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宜興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原大隊長湯永高收受財物問題。湯永高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7次收受監管服務對象贈送財物,合計價值9.01萬元,並為請託人謀取利益。2016年12月,湯永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連雲港市贛榆區石橋鎮蘆陽村黨總支原書記仲偉玉、黨總支委員兼村會計陳德俊違規套取截留國家惠農補助款問題。2人利用職務便利,弄虛作假,採用冒名頂替手法,套取並截留國家農資綜合補貼款、水稻直補款等共計5.48萬元入村賬,用於村集體日常開支。2017年1月,2人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