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通信產業報(網) 崔亮亮
昨日晚間,聯通發布公告稱,公司確於2017年5月分別設立了聯通電子商務騰訊合作運營中心和聯通電子商務阿里合作運營中心。
對於部分媒體報道「聯通阿里騰訊成立運營中心 混改猜測再升級」,聯通公告表示,運營中心的設立與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項無關。
聯通稱,上述運營中心為公司內設部門,其主要職能為分別對接騰訊、阿里等互聯網公司,旨在建立以互聯網合作夥伴為中心的一體化電子商務運營體系,提升面向線上的一體化產品設計、研發、運營及支撐能力。兩個運營中心尚處於運營的起步階段,現階段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因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的重大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具體實施方案,包括投資者名單、定價、投資金額、所佔股比等,仍需按照要求上報相關部委認可後方可實施。
截至公告日,聯通與潛在投資者的談判工作尚在進行中,聯通並未與任何潛在投資者簽署過具有約束力的框架協議、認購協議等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