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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塑化風暴 「追塑」台灣食品安全問題

5月23日,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傑被彰化地檢署帶走,爆出了該公司生產的起雲劑含致及會導致生殖系統異變的有毒物質「塑化劑」。自此,塑化劑風暴席捲台灣。

其後,國產16家起雲劑供應商,有3家被驗出其供應的起雲劑含塑化劑。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截至6月25日的更新列表,市面上已有1,047種產品遭塑化劑污染,超過430家企業受害,包括9家獲得食品GMP認證的廠商也身陷風暴。

看著每天受污染產品的品項不斷更新、節節攀高,全台人心惶惶!

其實,台灣食品被添加有毒化學物質,此次的塑化劑事件並非頭一樁。近幾年來,從2004年發生戴奧辛毒牛奶、鴨蛋事件,2007年的瘦肉精事件,到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今年又爆發塑化劑事件,食品摻入有毒添加物,幾乎每兩年一爆。

台灣的食品安全管控,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民眾又如何獲得食品安全的保障?

儘管行政院訂出「D-Day計畫」,由衛生署長邱文達領軍,兵分多路搜查全台各店家五大食品類中無證明文件者,5月31日後得全面下架;6月6日環保署進一步火速決定將DEHP(鄰苯二甲酸二酯)、DO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八種塑化劑提升為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立法院也在6月10日三讀通過食品法修正條文,加重對不法業者的處罰;地檢署隨後也分別對黑心起雲劑供應商昱伸負責人賴俊傑與妻子等四人、賓漢公司負責人陳哲雄一家四口求處25年徒刑的重罰……然而,種種鐵腕措施,似乎還是安撫不了宛如驚弓之鳥的台灣消費者。

因此,衛生署緊急籌劃,在6月21、22日召開了「食品安全會議」,產、官、學數百人齊聚一堂,檢討食品與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的改革對策。初步擬出各界的改革方向與建議後,就等待政府落實執行。

回顧5月底至今,從民間到官方,無不聞「塑」色變。如何正本清源,用最根本的風險控管來防止類似事件繼續發生,成了各界討論的重點。 

追蹤1

衛生管理法太寬鬆 衛生單位把關不足

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詹長權,把這次塑化劑事件比喻成「食品界的SARS事件」。就像2003年SARS疫情席捲台灣,詹長權認為:「塑化劑對我們社會造成的恐慌,無知也好、已經受害的也好、還在懷疑會受害的也好,整個社會因此動員起來,就像SARS一樣!」

此次食品中非法添加塑化劑的情況會被發現,可說出於偶然。一位在食品藥物管理局工作26年的楊姓檢驗員,今年3月在抽驗益生菌是否違法摻雜減肥西藥時,意外發現檢驗儀器出現異常訊號。經過兩個星期的抽絲剝繭,發現此添加物是遭列管為有毒化學物質的塑化劑。衛生署將此消息交給檢方後,才查緝出添加塑化劑的起雲劑供應商。

楊姓檢驗員的細心且敢言受到各界表揚。除獲得衛生署兩大功獎勵、依法晉級一級、頒發一個月俸給獎金外,行政院也特別頒發一等功績獎章,並加發20萬元獎金,以作為台灣全體公務人員表率。

但起雲劑添加塑化劑事件由來已久,為何今天才發現?這是民眾心中不解的疑問。

詹長權教授拿出一本名為《食品科技與現代文明》的書籍,提及在三聚氰胺事件後,國科會邀集包括他在內的各方學者專家,針對食品安全問題提出研究報告,匯集成該書,於去年5月出版。詹長權看著手上的書說:「這本書去年就提出警示,而今危機又再度出現。」

「這本書就像預言書一樣啊!」詹長權不禁深深感嘆。

《食品科技與現代文明》書裡提到,台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正面表列17大類(包括防腐劑、殺菌劑等等),約六百種添加物。但管制標準明顯比國際寬鬆。比如國內合法添加香料之一的總氫氰酸,在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中是被禁用的;又例如台灣可使用的二烯酸鈉(可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等等),在日本也是被禁用的。

除了食品管制辦法較國際寬鬆外,衛生相關單位把關往往也不嚴格。詹長權指出,衛生單位對食品添加物進行抽驗時,往往只針對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三種為主,安全上的漏洞很大。「衛生署公告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有六百多種,政府似有必要抽驗其他添加物以瞭解其使用情形。而某些食品或添加物未被報導說有問題,可能是因為它的抽驗結果合格,但也有可能是根本不在檢驗的項目中。」

