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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
通過糖耐量測試(OGTT)診斷
糖耐量實驗的方法和要求
(1)、采血前3天內一日三餐每頓飯的碳水化合物不少於100克,堅決打擊化驗前一天不吃晚餐的掩耳盜鈴行為。
(2)、早6點到6點半之間采空腹血糖,因為空腹時間長了會發生脂肪動員,產生酮體,影響化驗結果。
(3)、口服葡萄糖75克(相當於一個饅頭),如果是葡萄糖粉可以自帶200毫升純凈水沖服,要求5分鐘內服完,不可喝得太急。臨床上經驗見到有些人1分鐘之內就喝完了,這樣會使那些有胃病的人由於喝的太快而出現嘔吐,從而導致實驗結果不準確。
(4)、從服糖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於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采血。
(5)、妊娠期糖尿病標準(診斷標準):國際婦產科聯合會公布的最新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是空腹血糖>5.1mmol/L。餐后高血糖標準分別是60分鐘>10.0mmol/L,120分鐘>8.5mmol/L。 (圖片來源:視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