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必將進入法制化、規範化的新軌道。」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解讀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房地產調控的表述時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劉俊海認為,從此前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提法,以及此次總理報告中提出的「堅持住房的居住屬性」可以看出,決策層對於房地產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已經達成強烈共識。
他指出,房地產業此前過多地以發展為重點,但對於規範性的強調不夠,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野蠻生長」的現象,也因此導致了三、四線城市出現大面積商品房庫存。
劉俊海建議,房地產的開發、銷售以及中介等行為都應納入法制化、透明化的監管範圍。為充分體現「房子是住的」這一屬性,房地產開發商應在商品房定價方面提高透明度,履行更高的信息披露義務,尊重公眾知情權。此外,他還建議提高開發商註冊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