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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相同病症經過2次用藥,小孩的病一直看不好,父母再考慮換醫生。在更換醫生時,父母一定要帶著上個醫生開立的藥單,才有助於下一位醫生對病情的準確診斷及用藥處理,同時對醫生說明孩子的病史、預防針施打狀況。如果孩子曾經有對藥物過敏的經驗,父母應該請原來的醫生另外開立一張過敏藥單。
父母可以先將自己的疑惑列出一張小紙條,帶孩子到醫院就診時,醫生即可先行針對小紙條問題作答覆。
請把握以下的原則:
一、說清楚:孩子不舒服的狀況、曾經如何處理以及其他病史。
二、問明白:檢查病名、病因、病程、病症,要如何預防復發?這次用了哪些藥物及其副作用?用藥注意事項?
三、記筆記:將醫生的叮嚀寫下來。
四,拿藥單:索取用藥明細,並且避免交叉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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