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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渾身帶血被扔草叢,媽媽竟只有12歲!兇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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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四川宜賓發生了一件讓人憤怒的事,

南溪區高速路橋下草叢中,

驚現一個剛出生渾身還帶著血的女嬰!

女嬰為何被扔在冰冷的石板路上?

讓人匪夷所思!

更想不到是——

女嬰媽媽居然是個12歲孩子!

媒體報道視頻

經警方調查,

被遺棄嬰兒的媽媽確認是一個12歲孩子,

為留守兒童,

父母均在外務工,

家裡只有爺爺奶奶照顧她。

據其班導介紹,

放假前女孩一直正常上課、參加課間操等,

從未請假,

未發現異常。

女孩爺爺奶奶也從未發現她懷孕、生產。

剛出生的女嬰

@在宇宙里看地球:把那男的抓到!!!依法處置!!!

@今年一定要發論文:12歲的孩子!這是個受害者啊!

@冰雪無印8686:12歲?這是強姦未成年少女啊?

@大長腿姐姐:我想了無數個媽媽丟掉這孩子的理由,可是都不能接受,然而事實卻比我想的還要可怕,我突然可以理解了……希望大家不要放過孩子的爸爸!

@辛未羊年91:所以在我公婆強烈要求把孩子留在農村,當留守兒童的情況下,我出了月子就抱著孩子回來了,自己生自己帶自己養!

據悉,8月11號當天,女孩小敏(化名)感到身體不舒服,奶奶便帶她去醫院看病。經過長江大橋的時候,小敏跟奶奶說想上廁所,奶奶也沒多想,讓她一個人去草叢裡方便。一直過了半個小時左右,小女孩才回來,跟著奶奶繼續到醫院看病。

整個過程中,奶奶對小敏懷孕,生孩子的事情都不知情。因為小敏不肯說話,暫時還不知道是誰對這個可憐的12歲女孩下此毒手。

民警已將女嬰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小敏目前在家休息。

致小敏懷孕的嫌疑人尚未被抓獲。

按照《刑法》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被棄女嬰是無辜的,

然而,

面對這個才12歲的「媽媽」

我們也無從譴責!

畢竟她也是無辜的受害者。

留守兒童背後的原因和傷痛無能忽視!

孩子的世界可以很大,

大到裝下廣闊的天地,

孩子的世界也可能很小,

小的只容得下他們的爸爸媽媽。

父母再忙,

也請別逃避自身的責任,

別「妄想」用金錢補償親情。

認同的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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