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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代男性在婚姻裡的責任義務早就消失了,女性在婚姻裡的責任卻全部存在... - Wise Library 1985

此文靈感來自高中同學的一則臉書PO文。越來越多已婚女生問「結婚到底哪裡好?」因為她們婚後承受了太多預期外的責任義務,肩膀太重,腰太酸,太久沒有好好休息好好睡覺,黑眼睛變深,髮質變差,慣性疲勞生病,她們越來越難說服自己正處在很幸福的狀態。

人夫們,請勿漠視妻子的訴苦或抱怨,當她還意願訴苦(當她提出問題,那是她在乎,希望處理感情理的問題,才能繼續走)。如果有一天她真的累了,非常累了,當有一天她什麼都不再說了,那很可能是她已經下定決定離開了。

 

爺爺的年代,男主外女主內是一種通俗普遍的文化,丈夫的責任就是養家,妻子的責任就是承擔家務、育兒及照顧公婆等。而今,男人養家的責任cancel了,女人在婚姻裡的責任卻依然存在,所以這合理嗎?

 

身為一個女友,除了相愛,沒有額外的義務和責任,簽名蓋章以後,責任義務通通浮上檯面(事前知情嗎),包括照顧對方年邁的父母、和對方的親友培養感情聚會等等。

 

今日的人夫們早就沒有養妻的責任義務(極少數的男性有這樣意願和肩膀),既然教育平等,社會相信男女謀生的能力是相同的,所以過去舊時代已婚男性最大的責任義務已經消失,那麼已婚女性最大的責任義務沒有理由同步消除?

 

如果平等,如果女婿沒有照顧公婆的責任義務,被等同媳婦應該沒有照顧公婆的責任義務。總之,對雙方的要求應該必須是同步的對吧。理想狀態是彼此都把彼此的父母當作彼此的家人互相照顧。但真實狀態是,老人家有一天會老去可能會面臨疾病的摧殘,這時候,單單時間分配就可能是個問題,時間分配在哪裡當然決定你的在乎程度。

 

既然妻子也必須工作,社會就不該要求所有人妻去承擔家務,包括準備早晚餐的義務等等。如果妻子獨自承擔所有家務,會有人為她抱不平?如果男女已經平等了?

 

怎麼分配家務,應該是丈夫妻子兩個人之間開心就好吧。但常見的是:人們會因為男性承擔家務而喝采,會因為女性沒有承擔家務而說她失職,又羨慕有丈夫分擔家務的女人。

 

關鍵是:社會會因為已婚工作的女性承擔家務而喝采,會因為男生沒有分擔家務而認為是一種失職嗎?

 

 

女友和人妻的差別

1.證書不代表永恆的愛情。

2.只要法院認為你有謀生的能力,婚後分手也沒有要求贍養費的資格。

 

 

當過去舊時代「已婚男性最大的責任義務已經消失」….

男女真的平等了嗎?

女婿照顧岳父岳母如同媳婦照顧公婆?

已婚的女兒,有多少時間可以陪伴照顧自己的爸媽?

既然人夫可以給的不是養家經濟上的保障,而是愛情、尊重、體貼、互敬互諒、陪伴、傾聽,如果mental support都沒有,女性要如何說服自己維繫這段感情?為了孩子?

▲黃磊和孫莉夫婦於2004年3月登記結婚的。 電視劇《天一生水》中, 黃磊飾演男主范叔涵, 孫莉飾演薑敏怡。

 

大家有沒有想過媳婦照顧公婆的歷史由來?

過去那個溫飽都很難的時代,女生無法務農,所以人們希望生子而不是生女。因為是務農社會,所以女性的經濟產值低,所以很多家庭不願意讓女生讀書或無力讓女兒唸書便是如此,所以當時都說是「嫁女兒」,因為女兒嫁出去,家裡就少了一個人口吃飯,經濟負擔就少了一點點。

 

女方會跟男方索取聘金,因為他們把女兒養大了也投資了很多米飯糧食等等,女兒到了婆家以後,責任就是為對方傳宗接代生子,照顧公婆打理家務等等。媳婦會被要求很多,因為婆家付了聘金換這個媳婦。而男方會主張他們付了聘金就擁有了這個媳婦的一切使用權,所以就出現了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死也是婆家的人諸如此類的說法。

 

所以現代人很多父母在女兒結婚時是不願意索取聘金的,因為對他們來說,女兒雖然結婚了,但女兒永遠都是她們的孩子,並沒有用女兒婚姻換錢的想法。

 

所以,既然現在多數父母親可能都沒有索取聘金了,男生也不養家了(經濟獨立制度),那麼,媳婦照顧公婆和打理家務的責任義務,又以什麼樣的前提存在?除了愛,你不能要求她做這些那些,因為邏輯上來說,那已經不是她的責任義務。

 

也就是說,當男生在婚姻裡的責任義務全免的同時,就沒有資格要求女生繼續承擔所有的責任義務,因為這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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