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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懷舊音樂回憶】  「噤聲壓抑年代」 禁歌的壓迫及肅殺氛圍

by Maret Hosemann from Pixabay

 

 

 

  在台灣,開始禁歌的年代最早發生於1934年,日據時代,泰平唱片發行的<街頭的流浪>,歌詞中:

 

景氣一年一年歹 生意一年一年害

頭家嘸賺錢 轉來食自己

唉呦 嘸頭路的兄弟

 

  清楚直白地描述了景氣不好、人們找不到工作的社會經濟問題。

 

  這張唱片在發行後短短一個月內,就已經賣出大約2萬多張,這樣的盛況卻引來日本殖民政府的注意,隨後,便以這首歌曲影射「頹廢思想」、「負面社會描繪」為理由而下達禁令。但是,並沒有適用法規可以直接禁止唱片這個物品本身,於是只能禁止印發那一張薄薄的歌詞單。

 

  1949年,二次大戰結束不久,國民政府從中國大陸敗退遷台以後,在台灣島上實施戒嚴,剝奪了人民的各種文化表達自由,其中當然也包括了查禁音樂流行歌曲。起初,由保安司令部(在1961年改名為警備總部)負責審查業務;1973年以後,則由行政院新聞局接手業務。

 

  一開始,審核標準只有籠統的3條:

    一、不可為匪(指中共)宣傳。

    二、不可影響民心士氣。

    三、不可破壞善良風俗。

 

  後來,鉅細靡遺地羅列出10條:

    一、意識左傾,為匪宣傳。

    二、影響民心士氣。

    三、抄襲共匪宣傳作品,詞句、曲譜頹喪。

    四、意境淫穢,妨害善良風俗。

    五、內容荒謬怪誕,危害青少年身心。

    六、文辭粗鄙,輕佻嬉罵。

    七、詞曲狂蕩,危害社會教育。

    八、幽怨哀傷,有失正常。

    九、鼓勵狠暴仇鬥,影響地方治安。

    十、反映時代錯誤,使人滋生誤會。

 

  審查對象除了音樂詞曲內容以外,還包括使用語言也被列入審核重點項目,因此,臺語、客家語、原民母語都相當顯著地遭受壓迫。尤其是1976年<廣播電視法>公佈以後,其中規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指中文)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佔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電視台播放臺語音樂歌曲的額度是1天最多2首,而且每首歌曲不得超過1分鐘。

 

  <收酒矸>、<燒肉粽>、<天黑黑>……這些臺語民謠在這種肅殺的氛圍下全部要改,甚至直接被當局查禁

 

  此外,審查標準中有些考量其實無關乎內容、語言,如歐陽菲菲所演唱的<熱情的沙漠>一曲,只是因為歌詞開頭第一句末了加上一個「啊」字,就被當局認為含有性暗示的意思而將這首歌查禁了。

 

  在噤聲、壓抑的年代,禁歌理由千奇百怪甚而滑稽可笑,只要被安上任何一條禁止名義,甚至根本不用指出明確原因,音樂歌曲就會受到查禁,而無法繼續發行。

 

  在這些禁歌中,最有名而最具諷刺性的經典代表歌曲--當屬人人皆能唱上幾句的上海老歌<何日君再來>。只因為歌名及歌詞中屢屢提到的「君」字,與「軍」同音,被當局認為是「期待日軍或共軍再來」而禁止演唱。再如許多人童年的聲音記憶--清新民歌<捉泥鰍>--原來的歌詞是「小毛的哥哥帶著他去捉泥鰍」,而新聞局卻認為「毛」字有可能會讓人聯想到「毛澤東」,唱片公司為了祈求審查可以順利過關,就趕緊將歌詞改成了「小牛的哥哥帶著他去捉泥鰍」,也就是我們現在所唱的版本。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Huang 的頭像
Huang

福爾摩沙 太平洋島嶼上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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