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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基地台經民眾抗爭就會被拆嗎? 基地台被拆沒訊號,可以向電信業者求償嗎?

台灣5G服務即將在七月正式開台,由於電信基地台在台灣一直是嫌惡裝置,最近陸續在各地發生當地住戶抗爭電信基地台建設事件,翻版2015年4G開台初期出現多起基地台抗爭。不管彰化和美鎮柑井里頂庄、嘉義縣民雄農工、嘉義縣水上鄉寬士村民..等設置電信基地台出現抗爭事件,都有用戶或抗爭者因電信基地台被拆訊號變差而主張電信業者必須賠償用戶損失。

電信基地台經民眾抗爭就會被拆嗎? 電信基地台被拆沒訊號,用戶可以向電信業者求償嗎? 以下就目前法律規定與實際情形做一解析:

 

1.電信基地台經民眾抗爭就會被拆嗎?

台灣的電信業是特許行業,各電信業者每次競標都得上繳國庫上百億或千億元的競標金及每年還得支付無線電波頻率使用費,加上電信設施是國家基礎建設,所以在電信相關法規條文上對於電信基地台建設與維護是比較站在保障業者權益(也是義務)上。譬如,電信法第46條,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得使用或通行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設置電信基礎設施,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之管理機關(構)除高中職以下學校外,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 電信法第 72 條,損壞海纜登陸站、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由於電信基地台架設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申請並檢核通過才能架設,再加上NCC認為基地台電磁波是無害的,所以只要基地台是經過合法申請通過且符合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4條第一項及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58條第一項”基地台天線水平方向正前方15公尺內不得有高於天線的合法建築物”規定,民眾透過法律訴訟拆台通常是無效的。若透過抗爭通常NCC也只是私下責成業者與抗議民眾協商不會強制電信業者一定要拆台。換言之,除非該基地台是黑站(未經NCC審核通過)或是建築物在基地台天線正前方15公尺內(業者架設天線不會讓其發生),否則民眾要透過法律訴訟或抗爭就可以拆台的機會不大。

 

彰化和美鎮柑井里頂庄、嘉義縣水上鄉寬士基地台抗爭事件電信業者不是因民眾抗爭而拆除基地台嗎?

彰化和美鎮柑井里頂庄與嘉義縣水上鄉寬士基地台抗爭事件的基地台拆除都是基地台舊址合約到期,擬新蓋的基地台站址被民眾抗爭。因基地台新站址尚未新建完成,NCC尚未核准,就算是蓋好也等同是黑站,為避免民眾抗爭擴大,若業者無法與抗爭民眾達成協議,NCC通常會請業者將擬新蓋的基地台拆除另覓新址。

換言之,民眾抗爭基地台架設通常可以成功的案例大都是新址架設基地台居多

 

不過,新址架設受阻不代表基地台訊號就會消失,常會發生新址順利拆了,但手機訊號還是滿格的狀況,抗爭白忙一場。
以2019年1月彰化縣田尾鄉南曾村順圳巷一處農田基地台抗爭事件,當時由鄉長與村長號召村民在南曾村順圳巷一處農地台前拉起白布條抗議架設了電信基地台,直最近承包商才出動吊車拆除基地台高塔。經過一年半的時間抗爭,基地台高塔也拆了,但拆完之後,村民拿出手機後發現依然滿格,質疑電信公司訊號滿格「為何還要建基地台?」。經電信業者表示,這個基地台從去年當地居民抗議後就停止施工,因此其實從未發射過訊號。當初興建此基地台是因為當地舊有的基地台租約到期,電信業者才聯合在這塊地與新地主搭建基地台,後來電信公司就與舊的基地台續約,現在當地訊號還是靠舊的基地台發送,因此不受到影響。結果就是經過一年半的抗爭及立委協助奔走,最後白忙一場!

 

雖然NCC對電信業者基地臺架設許可有效期間為一年,不過電信業者與公營機構或是私人都會簽約3年或5年以上。若合約到期原地主不續約,就很容易出現這些新基地站址被抗爭的事件。不過,目前很多基地台抗爭事件都是在鄉鎮村,雖然網友都說是鄉下人民智未開所致,不過這通常與”基地台掮客“有關。因鄉村土地便宜,租貸給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每個月都有2~3萬元以上收入,所以常會有外地的基地台掮客到鄉下農田租地或租空屋專門租給電信業者當基地台使用,這樣的舉動往往會引起當地民眾反感,若當地政治人物有土地也想分租基地台收入一杯羹的話,就容易號召民眾一起抗議。若不幸舊基地台無法續約、新址又蓋不了,等手機訊號沒了就會出現當初抗爭民眾被痛罵恥笑的輪迴。

偏鄉地區都反對基地台架設嗎? 沒有基地台才知其苦,屏東車城鄉保力村竹社部落爭取了30多年才終於有基地台,他們可歡迎呢!

 

2.電信基地台被拆,民眾可以向電信業者求償嗎?

不管彰化和美鎮柑井里頂庄或嘉義縣水上鄉寬士村基地台抗爭事件都發生因基地台被拆後收訊變很差,有民眾或民代主張電信業者要賠償用戶斷訊損失。電信基地台被拆,民眾可以向電信業者求償嗎?
根據電信法第八條~電信事業因電信網路障礙、阻斷,致電信服務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用戶損害時,其所生損害,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電信事業不負賠償責任;其所收之服務費用應予扣減。因基地台被拆並非可歸責於電信業者事項,所以電信業者都會主張本身也是受害者,不負賠償責任,電信業者最多針對收訊差的用戶給予部分月租費減免而已!

 

行動通訊已是多數民眾生活的一部分,目前無科學證據顯示行動通訊基地台電磁波會有害人體,所以民眾還是要學習坦然與其和洽共處。就擔心基地台電磁波的人,其實基地台離民眾越近,民眾手機發射的電磁波越小,受到電磁波的影響反而更小,千萬別劃錯重點。

圖片來源: 台灣大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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