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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不等於接納或繼續這段關係,而是接受這件事的發生 - Wise Library 1985

無法原諒,也能成為被檢討的過錯?

人們期待原諒是一種責任義務,甚至是必要的修養…

 

早上讀到黃宥嘉醫生的臉書PO文特別有共鳴。這個社會的矛盾點在於:弱勢的受害者被要求放下怨或心理的反感或仇恨,若受害者心裡傷口沒有復原或沒有完全釋懷,反而被檢討成一種過錯」,同時,社會往往「對於施暴者卻莫名給予很大很大的包容,覺得一定要給原諒」!

 

給原諒,好像成為一種責任或義務

甚至是必要的修養。他們說:不原諒就是胸懷不夠大。結果糟糕的人反而還可以得到更多的溫暖。受害者得到同情和「原諒的責任」,而加害者得到「被原諒的溫暖」?一切都好合理。

我想說的是:人都會犯錯,但有的人他犯下的錯誤,是很多人一輩子兩輩子都不會犯的錯,「過錯也要適可而止,不是無限上綱所有的過錯都必須要原諒。基督教裡也有分可原諒和不可原諒的過錯。即便是天使犯下大惡也會被打入地獄。

 

釋懷是一定要的,基於自愛。但原諒與否,必須先討論原諒的定義。原諒等於再接納那個人嗎?對我而言,多數時候,原諒可以給,再次信任是不可能了。


黃宥嘉醫生提到「閉嘴就是好女人的概念。就是這個社會讓媳婦繼續受苦的源頭」

回到主題,要討論的是:為什麼弱者或受害者描述自身的深痛,就成為不道德的事?災難有很多種,把失敗跌倒受傷的事拿出來解剖分析,就不道德了?難道受害者連敘述談論的資格都沒有?旁觀者局外人怎麼知道會不會當事人已經輕描淡寫的去說那些歷史了?很多時候,能說出口的都不是委屈,事過境遷以後,談論的往往不過是真正的創傷的幾分之幾而已。

 

事過境遷以後,自己活得好好的同時,但願意把自己的舊創傷作為議題拿出來討論的人,很多時候,都是抱著憐憫,希望預防下一個受害者,或者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預防人們因為錯誤的觀念或價值觀降低幸福發生的可能。

 

人們對於公眾人物的私生活都侃侃而談,為什麼當一個女人在愛情裡碰到糟糕的男人,她卻不能檢視分析呢?我想這是因為人們期待戀人父母這樣的親密關係不該有所謂的負面評價存在….. 

 

宗教迷思:碰到壞事一定是因為業障和因果論

認真覺得因果論和業障的思維套住了太多人,「讓太多人對所有事件只有單一看法,只用因果論去解讀所有的前因後果」,但其實很多時候,人們對宗教的理解是很表象的,甚至不一定是正確的,即使是流傳百年甚至更久的手相學、面相學,到底是統計學或完全正確或以訛傳訛的結果,很多時候,沒有絕對的印證。

 

相信因果論的人,有聽過「因果傳三世」這個說法嗎?我想提問的是:「絕對支持相信因果論的人,是不是認為一個人遇到不友善的人事物,都是他前世今生造業的結果後果?所以都必須承受必須沉默?」

 

依照這個邏輯,歐美那些大規模被性侵的女性,都應該在事過境遷之後永遠保持沉默,這樣才是放下、才是有修養的作為?或者多年以後,都不應該去提去討論去預防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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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視媳婦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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