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辛苦打拚一輩子
就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
把財富順利地留給後代
但最近一條房產繼承的消息
刷爆了朋友圈
看過的人都大呼意外
事情是這樣的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母親生前在上海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未將房產過戶到小麗名下。
如今母親去世了,小麗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自己和女兒的戶口遷到房子里去。
但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被拒,理由是房產不全屬於她一個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產。
這還真有點刺激了~
很多獨生子女一定和小編一樣
#大寫的懵逼#
明明爸媽只有我一個孩子
理所應當全額繼承父母房產
然而在法律面前
繼承並不是父母傳子女那麼簡單的事情!
獨生子女並非父母房產的唯一繼承人
按照法定繼承關係
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僅憑獨生子女證
不能認定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
在祖孫三代關係中
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
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
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
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所以,父親過世時,奶奶仍在世,
她有權繼承兒子的部分遺產
奶奶過世后,由大伯的兒子
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繼承
而這也是小麗
無法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的原因
因為母親去世之前
小麗的外公外婆就已經不在了
所以母親的遺產全部都由小麗一個人來繼承
所以最後小麗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
加上母親的遺產三分之二
也就是擁有房產八分之七的繼承權!
獨生子女要繼承房產, 需要怎麼做呢?
☟
根據規定
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
「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
到房地產管理機關
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此外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不僅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父母生前的
「遺囑公證書」
在父母去世后還得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書」
在人的傳統觀念里
大家特別不願意在生前去談身後事
但是時代不同了,現在有著越來越多
讓親人反目成仇的遺產糾紛
所以獨生子女的父母
在生前辦理遺囑公證
確立一份最能夠得到法律保護的遺囑
可能是避免將來子女
陷入繼承遺產障礙最好的方法
為人父母在年滿50歲以後
最好就準備好立遺囑
立了遺囑如果發現子女不孝
可隨時更改遺囑
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
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之類贈予子女
「並附加條件,只要父母健在
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權」
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公證, 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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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生前未設立遺囑公證,作為獨生子女的繼承人需要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方式繼承遺產,或者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向相關機構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如果父母已經立下遺囑
但沒有經過公證, 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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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去世后,繼承人可以提供遺囑原件,到公證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書」。
如果連遺囑都沒有, 可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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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然後到法院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有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身為獨生子女的一代
享受著父母全部的疼愛
也承擔著全部的責任和壓力
所以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的時候
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
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
也不是不孝順的白眼狼~
最後衷心希望
普天下的父母
都能健健康康,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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