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喬宇
6月6日,為更好吸引外籍人才來渝務工、創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14項出入境便利政策,為外籍人才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助推本地企業引進更多外籍人才。
需要諮詢或申請相關政策的單位和個人,可登錄重慶市公眾信息網了解詳情。
政策1
對在重慶自貿試驗區工作,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重慶自貿試驗區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政策解讀:
本次14條政策發布同時,公安機關還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較原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範圍更寬泛、更科學;推薦單位由省部級下放到重慶自貿辦;審批時限由原來的180日縮短為90日。
政策2
外籍人員已在渝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允許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
政策解讀:
配套出台《市場化申請永久居留外國人工資性年收入及納稅標準》,在渝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的工資性年收入標準按照重慶市統計局發布的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收入的6倍確定。今年的工資標準為:工資性年收入須達到36萬元人民幣,稅收標準為:今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須達到6萬元人民幣。
此外,政策放寬了對其居住時限要求,由原來的4年需在境內累計停留3年以上,縮短為4年中每年在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6個月;取消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限制,以往工作單位須為高新技術等4類企業、重點高等院校、七類科研機構等,同時還有職稱要求,新政取消了這些限制。
政策3
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所以上學歷在渝工作,或外籍華人在渝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政策解讀:
降低了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門檻,取消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限制,並放寬對其居住時限要求。特別是對在渝工作的博士研究所以上學歷的外籍華人不設工作和居住時限限制,以激發他們的歸屬感,更利於吸納外籍高層次人才回國效力。
政策4
對來渝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對在渝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政策解讀:
放寬了外籍華人簽證和居留許可簽發時限,由原來1年以內的普通簽證和3年以內的居留許可放寬至5年以內簽證證件。
政策5
對具有創新創業意願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註「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僱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對經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也可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政策解讀:
允許外國留學生畢業后持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註「創業」)在渝創新創業。允許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受邀到經我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實習;新增口岸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類型簽證,為我市涉外企業與境外高校外國學生的交流互動提供了政策支持。
政策6
在渝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政策解讀:
將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從外籍高層次人才擴大到所有在渝工作的外國人,考量其居留時限和居留表現后,視情簽發時限更長的居留許可,滿足其便利通關和長期居留預期。
政策7
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政策解讀:
增加口岸簽證機關簽發工作簽證類型,擴大口岸人才簽證簽發對象範圍,進一步方便來華就業人員申請簽證入境。
政策8
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按規定簽發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F字、R字簽證或2至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政策解讀:
同政策1一樣,本次制定的《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較原外籍高層次人才範圍更寬泛、更科學,此條政策進一步擴大了外國人享有優惠停居留政策的覆蓋面。
政策9
經中新(重慶)示範項目、重慶自貿試驗區、兩江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經開區、高新區、保稅區)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推薦的單位,以及在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信譽良好的邀請接待外國人單位,對其聘僱的外國人,可按規定首次簽發有效期2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政策解讀:
放寬了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有效期限,首次即可申辦最長2年的居留許可。
政策10
經中新(重慶)示範項目、重慶自貿試驗區、兩江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經開區、高新區、保稅區)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推薦的單位,以及在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信譽良好的邀請接待外國人單位,對其邀請來渝進行經貿往來、科技教育文化交流、考察和訪問等活動的外國人,可辦理F、M簽證延期、換髮、補發。
政策解讀:
增加了園區、部門推薦渠道,拓寬了訪問、貿易簽證延期、換髮、補發範圍、為企業邀請外國人來渝進行經貿文化交流提供便利。
政策11
縮短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辦居留許可的審批時限,居留許可首發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居留許可延期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
政策解讀: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向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卡)或《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資格認定備案表》的外國人提供縮短審批時限的便利。
政策12
為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辦永久居留身份證、簽證和停留居留證件等開通急事急辦的「綠色通道」。
政策解讀:
為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卡)或《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資格認定備案表》的外國人設立「綠色通道」。為其提供上門面簽、急事急辦等服務,提供人才「綠卡」、簽證和停居留便利。
政策13
備案單位為其聘僱的外國人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免交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邀請接待外國人單位備案回執、專辦員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
政策解讀:
進一步簡化備案單位為其聘僱的外國人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的申請手續,通過公安機關係統程序可以查閱的數據材料,備案單位可以免交。
政策14
邀請接待外國人單位就近在其實際辦公地所屬區縣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辦理備案事宜。
政策解讀:
改變了以往邀請接待外國人的單位必須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局辦理備案的規定,現全市41個區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實際辦公地在本轄區內的邀請接待外國人單位的備案工作。 (本報記者 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