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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萬翔細說經建故事》三峽老街的保存與風華再現 - umedia 優傳媒

三峽民權老街為第三級古蹟。(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寫在前面〉

  • 執政者或管理人往往看到眼下的困難,執著於過去的作法,停留在矛盾衝突與敍説無方的巢臼中。如何以高遠的視野,找尋創造雙贏的未來,是一個執政或管理人一生重要的使命與課題。
  • 我深信一切衝突管理,祇要用心探求問題真相,就會找到圓滿答案;祇要以無私的態度深入觀察,就一定能化解衝突與爭議。因為「答案就在問題中」。
  • 我一生本於跨域合作的多贏思維,從事國家與城鄕的建設,謹以親身體驗、解決的實際案例,在本系列專欄中提供給所有的朋友,期盼一起攜手解決衝突,共同開創美好的未來。                                            

–作者

 

 作者/黃萬翔

古樸的三峽民權老街,大致上仍保留日治時期原貌,是新北市重要的文化與觀光據點。1992年,內政部將民權街指定為第三級古蹟而加以保存,引起當地住戶的不滿,採取激烈抗爭,並發起連署爭取解除古蹟。1993年,內政部迫於壓力解除古蹟指定,地方商家分為保存和拆除兩派。經過協調溝通與適當的容積規畫誘導,老街得以保存歷史風貌,持續展現它的觀光魅力與歷史價值。

 

三峽民權老街,長約260公尺,有一百多棟古老街屋,以古希臘柱式、古羅馬拱門及巴洛克裝飾,建構了歐式風格街道風貌,融合了洋樓風格、日式元素及漢人文化特色。民權街的古地名叫「三角湧街」,老街的現場至今依然可以看到這個老地名。 

 

三峽老街一直以來都是重要的商業街道,許多商業物資、貨品都在這裡集散交換,街上有許多製茶、染布、樟腦、茶莊、中藥店、雜貨店等商家,現今老街上也有許多販賣金牛角、豬血糕及手工豆花等小吃,受到遊客歡迎。

 

三峽老街為台灣北部知名的老街之一,街上的歷史文物館收藏了三峽地區豐富的歷史紀錄和人文史蹟。老街商家匾額上面大多刻著堂號、店號或姓氏,也都保留不同造型的「山牆」,從山牆上特殊的文飾與造型,都讓人憶起當年的三峽老街風華。

 

1971年,三峽都市計畫將民權街規畫為16公尺計畫道路。1989年,台北縣(現今新北市)政府和三峽鎮公所著手徵收民權街計畫道路用地,兩側店家街面遭到拆除,其中包括福德祠在內,引起文化界爭議。

 

1992年,內政部將民權街指定為第三級古蹟而加以保存,引起當地住戶不滿,採取激烈抗爭,並發起連署爭取解除古蹟。1993年,內政部迫於壓力解除古蹟指定,但因臨街土地已徵收,當地住戶改建不易,許多店家希望能夠保持原有的建築不要拆除,以原有的老街風貌帶來觀光人潮,文化界人士也呼籲繼續保留老街原有風貌;但是也有一些店家希望能夠拆除重建,因此地方形成兩種不同的聲音與訴求,一度形成對立的局面。

 

當時文化界及學術單位商請立法院朱惠良、范巽綠等多位跨黨派、一向關心文化領域的立委出面協商,希望能夠將老街的歷史風貌予以保存下來,但是面對不同利益的爭議僵持不下,雙方一直無法獲得共識。

 

有一次,我應一位學者的邀請,到三峽老街了解他們的訴求。當時因為內政部已經解除古蹟保存的劃定,無法全面強制執行老街的保存,古蹟的容積移轉辦法也尚未訂定,我希望能夠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的方法加以解決。針對老街的屋主,凡是願意保存歷史風貌建築者,提供實施容積補償與獎勵的另一個選項,多次開會邀集雙方共同研商,希望能獲取大多數人共識的雙贏方案。

 

有一個周末的晚上,朱惠良委員在寺廟的樓上邀集雙方討論協商,也邀請我陪同。會議一開始,朱委員致詞表達召集會議的目的。接著,雙方各有堅持,造成言辭對立。主張拆除重建者認為,內政部既然已經廢除古蹟,如果提不出合理補償方案,就不應該再做拖延限制,並且要求朱委員能夠用閩南語和大家對話,場面極為尷尬。

