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遭宜蘭縣果農林錦坤告發,有關綠舞莊園開發案涉嫌圖利財團一事,餘波盪漾,段宜康立委臉書上發表意見、邱嘉進議員在臉書上轉載,林錦坤今(12)日要求兩人在3天內撤文,他並公佈擬告邱嘉進議員的草稿。截至晚間9時,兩位民代的文章依然在臉書上。
林錦坤告林聰賢主委一案,經媒體報導,段宜康立委在其臉書也發表意見,段於3月8日 20:18 寫著──
「林聰賢2009年12月25日才上任,11月18日的建照是呂國華發的。
變更興辦事業計畫,也不會經過縣政府;業者直接向交通部觀光局提出申請。
鏡週刊憑著在地方上濫訴出名人士的指控,就這樣搞出一篇封面故事。
大週刊要不要出來再講個清楚呀?」
林錦坤臉書上指出,「段立委:請放尊重。什麼叫 ”地方上濫訴出名人士”,限您三天內下PO文,否則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林錦坤敬告106.03.12日」。
由於宜蘭縣議員邱嘉進的臉書也轉載段立委的文章,邱議員前面寫著,「只求真相,不容污衊,一起追求公平正義,捍衛宜蘭價值~」,林錦坤也寫給邱議員,內容如下:
「邱大議員嘉進生先您好: 限您將段宜康於106•3•8日po文,於三天內撤下,如執意不為,其法律責任自負。
附上告發草稿
刑事 告訴狀
原告: 林錦坤
被告: 邱嘉進
為就妨害名譽提告邱嘉進事:
事實及理由 : 緣被告 邱嘉進 於106•3•8日以po文方式公開散播妨害本人名譽,為此提出告訴事,請檢察官依法起訴。 ~~ 林錦坤 敬告 106•3•12」
林錦坤並附上──段宜康103年4月9日,在自己臉書張貼因以不雅言語,辱罵蔡正元,被罰款及公開道歉的相關內容。提醒段立委和邱議員,不要重蹈覆轍。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兩位民代臉書的PO文依然存在。
林錦坤將段宜康自己在臉書上的PO文,截錄如下──
前兩天收到地方法院的裁定,說我在判決後,一直沒向蔡正元道歉;所以罰了我5萬元「怠金」。
然後告訴我:如果再不依法院判決,刊登下列文字,就會繼續裁罰。
沒辦法了。
「本人段宜康於民國103年4月9日,在臉書個人網頁張貼不雅言語辱罵蔡正元,使其名譽受損,業經刑事判決認定犯公然侮辱罪確定,本人特此向蔡正元委員道歉,道歉人:段宜康」。
段宜康臉書PO文內容
林錦坤PO文限段宜康3天撤文
邱嘉進議員分享轉PO段宜康立委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