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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的骨,筋、脈、肉、皮

書法是抽象的線條藝術。線條則是書法的基礎、靈魂,是書法賴以延續生命的惟一媒介,古往今來多少書法家為之頂禮膜拜,如痴如醉!書法的線條何以具備如此魅力?

書法是抽象的線條藝術。線條則是書法的基礎、靈魂,是書法賴以延續生命的惟一媒介,古往今來多少書法家為之頂禮膜拜,如痴如醉!書法的線條何以具備如此魅力?

或許我們可以從線條的形體中找到正確的答案。線條由骨、筋、脈、肉、皮五者構成,缺一不可,分而為五,合則為一。「骨、筋、脈、肉、皮」,也即中醫之「五體」,是構成整個人身形體的重要組織。早在公元前3世紀的著名醫著《黃帝內經》中就有關於「五體」的論述:「骨為干,脈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總體來說,以上描述非常確切,符合現代醫學。

書法中最早運用醫學術語來描述線條的,大概要數晉衛夫人《筆陣圖》:「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從此,「骨」、「肉」、「筋」等象徵力量、生命的字眼開始出現在描繪書法線條的語彙中。自晉以降,各個朝代皆有論述。如清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書若人然,須備筋骨血肉。」更有甚者,元陳繹曾《翰林要訣》和清張廷相、魯一貞《玉燕樓書法》中,都出現了專論「血法」、「骨法」、「筋法」、「肉法」的章節,可遺憾的是,沒有「皮法」一說。線條有骨有肉,豈能無皮?無皮覆體,拋筋露骨,血肉模糊,這樣的線條豈能給人以美的享受,倒是給人以頭破血流、滿身創傷之感吧!因此,線條必須五體具備,不可缺也。下面淺述線條各體。

「骨」,是指線條剛勁有力、氣勢雄強的狀貌。「映日照之,線條中心有一縷濃墨,日光不透」(《夢溪筆談》),這是沈括對徐鉉書法線條妙處的稱讚。這日光不透的線條中心,便是線條之骨,四周略透的便是皮肉筋脈。這種現象與醫學上X線片相似,片中只見骨,隱約處則為筋脈肉皮。因「線條中心有一縷濃墨」,才使我們感覺這種線條特別有厚度,可「觸摸」到,於是二維空間變成三維空間,便產生立體感。清劉熙載《藝概》:「字有果敢之力,骨也」。可見力是骨體的表現。書法歷來強調筋骨及其作用,以骨健筋豐者為上品。清朱履貞《書法捷要》亦云「然血肉生於筋骨,筋骨不立,則血肉不能自榮。故書以筋骨為先。」《玉燕樓書法·骨法》云:「夫骨,非稜角峭厲之謂也。必也貫其力於畫中,斂其鋒於字里,則縱橫大小無或懈矣。惟會心於『直』、『緊』二字,斯能得之。」因而,線條骨體與高超的用筆技巧(中鋒用筆)最為相關。

「筋」,是指線條緊斂、渾勁內含的狀貌。《素問·五臟生成篇》「諸筋者,皆屬於節」,筋附著於骨而聚於關節,是聯結關節、肌肉的組織,可見筋與骨肉的關係極為密切。《說文解字》釋筋為「肉之力也」,《藝概》亦言:「有含忍之力,筋也」,因此,「筋」本身是力的表現,而且這種力量是有深度的,偏於內含而不外露。《翰林要訣》:「字之筋,筆鋒是也。斷處藏之,連處度之。藏者首尾蹲搶是也;度者空中打勢,飛度筆意也。」古人一般把筆鋒比作線條之筋,這種說法符合「筋」之本義。若筆鋒斷處不藏,連處不度,則露筋之病生也。

「脈」,是指線條豐潤活脫的狀貌。它本義是指血管,《說文解字》釋為:「血理分(斜)行體者。」血在脈中循行,外達皮肉筋骨,主要是對皮肉筋骨起營養和滋潤的作用。故《難經》有「血主濡之」之說,但血必須循行於脈中,若逸出脈外,即失去濡養功能。前人謂水墨乃字之血,過淡則傷神采,太濃則滯筆鋒,需做到「濃欲其活,淡欲其華」(清·周星蓮《臨池管見》)。《翰林要訣》亦云:「字生於墨,墨生於水,水者字之血也。」故線條脈體中循行之血乃水墨也。水墨調和,運用恰當,才能使線條產生豐潤而活脫的狀貌,才能構成生動活潑的生命之體。《廣藝舟雙楫》言.「血濃骨老,筋藏肉瑩,加之姿態奇逸,可謂美矣」以及蔡邕《九勢》中所謂「下筆用力,肌膚之麗」,其「骨老」、「筋藏」、「肉瑩」、「肌膚之麗」等種種美的質感都與水墨(「血」)相關。故歷來書家對水墨要求很高,諸如墨要生墨,水要新汲,研墨要涼等。

