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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錦坤瞄準林聰賢 縣長任內最後一天提告

【記者趙奇濤/專題報導】

有關宜蘭縣綠舞莊園開發案,前縣長、現任農委會主委林聰賢被告發涉嫌圖利財團,宜蘭縣政府工旅處、農業處、地政處大陣仗召開記者會鄭重澄清,認為已嚴重影響縣政府行政團隊和林聰賢主委的清譽。而林錦坤也是對縣府去年農地農用政策不滿,農民稍為填土即違規,飯店未農用卻無事,選擇在林聰賢縣長最後一天提出檢舉,逾期即失去焦點。

 

三位一級主管能為捍衛行政團隊的清譽跳出來公開說明,當然值得肯定,整體團隊的形象不容汙衊。然而也不是一句「中央許可、地方發照」,或所有承辦的公務員都是「依法行政」,就能盡釋群疑。

告發人果農林錦坤和民眾疑慮的問題有 :

*農地要農用是宜蘭價值,為何農地重劃後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能變更作飯店使用?

*原申請以興建「宜蘭海洋生態科技遊樂館」,來變更地目,後來怎麼會成了飯店?一直到今年落成啟用,都沒有人覺得有問題?

*綠舞原申請案,在申請時,從地籍資料知,其用地四週並沒有連外道路(被水道及農牧用地及私人土地所阻並無直接接連道路),卻能准照申請變更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水利用地為遊憇用地。

*現在在園區入口處係被二筆細條型之農牧用地所阻隔,此二筆農地現仍為農牧用地,當初並無申請變更,現卻同時以園區之入口在使用,其性質等同遊憩用地,此農地在宜蘭縣內,然此二筆竟不需農地農用。

*而西側有二筆土地當初也沒申請變更(變更之5•7公頃用地之外之土地)就直接拿農牧用地去充當遊憇用地使用,建構摩西橋•池,充當婚宴場之用。放水供業者營利之用。

 

縣府三位處長大陣仗澄清時,其實可以請當時的「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綠舞莊園日式主題遊樂區」的負責人,一起參加及說明,讓社會大眾對事情的演變過程,有更清晰的了解,「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也曾任縣議員,也住在宜蘭市。為何海洋生態科技遊樂館,會演變成住宿遊樂區?縣府或許也講不清楚,相關當事人會更明瞭。

縣府說「中央許可、地方發照」,何圖利之有?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少了一段,縣府一路有無「協助」?舉例來說,縣府工旅處10年前即發過新聞稿,內容重點如下:

日期:96-11-27

標題是「宜蘭縣觀光產業發展再添喜訊」。

內容是「宜蘭縣政府將於近日假宜蘭縣史館一樓會議室,與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宜蘭海洋生態科技遊樂館BOO案」投資契約,將為宜蘭縣觀光產業注入一股新的活力,並增加宜蘭縣觀光資源,有助提昇遊客來本地旅遊意願。

由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自備土地自行規劃,並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申請籌設,歷經初審、複審,於日前完成BOO議約等作業程序。「宜蘭海洋生態科技遊樂館」開發案基地約5.7361公頃,預估投資金額包含土地成本高達新台幣27.55億元。開發案遵循維護基地原有自然環境特性,及配合宜蘭當地自然生態景觀條件前提下,創造一個兼具遊憩及科技教育功能的海洋生態園區,包括海洋館、海獸館、極地館、親水遊憩設施及住宿餐飲服務區等。

本案契約期間自簽約日起,興建期預計3年,回饋期間為取得觀光遊樂業執照後起算20 年屆滿為止。本案民間機構 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承諾:50%以上之飯店員工及海洋館員工優先錄用設籍及實際居住在本縣之居民,增加縣 民就業機會。此外,為回饋社會,該公司未來將每年提供縣內學校獎學金、贊助縣內藝文活動及團體等回饋措施。期望創造政府、民間及民眾三贏之願景。

本投資契約的簽訂,是宜蘭縣政府招商引資的另一里程碑,宜蘭縣政府當秉持著過去一貫積極輔導立場,協助參與公共建設的民間機構,以期早日完成本案的興建與營運,更期盼未來有更多的民間機構及優良經營團隊加入投資縣內重大觀光

遊憩事業,為本縣觀光休閒產業及社經發展創造最大之效益。

聯絡人: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 游處長文祥 」。游文祥目前是蘇澳鎮公所主祕。

 

