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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信披指引揭去剛兌序幕 投資者選平台標準化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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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信披指引揭「去剛兌」序幕 投資者選擇平台標準化可期

《信披指引》一出,網貸投資的盲選的時代有可能要終結了。即便是已經撮合但未到期的項目,網貸平台的信披工作仍要繼續進行

《投資者報》記者 王宇

長期以來,投資者選擇網貸平台時往往沒有參考標準。如今,這一局面有望打破。

近日,銀監會官網公布《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下稱《信披指引》),對網貸平台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則、披露的信息內容、披露對象、披露時間、披露頻率、披露口徑、披露標準等予以規範。

有業內人士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這份信息量巨大的《信披指引》,反向要求投資者要更多地了解風險、理解風險、接受風險。如在此期間,行業媒體和從業機構的投資人教育能夠跟上,教會投資者「看懂信披內容、形成獨立判斷」,這將是網貸行業「去剛兌」的關鍵一步。

信披不再是形象工程

一位金融行業人士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信披指引》中,要求網貸平台信息披露面向「社會公眾」。而「社會公眾」應當包含:投資人、借款人、監管方,以及媒體和未參與投資的群體等。

該人士認為,信息披露的對象是非特定性的,面向社會各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網貸行業接受全社會的監督,讓網貸行業呈現「陽光化」、透明化的運行。

同時,該人士強調,《信披指引》還要求網貸平台多渠道披露信息,這是因為網貸平台投資起點低,大多數投資人通過微信、微博或者手機APP就可以進行網貸投資,要求多渠道披露正是為了方便移動端等渠道的投資人了解相關信息。

更重要的是,《信披指引》還為特定類型的信息規定了相應的披露時間。比如每年1月10日以前需要披露兩項內容——網貸平台的備案信息和組織信息;每年4月30日前披露網貸平台的審核信息。

前述金融行業人士認為,對於網貸平台來說,這意味著信息披露不再是一個「形象工程」,而是要按照要求、按照時間進行有序披露。

新聯在線COO陳智誠指出,該指引首次對分支機構的信息披露做出了完整嚴格的披露要求,包括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員工人數等,不單對從業機構的分支機構設立經營情況提出了要求,也有利於社會公眾和監管部門對於異地經營、多地辦公等情況進行全面掌握。

記者注意到,《信披指引》中還要求,上述三大項信息如果有任意一項發生了變更,要在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更新披露。

盲選時代逐漸結束

一位長期關注網貸行業的觀察人士告訴《投資者報》記者,目前,很多平台的標的或者理財產品,在披露詳細信息時往往一帶而過,比如「風險可控、有穩定還款來源、資產優質」等比較制式的術語。然而,風險如何可控?項目的還款來源是什麼?投資人卻知之甚少。

多位投資者對記者表示,《信披指引》一出,盲選的時代有可能要終結了。在項目信息和項目風險評估中,網貸平台要披露項目的詳細信息,包括項目的還款來源和還款保障措施,還要出具相應的風險評估結果。

另一個讓業內人士稱讚的亮點是,對於已經撮合但未到期的項目,信披仍要繼續進行。陳智誠表示,《信披指引》中「已撮合未到期項目有關信息」的條目基本涵蓋了一般借款人貸后管理等各環節,且具體要求比目前行業通行的做法要嚴格許多,這意味著網貸機構不僅要做好貸前風控審核,還要做好貸後跟蹤、信息管理、格式化披露等要求,對於目前網貸全行業的貸后管理水平都提出一個更高的要求。

上述金融行業人士稱,《信披指引》對借款人貸前(徵信)貸中(風控措施)貸后(借款人情況變化)的信息披露都做出了詳盡的「嚴格、細緻」要求。可以說,未來網貸平台上的借款人、借款標的也處在一個被「全程監督」的運行中。

看懂「信披」獨立判斷

對新出台的《信披指引》,從業者與投資者一致稱其為「最嚴信披」新規。網貸平台一旦照章披露,真面目將暴露無遺。

陳智誠稱,《信披指引》相當於將互金協會、各地監管部門、各地行業協會所發布的各類信披標準進行了一次統籌要求,並對不按《信披指引》執行的機構擁有處罰標準,自此國內的網貸機構所披露的數據有了更大的參考、分析、對比的意義與價值。

他還指出,新規對徵信報告、貸後跟蹤等事項的要求,將直接促使行業的資產端運營能力進行升級,網貸機構必須加強對借款人的管理及貸後跟蹤,讓行業目前粗放型的資產競爭情況走向精細化管理。而完整細緻的借款項目信披要求,以及強制向出借人披露的要求,都將反向要求出借人要更多地了解風險、理解風險、接受風險。

陳智誠樂觀預計,在此期間,如果行業媒體和從業機構的投資者教育工作能夠跟上,教會投資者「看懂信披內容、形成獨立判斷」,這將是網貸行業「去剛兌」的關鍵一步。

前述第三方人士則表示,對於投資人來說,應當記清楚網貸平台都將在什麼時間披露什麼信息。

比如每年的4月30日前,網貸平台要披露自己的審核信息,審核信息包括網貸平台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像這樣有時間節點劃分的信息披露,也是讓投資人對網貸平台起到監督作用的一個辦法。

不過,投資者、監管機構與從業者都希望《信披指引》儘快落地,到明年6月能夠順利迎來行業的陽光化。但另一方面,其中也有難題尚未解決。

投資者擔心的是,如果網貸平台沒有按照要求進行信息披露,或者在規定的時間點內未進行相應的信息披露,或者信息披露不真實,存在虛假成分,欺騙投資人,這些情況將如何處理?如果投資者發現平台造假,可以通過哪些渠道,哪些監管部門,或者平台的哪個內部部門去敦促改正?這些重要問題都尚待政策進一步細化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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