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6月22日訊 近日,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遼銀監罰決〔2016〕1號」、「遼銀監罰決〔2016〕6號」、「遼銀監罰決〔2016〕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遼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因存在為客戶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等違法行為,被遼寧銀監局作出合計罰款人民幣六十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遼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為倪健,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分別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為客戶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為客戶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及「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遼寧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遼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作出合計罰款六十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