縣府為了該案,成立了「非都市土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專責審查各項流程,

茲節錄其中一次會議情形:

「宜蘭縣非都市土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第2次會議紀錄

壹、時間:95年4月28(星期五)下午2時

貳、地點:本府第三會議室

參、主持人:呂主任委員國華              記錄:林挺敏

參、出席委員:

陳委員源發、吳委員清輝、林委員志賢、徐委員輝明、胥委員直強、陳委員俊合、魏委員稽生、游委員文祥、簡委員坤永(黃光明代)、蘇委員昱彰、鄒委員燦陽

肆、列席單位及人員:

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林明昌

鴻毅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彭雲勝、林添福

闕河彬建築師事務所 闕河彬、王世華

張宗琪建築師事務所 張宗琪、林麗惠、黃士朋

交通部觀光局 莊靜真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顏錫堅

宜蘭縣五結鄉公所 林宜信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請假)

宜蘭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楊漢鼎

本府工務局 楊顓銘

本府財政局 盧天龍

本府農業局 黃光明、林惠真

本府地政局 (請假)

本府工商旅遊局 劉樹根

本府建設局 黃志良

 

伍、決議:

審議「龜山島海洋生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宜蘭海洋生態科技遊樂館』」開發計畫案 。

一、請申請人依下列意見補正,於3個月內將修正之開發計畫書圖送本府,經查核無誤後,核發開發許可:

台二線南下右轉進入基地入口部分,基於安全考量,請配合調整路幅截角弧度,該出入口之車道使用,並請由原以車種區分車道之方式改採以南、北轉向區分車道別修正。

有關地質部分,請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檢具相關內容,並悉請技師簽證(技師簽證書簽證項目另應詳載工作內容),其中基地地質圖及剖面圖部分,應提出比例尺1/1,000~1/1,200精度之圖幅,併地質相關內容送本府轉請魏委員稽生確認無誤後納入計畫書修正,免再提會審查。

調整後之土地使用配置計畫,於西北側有部分遊憩用地及水利用地緊臨計畫區外之農業區,經申請人表示該遊憩用地將以空地使用,惟經本府農業局表示仍未符「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請修正。

所附之地籍分割證明文件無法辨識,請補正。

有關申請書內容請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依序檢附並依標準格式製作(請參照前開作業規範附件三申請書部分),應補正事項除歷次審查決議請確實辦理外,另請補正以下內容:

請將94年9月8日府地四字第 0940111737號函同意五結鄉大眾段78-21地號土地之合併證明文件影本納入計畫書備查。 土地清冊缺五結鄉大眾段101地號,請補附。

請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內容,删除所附「是否位屬應予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查詢表賸餘查詢事項,並修正錯別字。

土地使用編定相關圖幅請依照「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編定各種用地作業須知」製作,並以彩色圖示繪製,至專業技師簽證部分,不得以掃描拼接方式辦理。

辦理情形對照表請確實配合計畫內容修正。

 

二、本案未來建築規劃及設計,應於申請建造執照前,提經本縣非都市土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後,始得建築

三、本案建蔽率、容積率上限應依本府95年4月4日府建城字第0950042168A號公告辦理。

四、本案計畫面積減少與旅館性質改變(由觀光旅館改為一般旅館),經交通部觀光局代表表示,未來應俟取得開發許可後,依觀光旅館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案前經本專責審議小組委員於94年5月13日假現地會勘,經考量現況及就目前既有記載資料基地內尚無應優先列為保育區之地區及屬於自然遊憩資源特殊應保存環境之處,爰同意免另行補充相關自然調查環境資源資料。

陸、散會:下午4時15分」。

 

其中第一項提到,「…應補正事項,除歷次審查決議請確實辦理外,另請補正以下內容:請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內容,删除所附「是否位屬應予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查詢表賸餘查詢事項,…。」

我們不清楚為什麼「補正」資料,竟會要求「刪除」,刪除的內容是否重要,相關單位應該再深入了解。

我們深信公務人員都是依法行事,但也可能因主管的觀念不一樣,作風不同,就可能產生不同的效應,舉例而言,政府推動一例一休,小學生元月份因聽到父母親的對話,在聯絡簿上寫下他感到日子越來越苦了。縣府主管處長的看法是企業早已實施周休二日,媒體報導有商榷,小學生可能一天到晚看新聞…。她的發言遭到縣長吳澤成糾正。

