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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報》| 文學課:啃讀厚厚的經典究竟有沒有技巧?

那些改變了世界的書,真的有那麼難讀?

《荷馬史詩》到底寫了什麼?

但丁的《神曲》魅力何在?

莎翁陛下的經典段落有哪些?

為什麼大家這麼喜愛《傲慢與偏見》?

《尤利西斯》在講什麼?

閱讀經典,我們從來不缺理由,缺的是方法。在希金斯機智風趣的筆下,無論是迷宮般的但丁《神曲》、滔滔不盡的《追憶逝水年華》,還是莎士比亞的皇皇巨著,這些以往令我們望而生畏的經典,一下子變得親切起來。

啃下大部頭經典的三個訣竅

《如何讀懂經典》

[英]亨利·希金斯/著

林步升/譯

中信出版社2017年6月版

閱讀動力在哪?

有讀書習慣的人,常會碰上類似的問題:「你讀那個做啥?」言下之意就是應該要讀更有價值的書,像是民主發展史或修車手冊。會有這種看法,是因為誤以為讀書的目的是要汲取信息。我們當然可以為此讀書,但讀書的目的不僅限於此。若想要求知,不論是閱讀紀實作品或自由創作,都能達到同樣效果,何況求知不過是讀書的目的之一而已。

通常,我們之所以閱讀,是希望人生在世有更多自由和可能。我們藉由閱讀而得到解放。深層來看,閱讀能拓展我們對自身心智的了解。我們也可以透過閱讀來檢驗自己對是非的觀念,超越原有的局限並向上提升。我們的道德觀念也可能受到激發及淬鍊。

此外,閱讀能提供現實生活里無法遭遇的經歷。我們可以想象自己是《飄》裡面的女主角斯嘉麗,處心積慮要讓待己不淑的人嫉妒不已。或是莎劇里的羅密歐,英俊、輾轉難眠又風趣。或是偵探菲利普·馬洛,用自己一套哲學辦案,喝著威士忌,抽駱駝牌香煙。或是大膽冒險的孤兒,例如《魔戒》里的佛羅多·巴金斯、《哈克貝里·費恩歷險記》的主角哈克,甚至是《人魔》里的漢尼拔·萊克特。或是《深夜小狗神秘事件》里患有自閉症的克里斯多夫,蜷縮在角落以避開外界的一切干擾。或是《寵兒》里那位走上不歸路的母親。我們在書中會遇到生活中遇不到的人物。文學可讓現實生活增色,也使思想保持敏銳。閱讀一旦從世上消失,我們對自己的身份認同也將隨之消亡。

當然,我們坐下來閱讀的時候,腦中並不會想到這些事。我絕對不會自言自語地說:「好耶!我的道德觀要受到激發了!」我之所以閱讀是因為自己樂在其中,但心中同時也有揮之不去的疑慮,覺得還有其他該讀的書。讀者心裡明白,選擇了一本書,意味著之後才能讀其他書。

假裝自己是專業人士

想讓聊書的過程順利進行,還可以採取以下一些策略。

若真有「不成功便成仁」的覺悟,不妨戴上略顯荒唐的「人格面具」:假裝自己信仰歐洲反啟蒙主義,只讀阿爾卑斯山以東的文學;或反對偶像崇拜,認為世上沒有所謂神聖不可侵之事物,並對所有藝術品大加批評,特別是那些揚言要給大家帶來快樂的作品;或自稱是不寫詩的詩人,這種詩人都一副歷盡風霜又楚楚可憐的模樣,從未真正寫過什麼作品,通常身旁都有一群天真爛漫、長相出眾的年輕隨從,巴不得能助詩人一臂之力,為他八字都沒一撇的傑作帶來靈感。

另外也可選擇當古籍學者,棄新書如敝屣,堅稱1950 年後出版的書都比不上中世紀小說家托比亞斯· 史摩里特作品的價值(不到五十歲的人應該都沒讀過)。一般來說,我們可以挑一些較不知名、非主流卻相當優秀的作家,表現出自己對他們作品的喜愛,例如艾維· 康普頓伯內特夫人、劇作家帕特里克· 漢密爾頓,或可讀性高、大家卻不熟悉的異國作家,例如捷克文豪赫拉巴爾、尼加拉瓜詩人魯文· 達里奧,還有挪威國民詩人塔爾耶· 維索斯——他的小說《冰之宮》在挪威家喻戶曉,出了挪威卻少有人知。對於時下流行的作品有自己一套看法固然很好,但若對默默無聞的書也能有一番見地就更厲害了,畢竟無人可以反駁你。

