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鄭州嚴管重罰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罰200元扣3分

原標題:鄭州嚴管重罰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罰200元扣3分

一的哥面對推輪椅過馬路的老人沒停車,挨罰了

7月13日,鄭州交管部門傳來消息,鄭州市將從即日起,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嚴管重罰,但凡發現就會查處,其中對行經斑馬線不減速的處50元罰款、扣3分,對行經斑馬線時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不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老人推輪椅過馬路,一計程車打方向避開

昨日上午10時許,在東明路與政四街交叉口,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正在對通過路口斑馬線的機動車進行攝錄取證,一位推著輪椅的老人從東明路路西沿斑馬線通行。

老人走到路中間時,一輛車號為豫AT9112的桑塔納計程車沿東明路由南向北行駛而來,司機看到老人後,既沒有減速也沒有停車,而是向右打了一把方向,避開從老人面前駛過,隨即站在路口北側的交警張剛將該車攔下。

計程車司機對於交警的攔停有些迷惑,但已意識到是因為未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的規定,對你處200元罰款和一次扣3分的處罰。」雖然計程車司機一直請求從輕處罰,但是張剛還是開具了交通違法行政處罰決定書。

人行橫道不減速罰50元扣3分

該路口車流量並不太大,但幾乎沒有機動車主動對行經斑馬線的行人停車讓行,一輛車號為豫A6H58B的白色奧迪越野車和一輛車號為豫AF2J86的起亞K2轎車,也因為沒有停車避讓行經斑馬線的行人被張剛攔下。這兩輛車的駕駛員均為女性,根本不知道為啥被交警攔停,在張剛解釋了原因后,才明白自己的違法行為。

據張剛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對於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沒有減速的,處50元罰款、扣3分;對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沒有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緩慢通過不算「禮讓」

張剛表示,「禮讓斑馬線」就是必須保證行人在人行橫道上的絕對通行權。如果行人在斑馬線外停止不前或主動示意車輛先行通過時,將不會被認定為不禮讓行人,機動車只要減速通過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由於行人相較於機動車而言屬弱勢,因此機動車仍應減速讓行。另外,斑馬線上機動車緩慢通過不算「禮讓」,同樣要被處罰。

現在許多駕駛人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看到行人後,有「禮讓行人」的意識,採取了緩慢通過方法,這樣做其實是不對的,正確的做法是在無信號燈的路口,看見前方的斑馬線應該先減速,確認行人要通過時停車讓行。

斑馬線讓人是對生命的尊重

鄭州交警一大隊大隊長王勇表示,斑馬線前的「車讓人」不僅僅是個交通安全問題,更是對生命的尊重,直接反映著城市文明程度,是城市更加有序、規則有效執行的具體體現。「車讓人」包含兩方面的內涵,首先車要愛護行人、尊重行人,不依仗「強勢地位」橫衝直撞;同時,人也要遵守道路規則,不做隨意橫穿馬路等阻礙正常交通秩序的事情,讓車走得順暢、走得舒心。 「車讓人」,讓出一片安全和秩序;「人守規」,守出一份理解與和諧。 鄭報融媒記者 劉凌智 通訊員 孟繁勇 文/圖

■新聞背景

公安部:嚴查嚴處不禮讓斑馬線違法

6月17日記者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公安部交管局已部署各地重點圍繞不禮讓斑馬線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啟動集中整治。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近三年來,全國共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1.4萬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事故佔了總量的90%。

公安部強調,各地要嚴格執法,通過加強巡邏、監控抓拍等措施,嚴查嚴處不禮讓斑馬線違法;在嚴管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同時,也要加強嚴管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形成「車讓人、人讓車」的文明交通環境。要通過向社會曝光典型違法、事故案例,讓廣大駕駛人熟知禮讓規則,提高守法意識。

記者還獲悉,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規定進一步規範人行橫道設置,完善標誌標線,增設交通信號燈並優化信號配時,增設二次過街設施和抓拍設施,有條件的還要增設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最大限度保障行人過街安全。 據新華社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