另外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去年因新院區落成,全縣民眾歡欣之際,在試營運並將新民院區病床,陸續搬到新院區時,開業執照、收費標準卻遲遲卡在縣衛生局;衛生局另多次公文要求並限制新民院區的門診數。

衛生局去年10月4日召開了一個「國立明大學附設醫院門診醫療最適化資源會議」,參加的單位中醫西醫牙醫師公會,縣府計劃處、衛生局,陽明大學和陽大醫院。會中有如座談會各自發表看法,最後主席作了結論,以結論對陽大醫院作諸多限制,令人感受到這種方式有點像高明的「多數暴力」。

正當陽大醫院想在新民院區全力推動老人、弱勢長照服務時,衛生局卻以該「最適化資源會議」,予以牽制,要求依會議結論辦理,這個會議的法定效律為何?新民院區是陽明大學的財產,主管單位是教育部,衛生局以一紙會議紀錄,就一再地「干擾」陽明醫院,實在令人費解,縣府的權限到底能管到什麼程度。

如果陽大醫院因新院區落成,不太利用舊院區,縣府衛生局應敦促其多使用才對,如今是陽大想多作點事,衛生局似乎不高興,令人覺得有點突兀,政府正大力推動長照2.0,各鄉鎮市社區也在極力推展,陽大在新民院區是最合適推動的單位,其醫療照護的水平,至少在目前是最合適、也是最好的,為什麼不讓陽大好好發揮長照,讓長者、弱勢在就醫、復健、安養都很舒適?宜蘭縣有長照管理所,議員們就質疑不應稱為「管理」所,應稱為「服務」所,目前看起來的確會「管」,姑且不論是否有權管、或是否管太多,但其「服務」肯定讓新民院區的患者、和醫護人員難以消受。

最近因員山鄉果農林錦坤告發前縣長林聰賢,使得綠舞莊園爆紅,媒體競相報導,當然林聰賢可以很輕鬆的回擋「從變更到發照,都不是在他的縣長任內」,而林錦坤卻特別選在今年的2月7日告發,那是林聰賢縣長任內的最後一天,他告的是縣政府,代表人就是縣長林聰賢,8日林聰賢辭縣長接主委,他認為就失焦了。

事隔一個月媒體以「蔡政府第一人 檢調追林聰賢遭控圖利」為題,成了蔡政府內閣第一位閣員涉貪,引起軒然大波,各媒體跟進,縣府三位處長共同澄清,而林聰賢主委也大感意外,他曾經說宜蘭的媒體還有人情味,台北的媒體是「你說東他寫西,還加1」,這回他可是深切感受到「東西」的威力,他也在網路上「回應媒體報導綠舞莊園一案...」──

「近日烏龍社會案件讓人瞠目咋舌,沒想到這樣的烏龍事件竟然在我身上發生,
無端爆料、張冠李戴、時序錯誤、種種荒謬。
誰能料到短短幾天之內,再度重演。

有關這案,從開發、變更到核發建照依法行政亦非我擔任縣長時核可。而檢舉人林錦坤,過去一再的以不實資料和影射,四處興訟不斷,但被定案、判刑的案子卻寥寥可數。針對這樣羅鉗吉網的抹黑、誤導媒體行徑,我必定加以追究!                       (其他的烏龍爆料,不勝枚舉詳看連結 https://goo.gl/DzqudQ)」

林聰賢主委被告發涉嫌圖利的事,地檢署一定要受理,也要分案了解,不過從縣府「依法行政」的過程分析,可能查不出什麼結果,只是縣府強調的宜蘭價值,農地農用,為何重劃後的農牧用地可以建旅館;去年縣府雷厲風行地查課違規農舍地價稅,弄得農民膽戰心驚,議會喧騰不已,結果林錦坤今年2月7日舉發,縣府2月9日去現勘查核,確有0.7公頃的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可見縣府的依法行政依然會有偏差的地方、會有漏網之魚。也會影響到縣府的社會觀瞻與整體形象。縣府行政團隊的每一個人,對自己份內的工作一定要熟悉,要兢兢業業,切勿自以為是,擅專濫權,有官大學問大、唯我獨尊的心態,尤其要將吳澤成縣長多次提醒的──「要從人民的立場看事情,想事情,作事情。」銘記於心,庶幾可以贏回民眾對縣府的信心。

綠舞莊園飯店(取材自網路照片)

 

縣府三位處長左起地政黃志良、工商旅陳長偉、農業陳德星共同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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