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尤姓司機員今(22)晚遭聲押禁見。 圖:翻攝台鐵家族
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尤姓司機員經宜蘭地檢署偵訊後,檢方今(22)晚10時39分左右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禁見。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4時50分於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全列車出軌,座椅移位歪倒,多個車廂變形堆疊嚴重,造成18死、190人受傷。
普悠瑪尤姓司機員(48歲)今天上午9時許,以關係人身分赴宜蘭地檢署接受長達12小時調查,說明事故發生情形。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稍早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可能是在車速方面,「這個路段應有的車速,的確是超過了,當時在彎道的時速的確是超過80公里,甚至不排除超過100公里,沒有掌握好車速,且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很小」,但可能還須再進一步鑑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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