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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需要升級版「兒童安全鎖」

26日下午1時30分許,在上海市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孩在騎共享腳踏車過程中,被一輛大巴車捲入車底身亡。而在這一天中午,江蘇南京的一名9歲男孩也因為偷騎共享腳踏車出了事——他在逆行經過南京市光華東街一個路口時,不慎將一名正常行走的八旬老太太撞倒。(3月27日《揚子晚報》)

兒童亂騎共享腳踏車的現象並不鮮見,對此,很多人都在呼籲,採取措施讓兒童遠離共享腳踏車。而接連出現的兒童騎共享腳踏車肇事則進一步加劇了人們的焦慮,也讓完善和提升共享腳踏車的「兒童防騎系統」變得更加迫切。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法律已經設定了騎車門檻,向兒童騎腳踏車說「不」,讓兒童遠離共享腳踏車是一種法律需求,是一種交通規則維護需求。共享腳踏車企業有安全保障義務,學校和家長有教育義務,家長還有監護義務,交警有監管義務,其他人也有警示、勸誡義務,讓兒童遠離共享腳踏車是一種責任需求。

儘管現在共享腳踏車有一些防範兒童騎行的措施,但綜合版本較低,難以滿足防範需求和安全需求,共享腳踏車需要升級版「兒童安全鎖」。而這把「兒童安全鎖」需要各方合力打造。腳踏車企業應該在用戶註冊埠拒絕12歲以下兒童的基礎上,增強解鎖密碼的複雜性和變化性,增加兒童獲知密碼的難度,同時在腳踏車醒目位置粘貼安全教育貼,在腳踏車存放點設置教育提示牌。在上下學高峰,派出人員在學校附近和腳踏車存放點巡查。學校應該加強安全教育,讓孩子們知道低齡騎車的違法性和風險性。家長則應在課餘時間加強對兒童的管護,不幫兒童註冊腳踏車用戶,不給兒童使用自己的用戶許可權,不向兒童透露腳踏車密碼,盡量不給兒童單獨使用載有共享腳踏車APP的手機,不允許兒童騎行腳踏車。其他擁有腳踏車使用許可權的成人也都應該向兒童承擔一份保護責任。交警應該嚴格執行法律要求,對未成年人騎共享腳踏車的行為多一分關注,多進行檢查和規範,如發現騎行者年齡小於12歲,則應予以制止、教育,並通知其家長和學校。

各方多付出一份責任,共享腳踏車的「兒童安全鎖」就會多一層密級,兒童接觸腳踏車就會多一層難度,兒童也就會多受到一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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