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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古代交通規則太超前了,根本就是從現代穿越回去的

春光正好,踏青遊玩的人也多了起來,只是交通道路資源有限,人多車多難免會發生擁堵,尤其是到了周末和假日,一些熱門路段真是堵得讓人上火。有人開腦洞,這要是在古代,一定不會有堵車這件事,心情必然要舒暢很多。但真要穿越回古代,對很多普通人來說,出趟門估計也不是想象中那般美好。

時刻保持警惕該避讓時要避讓

古代的交通法規不像今天這麼複雜,只要懂得避讓,別搶了道,基本就沒啥問題。若路人都避來避去的,路上也得堵成一鍋粥,誰也走不了。所以避讓也是有原則的,一般來說是「賤避貴」,在講究尊卑的古代社會,社會地位低的要給社會地位高的人讓路。

漢文帝有一次乘車出行,剛過了橋,突然馬受驚了,原來不防橋底下走出來了一個人。幸好這馬性情柔和,如果換成別的馬受了驚,說不定得出什麼事故傷了自己,漢文帝大怒,當場逮了這個人,要罰款。這個無辜驚了帝王之馬的路人,趕緊跟漢文帝解釋,說知道漢文帝要路過這裡,為了避讓,一直躲在橋底下,以為漢文帝的隊伍過去了才出來的,沒想到時機判斷有誤,還是出來早了。漢文帝身旁的司法工作人員也趕緊出來解釋,說不要因為百姓的無辜之舉就對其苛責,讓老百姓緊張得沒法過日子,這才了事。

想必漢文帝的這次出行沒有走他的專用通道。秦漢時期,專門修築「馳道」供帝王出巡使用,一般人是沒機會隨意穿行的。那時候的馳道長什麼樣呢:「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瀕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堆,樹以青松,為馳道之麗至於此。」以今天的觀點,這不僅僅是道路,簡直就是風景線。漢成帝還是太子的時候,有一次被漢元帝急召,即使時間來不及也不敢走通暢的馳道,寧肯遲到。回去的時候,元帝特意下令,太子這次可以走馳道,方能行駛。漢哀帝時的丞相孔光違反規定走了馳道,結果車馬都被沒收了。

關於廉頗和藺相如,大家都知道「負荊請罪」和「完璧歸趙」,其實他們之間也有交通避讓的故事。趙王覺得藺相如的功勞大,拜為上卿。廉頗不服氣,認為自己為趙國征戰多年,功勞更大,而出身一般的藺相如不過是耍耍嘴皮子,就坐到了比自己高的位置。於是,廉頗四處放話,哪天碰到了藺相如,一定要好好說道他一番,讓他下不來台,給他難堪!藺相如聽說了這事,為避免矛盾激化,處處躲著廉頗。但兩人還是在道上遇見了,按說廉頗應該給比自己官職高的藺相如讓路,但藺相如遠遠地就給廉頗讓路了。這不符合當時交通方面的尊卑規定,就連藺相如的門客都覺得這樣做太丟臉。好在廉頗理解了藺相如家國為重的大義,後來就是大家熟悉的負荊請罪了。

到了唐代,交通法規相對細緻了些,不僅僅是「賤避貴」,還增加了「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年輕的得主動給年老的讓路,事情輕緩的得給事情緊急的讓路,往這個方向的得給往那個方向的讓路,如果有誰違反了,打五十板子,至於「去避來」,唐代這條律令頒布的時候就沒解釋明白,就連唐太宗都不明白到底該怎麼避讓,尤其是在一些熱鬧的大街小巷,熙熙攘攘,摩肩接踵,讓行人如何避讓。直到南宋,終於有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官員把這條給解釋明白了,「所謂去避來者,蓋避自我後來者。以其人自后奔走而來,此必有急事故耳,故當相避耳。」就是說,不是非要避讓迎面走來的人,如果人家是從自己後面匆匆趕上來,肯定是有急事要辦,碰上這種情況,自己就靠邊走走,讓人家先過去。這跟今天大家乘坐電梯、走路都盡量靠右,留出左邊來給有急事趕路的人是一個道理。

