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組織開展湖南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發現13批次食品經檢驗不合格。根據國家總局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冷凍飲品:
湘潭市雨湖區欣誠信煙酒專賣店(地址:湘潭經開區和平街道杉山社區新杉世紀廣場1號綜合樓0201002號)銷售的老蛋筒香草口味雪糕檢出安賽蜜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二)酒類:
新化縣梅苑百家樂便利店(地址:新化縣梅苑開發區清水塘路)銷售的梅山源水酒( 280ml/瓶)、梅山源水酒(1.6L/瓶),汨羅市長樂甜酒土特產經營部(地址:湖南省汨羅市工農路12號)銷售的長樂富硒甜酒,韶山市大熱門購物廣場(地址:韶山市車站路)銷售的甜酒王(第二代)均檢出山梨酸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鶴城區四寶特產經營部(地址:懷化市迎豐中路)銷售的原汁楊梅紅酒檢出苯甲酸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鶴城區通城超市(地址: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迎豐中路518號)銷售的刺葡萄酒、刺葡萄酒(干紅)檢出山梨酸、安賽蜜不符合標準要求。
以上檢驗機構均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不合格食品的經營單位,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長沙、湘潭、婁底、常德、懷化、岳陽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採取停止銷售、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徹查問題原因,全面整改,並對相關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編輯:劉延正 宋漪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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