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著,遇見愛》書裡寫道:我們對於「愛」的印象或想像多半集中在「浪漫愛」這個概念上,在愛情中最期待浪漫[….] 似乎不夠浪漫或者不會浪漫就等於對方愛得不夠[….] 浪漫的定義是什麼,這就跟美一樣也難有普世一致的標準….
吳曉樂〈我的鉑銥男孩〉寫道:「我十分相信,我們付出情感的對象,將深遠地影響到我們對於整個世界的衡量與判準…鉑銥男孩無緣無故的疏離[…]那痛提醒了我:妳所在意的人,將會以任何形式離妳遠去。」他的眼光,讓她受寵,但她說:那目光讓她「時常覺得又是興奮,又是難過,彷彿自己並不怎麼夠格可以成為那被他注視的對象」
司馬儀:好奇怪,當你喜歡一個人到一個程度,妳甚至可能開始懷疑原本還可以的自己可能不夠好,卻無法享受自己的幸運。
日劇《同窗會》的女主角跟最愛的人分手了,她說因為她愛他愛到她無法承受的地步,而和另一個人,則可以在親密關係裡好好相處。
故事裡的女孩用力與男孩親近,保握可能對話的機會,盡力拉長對話,為他留校為他待在網咖,他也曾經承諾陪她走回家,只是她「那時看不出來,倘若有個人願意陪妳把一條三百公尺的路走成三公里,那他對於妳,多半是中意的。我以為一切都是我的一相情願。」
那一年的某一天,他開始刻意隔絕任何接觸,她託信,他退回。他再也不跟她說話了…
諸多年後,也許是人們都經歷了太多,卸下了太多,他們像多年未見的老友相談甚歡,兩人的對話始終是安全的話題。她為了表明自己對他別無所求只想當朋友,所以選擇傾吐自己與男友的爭執,他則訴說他暗戀的女孩….
一日,她終於忍不住問了那年的暑假為什麼他一下子就就徹底地疏遠,退到她無法搭話的距離。男孩說了:「如果討厭妳,或對妳生氣,怎麼會為了跟妳講電話講到半夜,而一再挨罵呢?」
他終於說出理由,那一年,女孩的班導告訴男孩:她是能考上第一志願的人。不要害她。
她說得到答案不一定更快樂,但不知情,絕對是煎熬。
※吳曉樂:臺大法律系畢業,著有《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上流兒童》《可是我偏偏不喜歡》。
“When two souls fall in love, there’s nothing else but yearning to be close to the other […] Souls do not have calendars or clocks, nor do they understand the notion of time or distance […] This is the reason why you miss someone so much when they are not around […] It doesn’t realize the separation is tempo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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