事件: 嘉義市巷弄醫美診所尚美診所楊文圭對患者實施”強迫治療” 不顧患者雷射過程反應肌膚像是被火吻疼痛難耐,在雷射過程患者本人已提出反對的前提下(要求醫生降低施打能量的前提下),醫生反其道而行自行主張加大施打能量及施打範圍,定點施打,造成肌膚至少二度灼傷,逾15周(超過三個月)未逾
患者自白:
當時覺得醫美很普遍而且現在科技很發達絕對安全,看著身邊很多同儕定期或不定期去醫美診所保養的我,最終抵不過蠢蠢欲動的心情,術前醫生完全沒有告知危險性及風險性,只告知一次看不到效果,怪我輕信醫生,我只有曬傷造成臉頰緊緻度下滑的問題,楊文圭告訴我另一種溫和型雷射效果只能維持兩三周,他說3D變頻飛梭可以維持幾年,要做就要做這種,我當時也沒有想過自己會成為受害者事後我對楊文圭很氣憤!我要求他降低施打能量時他說:花了錢就要看到效果,這台機器我摸兩三年了,所有患者我都是打最強的能量!他一邊說一邊繼續做根本不肯停就是打到他滿意為止,醫生一邊自言自語說:會緊緻會緊緻!其他人做了有效都會回來 你回去看到療效就會再回來!完全不理會我要求他降低施打能量 最後結束前醫生突然說:都是因為顧著跟你聊天,害我多打二十萬發。很失望 徹底很失望,他還繼續在臉書上批評其他診所醫生的技術...術後肌膚不僅發紅反黑,二度灼傷的地方除了反黑,也留下小凹痕們,而且傷口連洗熱水澡或使用電腦都會讓局部退紅的肌膚再度惡化
Q:施打機器?
3D變頻飛梭雷射,醫生建議施打此雷射可增加肌膚光澤度(增加肌膚光澤度或緊緻不需要這種侵入型雷射吧?)
Q:施打方式?施打過程?
3D變頻飛梭雷射一開始醫生就是設定最高能量(上了手術台才知道)事前都沒有告知我,持續定點施打,醫生說他是刻意先將肌膚打到深紅色,再打到死白色(這是打完右臉才跟我說,我聽完很擔心,已經表達我的立場,也反對他那麼做,殊不知他施打左臉時居然變本加厲!)
Q:術後回診?
回診兩次,診所告知只是曬傷而已,沒有任何護理,醫生泰然自若甚至面對快要崩潰的我還責備我太緊張太敏感,我是禮拜六傍晚五點前後完成雷射,禮拜一和禮拜三回診,診所沒有任何建設性作為,打過很多電話詢問,永遠是那一句:保濕加防曬,要有耐心,術後患者至嘉義市區劉怡慧皮膚科診所就診三次,原本像兩個火爐在燒好像隨時會爆炸的臉頰也終於在禮拜四晚上睡前停火了,當我詢問劉醫生,我傷口出現組織液甚至還陸續出現三個點的血的痕跡(沒有噴出),還有水泡的痕跡,是不是二度灼傷,劉醫生醫生告知我:雷射本身就是一種灼傷,豈止是二度灼傷(...)術後患者去嘉基(嘉義基督教醫院)就診兩次,兩位醫生判定二度灼傷
Q:術後多久恢復?術後傷害?後遺症或併發症?
術後逾兩個月未癒,傷口很難照顧(每日定時擦DMS修復乳+ 雅漾活泉水濕敷才好轉)為了怕刺激,劉醫生要我不能擦防曬,我怕反黑,術後前三周連電腦都不敢碰,平日更完全沒有出門,平日緊閉窗簾,看到紫外線就會緊張,室內都是黃光,或待在陰影區,到了整整21天,有的鏡子照起來退紅地差不多了(雖然連身鏡照起來臉還是紅紅的)但我覺得離康復之路很近了,就開始正常用電腦(有限制時間,也有擦防曬)結果,原本以為已經恢復的差不多的傷口,出現反黑發紅惡化,而且如劉醫生預期的:即使以後退紅以後也很容易退紅,而且你兩周了還這麼紅,一定會反黑!
劉醫生當時就說我以為快好的想法是真的太樂觀了,生活品質趨近於零,第一個月還可以抱著好心情努力恢復,但看似好轉的傷口很容易就惡化讓我的樂觀大受打擊,反覆發紅,即使局部退紅了,又會再次發紅發炎反黑,洗熱水澡也會讓退紅的肌膚再次發紅,好一陣子每日帶著恐懼和害怕的心情,就像好友說的:心理壓力是難以衡量的!
Q:術後診所是否有任何賠償?
無賠償,無退款
Q:施打過程是否立即跟醫生反應?
