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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眼鏡相機-天下為暢

隱形眼鏡相機

2011-06-23
「創意」對我來說,簡化到不能再簡化,就是「什麼東西」(something)加「什麼東西」(something),這裡指的「東西」可以是「實體」的,也可以是「無形」的:
 
石器時代人用「木箱」裝物,加上「輪子」就可省力移動,演化到現在的行李箱;
「貨車」中加「冰塊」成了低溫宅急便,讓海鮮或冰棒能運送全國;
抱枕搭上「寂寞芳心」,成就了「男朋友抱枕」的熱賣;
「蝦泥」塞入「牛肉丸」,摻在一起做成清新脫俗的撒尿牛丸;
「周杰倫」加「費玉清」的千里之外,讓兩世代偶像交換粉絲;
把「PC-軟體」模式複製到行動裝置的戰場上,成了「手機-app」的熱潮;
「可見資訊」加上「看圖說故事的能力」就是所謂的名嘴專家;
「選票」搭上「同情心」,槍擊事件成了政黨利益的保證…
 
創意=「A」+「B」。這個公式可套用於任何你認為的創新上,上述名單可無限延伸下去,你要加到「C」「D」「E」也只是一樣意思。混搭(mashup)、革新(innovation)、想像力(imagination)基本上都被統稱為「創意」,但想簡單一點,這只不過是「大腦既有知識」(A)加上「靈光一閃」(B),你真以為創意是神奇的「原創」(creation)嗎?當然不是,創意一定是奠定在「什麼東西」上面,用一種較少人想過的方式呈現罷了。
 
話鋒急轉,人說出門一定會帶在身上的三件東西是皮夾、鑰匙和手機,所以創業者則將焦點放在這三樣東西上,例如如何讓手機更輕、功能更多,或是隨身卡片、集點卡做成app,或是電子錢包,和一大堆嘗試取代貨幣的東西,連最後的「雲端鑰匙」也將很快實現。但其實帶出門的應該不止這些啊,我還會帶我的手、腳、心臟、頭腦、屁股、鼻子、嘴巴和眼睛等等,你不會嗎?所以把這些「人體器官」和「其他東西」做結合,不就可以發現很多商機了嗎?
 
趁你還沒想到前,我就先提一個吧,就是「眼睛」+「相機」,功能和目的幾乎100%相同的兩樣東西,相機越做越小,沒理由不能小到像眼睛一樣,照像手機的螢幕縮減成眼鏡的鏡片大小是非常合理的科技進化,我們只要帶上「照相眼鏡」,想拍照的時候輕按一下眼鏡旁的快門鈕,就能喀擦一聲的留下回憶。OK,其實這產品已經有了,只是還沒有普及化,目前只有一些徵信社或間諜在用,產品本身也有待進步。
 
隱私越來越不受年輕世代重視,加上產品應用必須「好還要更好」,因此把「相機」變成「隱形眼鏡」才是最極致終點,這才是真正「影像接收器」和「影像記錄器」的融為一體,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的新定義,從此以後肉眼所見,就是可永久保存的數位內容,不管是遊山玩水、飲酒作樂、行車記錄、逛博物館(禁帶相機)、看秀、看電影、看鄰居洗澡都能隨看隨記,好消息是,你的雙手還能做別的事。
 
科學的邏輯大概是這樣,每組隱形鏡片可儲存64MB的影像,拔出來後放置一個「讀卡機」儲存,快門按鈕也許在眼皮上,或是「雙眨眼」(就像滑鼠雙擊)拍照,當眼皮闔上超過30秒,相機進入待機狀態,眼睛連眨五下重新啟動,黑暗之中瞳孔自動調光,切勿直視陽光或高溫,以免相機損壞,若看到靈異物體或外星人請立即拍照存證,有了他,大家都是狗仔隊,人人都是眭澔平。
 
你知道最棒的事什麼嗎?就是把這跟「雲端」結合,把我看到的東西即時分享給我的親朋好友,跟我「視覺影音同步」,把你所看到的”Air Play”到一個伺服器上,讓我授權的朋友看,乖乖這不得了,等於間接的複製視覺經驗(這算分身的一種嗎?),傳說中的「千里眼」不就是如此嗎?我在看我小孩學爬的同時,我的媽媽透過我的「眼睛」也可看到,皮膚長疹子,我只要授權給我的家庭醫生看,連醫院都不用跑,我的好友去日本玩,我可以跟他一起玩,一起購物,一起看秀,不好看的話,我切換到另一個在芬蘭的朋友就好,光是跨年夜,我就可以先看雪梨大橋的煙火、再看台北101、再看紐約時代廣場;看棒球時除了看現場,還可以選比賽,同場比賽甚至可以選座位,有了這些「隨選肉眼視訊」,誰還需要出門?誰還需要看電視電影?
 
真正的成功源自徹底認識自己,所以最後,還是要看看自己,我非常想知道我老婆眼中的老公,和我同事眼中的主管是什麼樣的人,每一天我是如何扮演這些角色的。「別人眼中的自己」是世上最難被看見的東西,不是嗎?(哲學式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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