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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LINE】10月1號開始?要打手機請停靠路邊在打、菸蒂一落地罰4500元?謠言啦!早就開始了

LINE 到 10 月就會收到這些謠言,標題為「10月1號開始」、「只要拿出手機-有打沒打,只是看看而已,只要拿出來就會開罰單,一次1000元」這樣類似的交通新罰則,事實上除了實施日期和一些罰金有誤之外,其他都是真的啦!交通安全要注意。

10月1號開始 手機 1000 抽菸 4500 謠言 line


曲解10月1號開始罰的謠言


原始謠傳版本:
10月1號開始,
1、汽機車不管是在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只要拿出手機-有打沒打,只是看看而已,只要拿出來就會開罰單,一次1000元,要打手機請停靠路邊在打。
2、汽、機車只要抽菸(只要有點燃)就開罰600元,要是菸蒂一落地罰4500元,以上10月1號開始實施。請注意!

10月1號開始 手機 1000 抽菸 4500 謠言 line

謠言破解說明:
真的純屬謠言一則,除了法規實施日期和部分罰金數目有誤之外,其餘訊息內容可是一字不假,真相就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中,而且這規定自從2013年1月1日就開始實施了!

正確闢謠解釋: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者,可處600元罰鍰,但周邊無人不在此限。

警方提醒,不只邊開車、騎車抽菸會開罰,民眾抽完菸隨手丟棄菸蒂,若經舉證向環保局檢舉,可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


未經查證就散布謠言,最高可以開罰 3 萬元。

資料來源:NowNews - 網路追追追/紅燈暫停滑兩下手機?小心錢包噴錢繳罰單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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