有,現場有幫忙上麻藥的女服務員也在!第一次施打右臉有反應肌膚疼痛難耐像是火吻,有立刻要求醫生降低施打能量
但醫生執意不肯降低施打能量,也沒有停止雷射
第二次施打左臉前已事先告知左臉膚況非常良好請勿像左臉一般施打高能量及大範圍治療,殊不知楊文圭不顧事前告知及反對,自做主張自行加大施打能量及範圍(施打比第一次施打時更強的能量及範圍)刻意在同一個部位重複施打能量,才會造成肌膚灼傷。
Q:為什麼選這間診所?
因為在市區離家近,官網有PO雷射機台,很多診所可能使用假的機台,當時感覺很放心,加上診所醫生掛名台大等title想起術前,當時很慶幸自己發現這間診所
Q:術後補充?
無法再對醫職人員一視同仁尊敬了,對於診所態度感到極度失望 ,第一周兩次回診時若診所不要避重就輕,也許就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Q:診所有多少人?
醫生一位,藥師一位(醫生娘)和一位櫃台人員(負責洗臉和上麻藥)
Q:術後診所是否告知患者該擦什麼術後保養品?
雷射當日沒有告知,術後回診購買診所$1350的保養品,但二度灼傷肌膚發炎反應加劇!之後尚美診所看事態嚴重,便不再回應我該擦什麼保養品,甚至我詢問診所是否可以擦雅漾物理性防曬等修復品,醫生也不願意回應,還把責任推給其他醫生
患者補充:
燙燒的傷口護理,研究過很多資料,之前因為傷口照顧不易,加上術後六周後開始正常生活正常使用電腦,深層脫皮的傷口反黑發紅症狀就會加劇而困擾不已,近日連著三四天我實驗了一種方法,狀況漸漸穩定好轉。
因為不能擦防曬怕刺激,戴很薄的透氣口罩剪一個開口也還是會悶熱,所以我把紗布厚度裁成一半搭配敏感肌膚適用的貼布貼在問題區塊(因為電腦輻射量很低)這樣一來,有隔絕,有保護,紗布有縫隙所以還是有接觸空氣,極度脆弱敏感的肌膚也就不再發炎或惡化了。
患者把此方法分享給遇到同樣麻煩情況的人們
結論:女生愛美是天性,此患者沒有錯,此強迫性治療造成的灼燒,是可以避免的人為醫療疏失!
現在許多醫美診所的醫生害怕醫療糾紛都選擇施打低能量,但這不僅是為了降低耗材省成本而已,也是真正能保障消費者安全的做法,一來循序漸進是必要的,二來,所有醫生都知道一旦劑量施打過量消費者的肌膚變有灼傷的可能和危險!但這位楊文圭醫生為了療效而不顧患者意願和痛苦,選擇強迫患者高能量治療,讓人不勝唏噓,醫生術後的態度也讓人搖頭。所以,還是選擇大型醫院可能相對有保障
1建議愛美的女生做肌膚保養時攜伴陪同,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2建議選擇醫美診所時,可以要求旁邊的服務員拍照和錄影存證,加強醫生的責任心,也是捍衛自身權利的方式!
3建議去任一間診所做肌膚保養時,先選擇溫和型的保養型雷射,才能將風險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
以上發言有proof 證明 關鍵字: 醫療道德/職業道德// 強迫治療 / 心理創傷
針對此案例,提出以下質疑 1楊醫生雷射過程對患者執行「強迫性治療」不須負任何責任? 2 醫生的醫療行為是否沒有過失? 術前術後未盡醫療上應盡的注意義務(術前沒有詢問患者是否是敏感肌、也沒有做完整的肌膚檢測或診斷)、未告知患者雷射可能造成灼燒併發症及危險。當患者提出二度燙傷質疑時,楊醫生否認,但嘉基有兩位醫生都判定因劑量施打過量造成二度燙傷 3 這位醫生是否犯了「業務過失傷害」? 4 是否診斷錯誤? 提升光澤度不該施打所謂3D變頻飛梭這樣侵入性的治療,而是保養型的雷射 醫生是否有專業上的疏失? 5 術後是否延誤治療? 回診時對患者的病情避重就輕延誤關鍵治療時間 6是否治療不當? 雷射過程侵害病人的權利、在患者反對的前提下執意執行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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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 日 搜尋 尚美診所楊文圭 經歷寫著 “長庚醫院 助理教授” 長庚大學醫學系 兼任教師和專任教師 名單上都沒有楊文圭醫生,只有楊文一 依照google 搜尋結果如下: 解讀: 已卸任的助理教授? 另一點另一個title 是:林口長庚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生 搜尋結果只有出現: 楊政道醫生/楊文一醫生 解讀: 已經沒有在林口長庚擔任整形外科的主治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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