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當年匆促結婚是「因為沒有自信」
知名主播葉樹姍當年23歲畢業不久就結婚,她坦言當年匆促結婚是「因為沒有自信」。當選十大傑出女青年,原本是個人生順遂顧形象愛面子的女生,但因為前夫金錢周轉問題,沒有經過她的同意,便使用她的名義開票,使她被債權人告詐欺。
面對丈夫不合理的請求,可以說不嗎?
每次出庭時法官一問:「你有沒有前科,」她就哭心裡非常委屈。為一再被告或者以證人身分不斷出席法庭,而必須經常上法院。想到自己身分成為「被告葉樹姍」、「證人葉樹姍」,她總是委屈。她坦承當時「連甲存怎麼申辦都不清楚」,但在信任丈夫的前提下,她最後不得不同意。有次開庭女法官問她:「妳難道不瞭解一簽名,就要揹起相關責任嗎?妳為何要簽?」葉樹姍難過表示,如果法官也是為人妻、為人母,面對先生苦苦哀求下,「妳能不簽嗎?」
前夫債權人找她討債
十三年前她為前夫吳德堅背債4200餘萬元[2],至今每月薪資所得必須被按月扣除五分之三還債,也因為丈夫個人龐大的債務讓她面臨龐大的一連算的訟訴和法庭。緣由在於前夫家族介入台灣技術服務社的投資與營運後,因工程驗收問題,導致周轉困難,轉而找地下錢莊借貸,之後其他相關企業也因大股東不合,致黑道介入,前夫個人又與人合夥經營旅行社,造成龐大投資虧損。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身為妻子的她被迫要出面被丈夫解憂而背書。有黑道在公司噴漆說如果她前夫不出面解決,就到電視台鬧。
對台灣的司法體制她很無奈,同樣一個問題,明明她已多場勝訴,對方又不斷將案件以不同的時點、不同的證據繼續告她。因前夫個人債務而提告她法院的案卷資料,疊起來都有她一個人高了。
飽嚐人情冷暖,遇難朋友躲她
有些原本認為是朋友的人,電話不再接了。但仍然有很多人支持她並幫助她。像是蔡玉玲、陳佩貞、蔡調彰律師等人義務幫忙她處理官司。
她在專訪中透露,有次李敖問她,「打官司是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葉樹姍回答他說,當然是結果重要。李敖連罵她三句「笨蛋、笨蛋、笨蛋」。李敖說他說:「不對,是過程重要。我告的那些人只是要他們晚上睡不好覺而已,」後來我就不哭了。那個轉念其實也是metime,縮小自己,不把自己看得那麼「大」。李敖對葉樹姍表示:被告這件事,愈難過越被影響,才愈是中了對方的套。
遭黑道追債,一度萬念俱灰
談到當年遭黑道追債,葉樹姍不諱言有半秒鐘曾想過打開窗戶跳下去,但因為想到想自己的父母與女兒,而轉念。
她甚至一度被迫與黑道當面談判,還有唱名西瓜的黑道直接打電話到電視台威脅,經常收到恐嚇信甚至被跟蹤。她始終說前夫無意害她,只是沒有擔當遇到問題選擇逃避以對。
面對丈夫的不滿
丈夫卻責怪她把背債一事讓外界知道,而責怪她沒有像其他人的妻子與丈夫同甘共苦,她為丈夫籌錢,甚至為丈夫與黑道人士交涉談判,付出甚多,甚至也沒有逃跑,但丈夫對她卻只有責怪,沒有愧疚?
當時,民國八十七年,女兒才小六,黑道打聽到女兒就讀的學校與以威脅恐嚇其人身安全,為此她為保護女兒才選擇她決定搬出夫家先回娘家住,兩人分居四年後離婚。為了能免於繼續被黑道追債的日子而選擇離婚,她問她前夫,「離婚後可以是朋友嗎」、「離婚後可以照顧自己嗎」、「離婚後能過得安全嗎」?三個提問都獲得肯定回應才離婚。她始終尊重對方,甚至對方離世時,也選擇第一時間趕去探望,她雖無奈,卻沒有恨意。
她始終記得一個命理老師的建言,命是一個人的個性和品質,而運是外在環境變化,所以,好命在於自己如何應對。
而今的她現在身邊有珍惜她的人,現在的她更優雅從容更有幽默感,像是冬天越冷越是綻放的菊花,而今現年五十二歲,優雅轉身成為台中市文化局長。只要相信人生有好轉的可能,一切終究會有補償!
#不該為任何人背書作保,人夫也沒有資格強迫或要求妻子為其作保,懂得保護對方的話,就不應該對妻子提出這樣的要求!
#很多人不是不苦,只是從來都不說。
#結婚的決定不該被浪漫。它必須理智。婚姻,就怕匆促決定,就怕有絲毫猶豫和勉強,就怕是配合長輩的需要!什麼都能顧及長輩感受,但婚姻不能也不該。
#活下來,就還有轉機,假如幸福慢點來,活下來,可以是為了自己想要保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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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傑出女青年轉任文化局長
姓名:葉樹姍[3]
學歷:台大外文系、台大新聞研究所畢業
經歷:台視、中天、年代主播、中視主持人、超視主播與新聞製作人、經理、大愛電視主播與新聞部經理,現為台中市文化局長
獲獎:1994年獲頒十大傑出女青年
1991年以《早安您好,台視新聞》獲得金鐘獎最佳電視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
1993年以台視《力爭上游》獲得金鐘獎最佳電視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
[1] 目前擔任台中市文化局長同時身兼大愛新聞部前經理
[2] 前夫吳德堅是私立中國海專(已改制為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創辦人之子,也是正大尼龍股東,2人於8年前離婚,育有1女Coco現25歲。由於前夫生前仍有多筆債務,但女兒Coco不選拋棄繼承、卻選擇限定繼承!,2009年《民法》修正後,全面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繼承模式,也就是所謂的限定繼承。亦即繼承人只要在其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即可,超出遺產額度範圍外的負債,將不會再被追討。前夫遭人檢舉偽造文書被判刑3年2個月 ,在獄中死於心肌梗塞!前夫當年捲入官司雖獲判無罪,但對方卻檢舉前夫以她名義在外亂開支票,涉偽造文書,她形容:「當時法官問我:『如果妳知道妳先生會用妳的名字開支票,妳會同意嗎?』我當時搖頭,沒想到因為我一句話……我認為判太重了,因為我是被害者都沒提告。」
[3]哥哥是知名小號音樂家葉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