 

我起立發言,呼籲大家對於朱委員利用假日出面為大家協調的用心,表示感謝並鼓掌;至於朱委員用國語和大家對話的過程,我將用閩南語逐句同步翻譯,方便大家雙向溝通。此一提議獲得同意後,會議終於可以順利進行討論。

 

會中獲得一個共識,同意由政府對於風貌保存的商家,提出合理優惠的補償方案,並提供多種保存立面修復的方案,讓商家自由評估選擇。之後,我針對現況修復保存、立面保存,以及拆除後風貌保存,分別提出差別性的容積獎勵規範和容積移轉辦法。許多商家有了自由選擇的雙贏方案,老街風貌保存爭議終於有了新的解決契機。

 

1997年,蘇貞昌當選台北縣長,對於三峽老街的保存至為關心,指示都市規畫單位著手進行老街文化保存與容積獎助措施。1998年,政府以「文化景觀特區」概念重新定位三峽老街,並撥列新台幣3億元作為整修經費。2000年,完成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發布實施,積極進行老街保存及發展。

 

2007年,在西班牙巴塞隆納舉辦的全球建築金獎(FIABCI Prix d`Excellence Award 2007)頒獎典禮上,「三峽老街改造」獲得公共部門暨特殊建築類全球傑出建築金獎亞軍。從歷史中穿越而出,三峽老街經過整修後,重新呈現老街風貌與新生命,成為許多觀光客旅遊懷古購物的熱門景點。在都市發展和古蹟保存之間拔河,三峽老街已然延續昔日美好,風華再現。

 

小啟示

1. 政府推動政策可以採行強制的規定,但是往往要付出許多社會成本與爭議。在整體規畫下,透過溝通協調,提供民眾自由合理的選擇。雖然花費較長的溝通時間,但是可以達成和緩雙贏的政策目標。

2. 民眾的溝通必須考量他們所受的損害,以及發展的利基。在共同目標下,根據不同的主客觀條件與需要,提供不同的替選方案,才能滿足不同對象的需求,達成整合的目標。

 

作者簡介

黃萬翔,曾任台灣省政府市鄉規劃局局長、建設廳副廳長、都市計劃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金平立法院長辦公室主任、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

三峽民權老街為第三級古蹟。(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寫在前面〉

  • 執政者或管理人往往看到眼下的困難,執著於過去的作法,停留在矛盾衝突與敍説無方的巢臼中。如何以高遠的視野,找尋創造雙贏的未來,是一個執政或管理人一生重要的使命與課題。
  • 我深信一切衝突管理,祇要用心探求問題真相,就會找到圓滿答案;祇要以無私的態度深入觀察,就一定能化解衝突與爭議。因為「答案就在問題中」。
  • 我一生本於跨域合作的多贏思維,從事國家與城鄕的建設,謹以親身體驗、解決的實際案例,在本系列專欄中提供給所有的朋友,期盼一起攜手解決衝突,共同開創美好的未來。                                            

–作者

 

 作者/黃萬翔

古樸的三峽民權老街,大致上仍保留日治時期原貌,是新北市重要的文化與觀光據點。1992年,內政部將民權街指定為第三級古蹟而加以保存,引起當地住戶的不滿,採取激烈抗爭,並發起連署爭取解除古蹟。1993年,內政部迫於壓力解除古蹟指定,地方商家分為保存和拆除兩派。經過協調溝通與適當的容積規畫誘導,老街得以保存歷史風貌,持續展現它的觀光魅力與歷史價值。

 

三峽民權老街,長約260公尺,有一百多棟古老街屋,以古希臘柱式、古羅馬拱門及巴洛克裝飾,建構了歐式風格街道風貌,融合了洋樓風格、日式元素及漢人文化特色。民權街的古地名叫「三角湧街」,老街的現場至今依然可以看到這個老地名。 

 

三峽老街一直以來都是重要的商業街道,許多商業物資、貨品都在這裡集散交換,街上有許多製茶、染布、樟腦、茶莊、中藥店、雜貨店等商家,現今老街上也有許多販賣金牛角、豬血糕及手工豆花等小吃,受到遊客歡迎。

 

三峽老街為台灣北部知名的老街之一,街上的歷史文物館收藏了三峽地區豐富的歷史紀錄和人文史蹟。老街商家匾額上面大多刻著堂號、店號或姓氏,也都保留不同造型的「山牆」,從山牆上特殊的文飾與造型,都讓人憶起當年的三峽老街風華。