以上是去年5月就發出的警示。這樣看來,如今發生塑化劑事件似乎不是意外了。

其實,關於塑化劑的污染,此次事件爆發前早有許多學者專家做出警示。台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主任郭育中感嘆:「這個問題(塑化劑)由來已久!」

郭育中的實驗團隊在2006年對台灣中部孕婦進行測試,發現台灣孕婦塑化劑DEHP代謝物比美國孕婦高出3倍。

成功大學環境微量毒物中心主任李俊璋教授,則對醫院裡76名孕婦做過長達4年的跟蹤研究,發現這些孕婦尿液中的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代謝物濃度過高,比美國一般孕婦高出6.5至13倍,孕婦的甲狀腺和胎兒都會受到影響。而若以攝食量來看,人體對塑化劑的暴露情況,6至12歲、13至18歲此兩個年齡層,因為食用飲料量較高,導致暴露量增高。

2008年,《中國時報》就報導:「陽明大學環境衛生研究所教授陳美蓮針對超商便當進行研究,發現便當以塑膠盒盛裝,一個重量400公克的便當加熱後,DEHP(鄰苯二甲酸二酯)濃度達每日建議攝取量的63.13%到92.2%。國人常以塑膠袋裝熱食,只要溫度超過60度,塑化劑就會溶出。」

陳美蓮當時還蒐集了60個台灣的尿液樣本,檢驗出尿液中的塑化劑代謝物濃度是美國、德國的5倍。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在今年2月發表文章〈六輕五期與PVC及其他〉中就談到,「(六輕五期)其擴建內容不乏生產對環境極有危害的毒性物質。比如我們最關切的PVC,其單體氯乙烯(肝癌致癌物)的年產能將增加20萬噸,增幅達25%;另外其塑化劑DEHP(會影響生殖與發育的環境荷爾蒙)的產能也將增加13.4%……使得我國海域受到嚴重污染,有學者指出我國部分海域水產品的有機錫累積量已高到有食用風險,這兩個工廠的興建無疑將使污染情形雪上加霜。」

追蹤2

化學物品管制機制薄弱難保不重蹈覆轍

行政院長吳敦義6月16日宣布,食品藥物安全會報原本每半年召開一次,未來將改為每月召開一次,他將會親自主持,未來也將協助每一縣市衛生局強化檢驗把關的人力與機具設備,並且加大檢驗能量,從源頭做好食品安全的把關工作。

但是,若缺乏全盤的化學物質管理機制,食品安全得以保障嗎?

三聚氰胺事件後,詹長權受到衛生署、衛生局、食品界的邀約演講,但似乎預防類似危機發生的效果有限。詹長權表示:「最主要是,我們的決策者沒意識到這是不同的治理模式!」

詹長權語重心長地說,以當前的塑化劑事件處理善後的情況來看,一味地強化食品衛生管理法中「懲處違法業者的罰責」並不是正確的方向,問題的核心是「食品」受到「化學品」污染所造成的問題。詹長權認為衛生署想處理化學物質的危害,是沒辦法靠《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必須強化「化學管理」的方法。也就是《食品衛生管理法》必須擴大涵蓋至管理化學、生物、物理的危害才行。

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吳焜裕指出,在歐盟登記的化學物質就高達一萬五千種,目前台灣環保署毒管處列為有毒化學物質卻只有271種。環保署毒管處雖然在6月初立即將八項塑化劑等級全面提升,包括將引發這次風暴的DEHP塑化劑從四類提升為二類管控;但其實歐盟在2007年就標示了總共有三百多種的塑化劑,常用的約五十到一百種。

因此,吳焜裕質疑,以台灣現在過於寬鬆的化學物品管制方式,難保不會發生下一次的食品安全災難。「廠商會不會覺得被管制的塑化劑不好用,改用別種類的塑化劑?我們因此擔心,其他潛在的有害化學物質有沒有管制?會不會有其他的化學藥品因沒受到管制而摻雜到食品裡?今天是塑化劑事件發生,有一天會不會是其他化學物品的事件發生?」吳焜裕建議,未來政府應建制一個專職的化學管制機構。

詹長權則表示,依照目前世界的化學物質管制方法,隸屬歐盟的化學品管制法規「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最為嚴格與完善,所以他曾屢次建議政府仿效。但環保署目前僅止於要把歐盟REACH的精神放進去,詹長權認為「那是不夠的」,因為REACH法規管的是上萬多種的化學品,不是現在台灣現有的科學知識處理的幾百種有毒物質。

詹長權接著解釋:「當我們還在講說『食品』從生產、製造、銷售要有履歷,國際上卻已經在說,『化學品』從生產、銷售,到下游廠商製造任何消費品時,也要有履歷。如果這兩個輪子(食品履歷、化學品履歷)不一起轉動的話,類似這樣食品遭化學品污染的事件,一定還會再發生!而政府現在卻沒有一個這樣的辦法。」

追蹤3

歐盟REACH法規怎麼做?