奇怪的是若公開表示喜愛一些「低層次」的東西,旁人反而會覺得是種胸襟開闊的表現,像是詹姆士· 龐德大膽而越軌的行徑、赤裸裸的言情作品、《丁丁歷險記》、暢銷系列童書(最好不要選《哈利· 波特》,可以考慮雷蒙尼· 史尼奇的《波特萊爾大遇險》、丹尼爾· 柯羅威斯的圖畫小說等)。能看重這些「低層次」的東西,代表自己不是勢利鬼,就像公眾人物常會大肆炒作自己多愛單調又俗氣的消遣,像是看足球比賽、玩魔獸、在髒兮兮的三明治店裡吃早餐等。

大體而言,評論家都有一定程度的文化素養,他們也知道如何運用他們的文化素養來藏拙。書評家為了自身名譽,會遵守一套原則,但通常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原則,例如「不評論朋友寫的書」「前一百頁一定要讀」「不要把樣書拿去網站拍賣」。

但即使是誠信實在的書評家,也難免會偷懶。據說這是王爾德創下的先例,給後世書評家一個偷懶的理由:「我從不讀自己要評論的書,這會讓人產生成見。」但此妙語其實是出自沒什麼大名氣的西德尼·史密斯。無論如何,德國科學家喬治·克里斯托夫·里希滕貝格比這兩人都還早提出此見:18世紀80年代,里希滕貝格在筆記本(他稱為「廢話本」)中寫道:「依我看,近代人類理性促成的眾多偉大發現中,對沒讀過的書撰寫書評算是其中一項成就。」

書評家會做表面功夫已不是新聞,例如聲稱自己熟知某作家過去的作品,實際上卻是花半小時從維基百科或一些可靠資源搜集而來。對了,本書中,我也唬了大家一下,有本書其實根本沒讀過就介紹,還有一些書則是沒讀完就下評語。有興趣的話不妨猜猜看。

掉書袋也需要技巧

若想在別人眼中成為真正的內行,博爾赫斯是更好的選擇。這位阿根廷作家的短篇小說相當著名,對於曲折的事物、現實的寫照、迂迴的話語及無限的概念多所著墨,同時也關注寫作本身,探討說故事的哲學和方法。他的書內容多變:某城市的居民用抽籤法決定彼此社會地位;某圖書館收藏現在、過去及未來所有書籍;某些語言完全不含名詞,幾乎是全由形容片語成。

博爾赫斯也愛賣弄無用的學問。凡是難懂、狡詐、自我意識濃厚或有幻想色彩,都可以算是「博爾赫斯風格」,聽來做作,卻別具魅力,別人想質疑都難。如果真的不幸有人質疑,只需順其自然,讓接下來的論戰變得很「博爾赫斯」,處處讓人摸不著頭緒,書袋滿地掉。

但博爾赫斯值得我們效法,他讀書隨興所至,涉獵很廣,又能完全樂在其中。他對文學的熱情不但古怪還時有時無。阿爾維托· 曼古埃爾曾在博爾赫斯眼盲后朗讀過許多文學作品給他聽。據其所言,博爾赫斯會聽完幾段某大作家的作品,然後,為了展現段落間的關係,「把段落一一拆解,活像個熱愛工作的鐘錶匠」。然而博爾赫斯不用聽完《芬尼根守靈夜》,就可以講授喬伊斯運用的語言技巧。他也沒什麼時間去接觸普魯斯特、托爾斯泰、奧斯汀和福樓拜的作品,常是讀了百科全書里的書摘和大意就覺得足夠了。正如博爾赫斯著作的法文譯者所言:「他筆下的東西漏洞百出。」

無論我們再怎麼飽覽群書,總會有不足之處。但是,我們可以學學博爾赫斯和普魯斯特把漏洞填滿的方式:拿自己做文章就對了。

◆轉載自《文學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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