 

1971年,三峽都市計畫將民權街規畫為16公尺計畫道路。1989年,台北縣(現今新北市)政府和三峽鎮公所著手徵收民權街計畫道路用地,兩側店家街面遭到拆除,其中包括福德祠在內,引起文化界爭議。

 

1992年,內政部將民權街指定為第三級古蹟而加以保存,引起當地住戶不滿,採取激烈抗爭,並發起連署爭取解除古蹟。1993年,內政部迫於壓力解除古蹟指定,但因臨街土地已徵收,當地住戶改建不易,許多店家希望能夠保持原有的建築不要拆除,以原有的老街風貌帶來觀光人潮,文化界人士也呼籲繼續保留老街原有風貌;但是也有一些店家希望能夠拆除重建,因此地方形成兩種不同的聲音與訴求,一度形成對立的局面。

 

當時文化界及學術單位商請立法院朱惠良、范巽綠等多位跨黨派、一向關心文化領域的立委出面協商,希望能夠將老街的歷史風貌予以保存下來,但是面對不同利益的爭議僵持不下,雙方一直無法獲得共識。

 

有一次,我應一位學者的邀請,到三峽老街了解他們的訴求。當時因為內政部已經解除古蹟保存的劃定,無法全面強制執行老街的保存,古蹟的容積移轉辦法也尚未訂定,我希望能夠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的方法加以解決。針對老街的屋主,凡是願意保存歷史風貌建築者,提供實施容積補償與獎勵的另一個選項,多次開會邀集雙方共同研商,希望能獲取大多數人共識的雙贏方案。

 

有一個周末的晚上,朱惠良委員在寺廟的樓上邀集雙方討論協商,也邀請我陪同。會議一開始,朱委員致詞表達召集會議的目的。接著,雙方各有堅持,造成言辭對立。主張拆除重建者認為,內政部既然已經廢除古蹟,如果提不出合理補償方案,就不應該再做拖延限制,並且要求朱委員能夠用閩南語和大家對話,場面極為尷尬。

 

我起立發言,呼籲大家對於朱委員利用假日出面為大家協調的用心,表示感謝並鼓掌;至於朱委員用國語和大家對話的過程,我將用閩南語逐句同步翻譯,方便大家雙向溝通。此一提議獲得同意後,會議終於可以順利進行討論。

 

會中獲得一個共識,同意由政府對於風貌保存的商家,提出合理優惠的補償方案,並提供多種保存立面修復的方案,讓商家自由評估選擇。之後,我針對現況修復保存、立面保存,以及拆除後風貌保存,分別提出差別性的容積獎勵規範和容積移轉辦法。許多商家有了自由選擇的雙贏方案,老街風貌保存爭議終於有了新的解決契機。

 

1997年,蘇貞昌當選台北縣長,對於三峽老街的保存至為關心,指示都市規畫單位著手進行老街文化保存與容積獎助措施。1998年,政府以「文化景觀特區」概念重新定位三峽老街,並撥列新台幣3億元作為整修經費。2000年,完成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發布實施,積極進行老街保存及發展。

 

2007年,在西班牙巴塞隆納舉辦的全球建築金獎(FIABCI Prix d`Excellence Award 2007)頒獎典禮上,「三峽老街改造」獲得公共部門暨特殊建築類全球傑出建築金獎亞軍。從歷史中穿越而出,三峽老街經過整修後,重新呈現老街風貌與新生命,成為許多觀光客旅遊懷古購物的熱門景點。在都市發展和古蹟保存之間拔河,三峽老街已然延續昔日美好,風華再現。

 

小啟示

1. 政府推動政策可以採行強制的規定,但是往往要付出許多社會成本與爭議。在整體規畫下,透過溝通協調,提供民眾自由合理的選擇。雖然花費較長的溝通時間,但是可以達成和緩雙贏的政策目標。

2. 民眾的溝通必須考量他們所受的損害,以及發展的利基。在共同目標下,根據不同的主客觀條件與需要,提供不同的替選方案,才能滿足不同對象的需求,達成整合的目標。

 

作者簡介

黃萬翔,曾任台灣省政府市鄉規劃局局長、建設廳副廳長、都市計劃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金平立法院長辦公室主任、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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