「REACH」是歐盟新化學品政策,完整名稱是:Registration(登記), Evaluation(評估), Authorization(授權)and Restriction(管制)of Chemicals(化學品)。歐盟議會於2006年12月二讀通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成立「歐洲中央化學總署」(ECHA)以實施REACH法規。

工研院技術研究院南分院經理時國誠強調,REACH的兩大觀念為「先期注意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和「要求企業承擔責任」(reverse burden of enterprise)。

以往的風險管理制度是由衛生主管機關負責,而不是由生產、進口或下游使用化學物質的廠商負責,所以風險評估過程緩慢。時國誠表示:「只有當化學品業已造成危害,主管機關應產業需要,且經冗長的審核程序後,才會要求針對該產品做進一步測試,也因此僅有極小部分的化學品完成應有的測試過程。」

歐盟為解決風險評估上的困難,才推出新的REACH政策,經由註冊,讓生產廠商或進口商在化學品上能夠進行安全管理。例如REACH規定:「對每個年生產量或進口量等於或大於一噸的物質,除法規規定不適用或可豁免外,每個製造商或進口商都有義務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進行註冊(Registration),提交足夠資訊以確定其安全使用。如果沒有依相關規定完成註冊,則無法繼續在歐盟市場流通。」

詹長權說明:「由化學品的製造商到經銷商、使用商,再到供給消費者的食品製造商,層層都有履歷。履歷就是賣給誰、該回報給誰,所以最源頭的廠商都可以知道你的下游是甚麼、有甚麼用途。所以每一手都知道上、下手就對了,這樣就很透明!我每個月生產多少、出貨多少、賣給誰,才知道化學品在社會中的流動,而不是出事了才去查。」

時國誠則表示,歐盟實行REACH政策後,由於接觸化學品而造成的健康問題可因此避免或減少,對於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整體產生的益處十分巨大。

但是,學習歐盟REACH規範,必須得像建立類似「歐洲中央化學總署」(ECHA)的專職化學物質管理機構,牽涉到人力、資源、政府組織再造,除非最高決策者有決心大力推動,否則難以達成。台灣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TFDA)局長康照洲對此談道:「我覺得那(REACH)是很好的目標,可行性還要由環保署評估,要有人、有錢。但是這是必須要做的,這是解決問題的最根本辦法。」

看來,為了防止下一次類似危機的發生,台灣對於化學品的管制,政府得再加把勁了。

 

55多」防塑害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印製的《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提出「5少5多」,教導民眾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採取正確的自我保健方法,減少曝露於塑化劑的危害:

5少

1. 少塑膠:

(1) 少喝市售塑膠杯裝的飲料,盡量使用不鏽鋼杯或馬克杯。

(2) 少用塑膠袋、塑膠容器、塑膠膜盛裝熱食或微波加熱;超商購買的便當若包裝有塑膠盒或薄膜,要避免高溫微波,或另以瓷器或玻璃器皿盛裝後再加熱。

(3) 少用保鮮膜進行微波或蒸煮,也不要用以包裝油性食物。

(4) 少讓兒童在塑膠巧拼地板上吃東西、玩耍、睡覺。

(5) 不給兒童未標示「不含塑化劑」的塑膠玩具、奶嘴。

2. 少香味:減少使用含香料的化妝品、保養品、個人衛生用品等,例如香水與香味較強的口紅、乳霜、指甲油、妊娠霜、洗髮精、香皂、洗衣劑、廚房衛浴之清潔用品等。

3. 少吃不必要的保健食品或藥品。

4. 少吃加工食品,例如:加工的果汁、果凍、零食,各種含人工餡料的蛋糕、點心、餅乾等。

5. 少吃動物脂肪、油脂類、內臟。

5多

1. 多洗手,尤其是在吃東西前,洗掉手上所沾的塑化劑。

2. 多喝白開水,取代瓶裝飲料、市售冷飲或含糖飲料。

3. 多吃天然新鮮蔬果(已知可以加速塑化劑排出)。

4. 多運動,例如健走、跑步,加速新陳代謝。

5. 喝母乳,避免使用安撫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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