「肉」,是指線條豐滿柔韌之狀貌。《玉燕樓書法·肉法》:「字之肉系乎毫之肥瘦,手之輕重也。然尤視平水與墨。水淫則肉散,水嗇則肉枯。墨濃則肉痴,墨淡則肉瘠。粗則肉滯,積則肉凝。」《翰林要訣·肉法》:「捺滿、提飛,字之肉,筆之是也……捺滿即肥,提飛則瘦。肥者,毫端分數足也;瘦者,毫端分數省也。」因此,線條的肉質,取決於用筆的輕重深淺及施墨的濃淡枯濕。但肉之「肥」和「瘦」,應視具體情況而定:疏處、平處要捺滿,密處、險處要提飛。

「皮」,是指線條輪廓光滑、清晰、亮麗的狀貌,起著包裹血肉,不使筋骨外露的作用。(九勢》:「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是說皮肉所具有的「麗」的質感。凡作畫必須能用飽墨,否則筆枯露骨,畫無皮肉;使人生憎。這兩個例子,足以證明線條「皮」的重要性。清包世臣《藝舟雙楫·述書下》云:「筆鋒著紙,水即下注,而筆力足以攝墨,不使旁溢,故墨精在紙內。」「若筆力欠佳,無以攝墨,水墨外溢,皮破血流,成為墨團,或水墨漫漶成塊,線條形體何在?因此,線條之「皮」與筆力最為相關。由於宣紙滲暈而產生線條輪廓的含糊朦朧,倒是給人帶來空靈虛玄,包孕姻組之感。這種墨跡中的朦朧美,恰如<書譜·序》所云「乍顯乍晦,若行若藏」,它暗示著生命律動,誠如我們目睹運動員汗出涔涔的情景。這與皮破血流截然不同,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書法線條要求五體具備,且還需五體勻稱協調,否則線條就會喪失美的質感、美的享受。諸如墨豬、肉鴨、春蚓、秋蛇等線條,徒令人生憎,何具美哉?另外,線條形體是神採的載體,若線條五體不備,更何言意態與神韻呢?

宋代書法理論家姜夔在《續書譜·血脈篇》講到:「予嘗歷觀古之名書,無不點划振動,如見其揮運之時。」居然靜卧紙面的線條和點會「振動」起來,可見線條是一個活生生的機體。「五體」說的引入,是人生生命對線條的觀照,賦予了書法線條生動活潑的生命,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審美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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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可以從線條的形體中找到正確的答案。線條由骨、筋、脈、肉、皮五者構成,缺一不可,分而為五,合則為一。「骨、筋、脈、肉、皮」,也即中醫之「五體」,是構成整個人身形體的重要組織。早在公元前3世紀的著名醫著《黃帝內經》中就有關於「五體」的論述:「骨為干,脈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總體來說,以上描述非常確切,符合現代醫學。

書法中最早運用醫學術語來描述線條的,大概要數晉衛夫人《筆陣圖》:「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從此,「骨」、「肉」、「筋」等象徵力量、生命的字眼開始出現在描繪書法線條的語彙中。自晉以降,各個朝代皆有論述。如清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書若人然,須備筋骨血肉。」更有甚者,元陳繹曾《翰林要訣》和清張廷相、魯一貞《玉燕樓書法》中,都出現了專論「血法」、「骨法」、「筋法」、「肉法」的章節,可遺憾的是,沒有「皮法」一說。線條有骨有肉,豈能無皮?無皮覆體,拋筋露骨,血肉模糊,這樣的線條豈能給人以美的享受,倒是給人以頭破血流、滿身創傷之感吧!因此,線條必須五體具備,不可缺也。下面淺述線條各體。

「骨」,是指線條剛勁有力、氣勢雄強的狀貌。「映日照之,線條中心有一縷濃墨,日光不透」(《夢溪筆談》),這是沈括對徐鉉書法線條妙處的稱讚。這日光不透的線條中心,便是線條之骨,四周略透的便是皮肉筋脈。這種現象與醫學上X線片相似,片中只見骨,隱約處則為筋脈肉皮。因「線條中心有一縷濃墨」,才使我們感覺這種線條特別有厚度,可「觸摸」到,於是二維空間變成三維空間,便產生立體感。清劉熙載《藝概》:「字有果敢之力,骨也」。可見力是骨體的表現。書法歷來強調筋骨及其作用,以骨健筋豐者為上品。清朱履貞《書法捷要》亦云「然血肉生於筋骨,筋骨不立,則血肉不能自榮。故書以筋骨為先。」《玉燕樓書法·骨法》云:「夫骨,非稜角峭厲之謂也。必也貫其力於畫中,斂其鋒於字里,則縱橫大小無或懈矣。惟會心於『直』、『緊』二字,斯能得之。」因而,線條骨體與高超的用筆技巧(中鋒用筆)最為相關。

