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總有駕駛人心懷僥倖以身試法,近日,來賓市一男子蒙某酒駕被查,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男子被查獲的現場,更荒唐的是大膽酒駕的蒙某
才領駕證一天。案情回顧
9月8日晚,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柳江大隊在轄區國道209線旁機場大道開展夜查行動。
21時20分許,一輛黑色小轎車由三千村方向駛來,駛近交警執勤點約50米時,民警示意該車停下接受檢查,卻看到車輛突然一個急剎車,接著車上駕駛座及副駕座跑下兩男子,一頭竄進路旁茫茫的甘蔗地。
執勤民警上前查看,發現該車後座還有兩名男子,即將其控制。隨後,民警看住甘蔗地出入口,並通過搜查、喊話等方式讓駕車人現身。
「開車的人是我,我不跑了!」
半小時后,一男子狼狽不堪地從甘蔗地爬出,民警看到,其渾身污漬,手腳紅腫,不停地往身上撓痒痒,讓人看了又氣又想笑。
該男子蒙某稱,甘蔗地里蚊子太多太凶,叮得實在是讓人忍受不了,無奈之下決定投案。
民警對蒙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44mg/100ml,屬酒駕。民警查看其駕駛證,得知其領證日期為2017年9月7日,即事發前一日。
隨後,民警扣留了蒙某駕駛證及所駕車輛。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酒後駕駛」將被處以罰款及記12分的處理,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之規定,駕駛證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的,將註銷其駕駛證。
也就是說,蒙某的酒駕行為將讓其剛拿到手的駕駛證被註銷。
「駕證要是被註銷我就慘了!」蒙某向民警哭訴道。
據了解,蒙某是一位在大山工地里專營施工機械作業的老闆,工作需要常跑山裡的集市及市區,為方便工作,交了數千元,經過4個多月的學習培訓及考試,歷盡艱辛才領到駕證。
為此,領到駕證次日即和一幫朋友到柳江城區舉杯祝賀,而後駕車搭乘朋友往山裡方向兜風,未曾想卻遇交警夜查。
當日晚,柳江交警夜查行動共查獲酒駕
4起,無證駕駛
2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
156起。
一個錯誤的舉動讓本該開心的好事成為泡影還給自己帶來了麻煩,錯不在酒,在於蒙某沒有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約束自己的駕駛行為,幸好這次危險駕駛被及時發現制止,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同時也為「新手上路」再次敲響警鐘。
柳州交警提醒,涉酒駕駛容易讓駕駛人分神,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交警對涉酒駕駛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決依法打擊,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遵守交通法規,切勿酒駕醉駕。柳報傳媒·新媒體中心出品
編 輯:王小玲
責任審核:陳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