出差交通超規格不能報銷還挨罰

如果是都在朝中為官的同事因為讓不讓路的事情打起來了,就不僅僅是打五十板子的事情了,皇帝得親自出面裁決。唐文宗時候,擔任執法要職御史中丞的溫造,性格有些偏激,情緒自控能力較弱,一次在街上遇到了比自己職位低的左補闕李虞,見對方沒有給自己讓路,上去就把人打了一頓。這事鬧到了朝堂之上,引發群臣不滿,大家認為,李虞沒有按照規定讓路固然不對,但溫造作為一個執法人員,遇到違規的事情不是文明執法,而是動手打人,這就更不對了。最後皇帝只能出面調解,大家都是同事,和氣共處,不能因為官職高就自大,也不能動不動就言語衝突,路上遇到了,該讓就讓,要講禮貌,各自隨行的人也別太多了,陣仗太大不方便也不好看,「自今後,傳呼前後,不得過三百步」。

在唐文宗下詔令不允許官員以行李自大,道路相高時,唐代官員們還是很講究避讓的。職位高的走在路上自然得意,因為誰都得給自己讓道,走個路都成了手中權力和社會地位的象徵,職位低的心裡難免有點意見,平時在人前大小也是個官,走在路上反而得小心翼翼。在一些古代知識分子那裡,這就是擾民的特權行為,應該反對才是。韓愈有首詩寫的就是他對這種避讓的看不慣:「偶上城南土骨堆,共傾春酒三五杯。為逢桃樹相料理,不覺中丞喝道來。」不少古代文人都列舉過「煞風景」的事情,其中「花間喝道」、「松下喝道」常常與「燒琴煮鶴」、「清泉濯足」等一起上榜。

古代社會,能在道路方面彰顯特權的,除了避讓,還有帝王生活用品的專門運輸通道。古代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高速度的機動化交通工具,冷藏保鮮技術更是無法與現在相比,即使身為帝王,如果人在北方,想吃點南方的新鮮水果,也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漢代,南方進獻了一些新鮮荔枝,只能通過官道上的各個驛站接力傳送,為了儘快送達京城,送荔枝的人只能快馬加鞭,晝夜趕路,不乏有累死在路上的,或者走夜路被野獸襲擊而亡的。終於官員察覺這種進獻的勞民之處,上述皇帝,作為帝王,嘗到美妙滋味和新鮮的食物不是什麼功德,從南方到北方,路途遙遠且兇險,這荔枝能不能就別進獻了。皇帝同意,說本來覺得荔枝稀有且新鮮,是想祭祀宗廟的,既然送一趟這樣艱難,都傷害到自己的百姓了,那就算了吧。

古代官員出差,走什麼路,乘坐什麼交通工具也是有規定的,不同級別官員的規格自然不同,如果有違反被發現,是要被杖打的。比如用車,唐代就以車輅的材質區別,輅是古代車轅用來挽車的橫木。若是親王或者武職,「象飾輅」,若是二品、三品的官員,用革輅,四品就降為木輅。宋代則在馬的鞍具和馬式上區分出行者的身份地位,如宰相、樞密使等高層官員使用「金塗銀鬧裝牡丹花校具」,三司史、翰林學士等中層官員則使用「麻葉校具」。清代官員在路上的身份是以轎子區分的,「漢官三品以上、京堂輿頂用銀,蓋帷用皂。在京輿夫四人,出京八人。四品以下文職,輿夫二人,輿頂用錫。直省督撫,輿夫八人。司道以下,教職以上,輿夫四人。」

我們經常在電視劇里看到,清代官員出行時,會有人舉著牌子,上面寫著「肅靜」或者「迴避」,這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如果這位官員職位不高,則只能用「肅靜」牌。如果看到哪部清代背景的古裝劇中,一個知縣的轎子走在路上,前呼後擁,且舉著這兩個牌子,那這知縣一定是違反規定了。如果是官員出差,則要走驛道,不同的官員會配給不同數量的馬屁、船隻和隨從,在清代,馬匹數量從八匹到一匹不等,隨從則從二十六名到六名不等,有的級別的官員則連乘馬的資格都沒有,只能騎驢而行。如果多要了一匹馬,就要被打八十杖,如果超規格要了上等馬,則要打七十杖,該騎驢卻乘了馬,也得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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