「筋」,是指線條緊斂、渾勁內含的狀貌。《素問·五臟生成篇》「諸筋者,皆屬於節」,筋附著於骨而聚於關節,是聯結關節、肌肉的組織,可見筋與骨肉的關係極為密切。《說文解字》釋筋為「肉之力也」,《藝概》亦言:「有含忍之力,筋也」,因此,「筋」本身是力的表現,而且這種力量是有深度的,偏於內含而不外露。《翰林要訣》:「字之筋,筆鋒是也。斷處藏之,連處度之。藏者首尾蹲搶是也;度者空中打勢,飛度筆意也。」古人一般把筆鋒比作線條之筋,這種說法符合「筋」之本義。若筆鋒斷處不藏,連處不度,則露筋之病生也。

「脈」,是指線條豐潤活脫的狀貌。它本義是指血管,《說文解字》釋為:「血理分(斜)行體者。」血在脈中循行,外達皮肉筋骨,主要是對皮肉筋骨起營養和滋潤的作用。故《難經》有「血主濡之」之說,但血必須循行於脈中,若逸出脈外,即失去濡養功能。前人謂水墨乃字之血,過淡則傷神采,太濃則滯筆鋒,需做到「濃欲其活,淡欲其華」(清·周星蓮《臨池管見》)。《翰林要訣》亦云:「字生於墨,墨生於水,水者字之血也。」故線條脈體中循行之血乃水墨也。水墨調和,運用恰當,才能使線條產生豐潤而活脫的狀貌,才能構成生動活潑的生命之體。《廣藝舟雙楫》言.「血濃骨老,筋藏肉瑩,加之姿態奇逸,可謂美矣」以及蔡邕《九勢》中所謂「下筆用力,肌膚之麗」,其「骨老」、「筋藏」、「肉瑩」、「肌膚之麗」等種種美的質感都與水墨(「血」)相關。故歷來書家對水墨要求很高,諸如墨要生墨,水要新汲,研墨要涼等。

「肉」,是指線條豐滿柔韌之狀貌。《玉燕樓書法·肉法》:「字之肉系乎毫之肥瘦,手之輕重也。然尤視平水與墨。水淫則肉散,水嗇則肉枯。墨濃則肉痴,墨淡則肉瘠。粗則肉滯,積則肉凝。」《翰林要訣·肉法》:「捺滿、提飛,字之肉,筆之是也……捺滿即肥,提飛則瘦。肥者,毫端分數足也;瘦者,毫端分數省也。」因此,線條的肉質,取決於用筆的輕重深淺及施墨的濃淡枯濕。但肉之「肥」和「瘦」,應視具體情況而定:疏處、平處要捺滿,密處、險處要提飛。

「皮」,是指線條輪廓光滑、清晰、亮麗的狀貌,起著包裹血肉,不使筋骨外露的作用。(九勢》:「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是說皮肉所具有的「麗」的質感。凡作畫必須能用飽墨,否則筆枯露骨,畫無皮肉;使人生憎。這兩個例子,足以證明線條「皮」的重要性。清包世臣《藝舟雙楫·述書下》云:「筆鋒著紙,水即下注,而筆力足以攝墨,不使旁溢,故墨精在紙內。」「若筆力欠佳,無以攝墨,水墨外溢,皮破血流,成為墨團,或水墨漫漶成塊,線條形體何在?因此,線條之「皮」與筆力最為相關。由於宣紙滲暈而產生線條輪廓的含糊朦朧,倒是給人帶來空靈虛玄,包孕姻組之感。這種墨跡中的朦朧美,恰如<書譜·序》所云「乍顯乍晦,若行若藏」,它暗示著生命律動,誠如我們目睹運動員汗出涔涔的情景。這與皮破血流截然不同,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書法線條要求五體具備,且還需五體勻稱協調,否則線條就會喪失美的質感、美的享受。諸如墨豬、肉鴨、春蚓、秋蛇等線條,徒令人生憎,何具美哉?另外,線條形體是神採的載體,若線條五體不備,更何言意態與神韻呢?

宋代書法理論家姜夔在《續書譜·血脈篇》講到:「予嘗歷觀古之名書,無不點划振動,如見其揮運之時。」居然靜卧紙面的線條和點會「振動」起來,可見線條是一個活生生的機體。「五體」說的引入,是人生生命對線條的觀照,賦予了書法線條生動活潑的生命,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審美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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