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迪
鄧文迪和默多克在結婚前簽了婚前協議,鄧文迪同意不具有默多克財產繼承權。不過夫妻一場,鄧文迪最後還是得到了紐約的一處房產,價值不及一億。這與默多克500億的身家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
翁虹
翁虹經好朋友介紹認識了現任老公劉倫浩。戀愛4個月後,翁虹就「閃婚」了。 為了防止重蹈前一段失敗婚姻的覆轍,翁虹和劉倫浩簽訂了婚前協議書,對雙方的財產和感情作出約束。
張柏芝
張柏芝和謝霆鋒在結婚前簽署了一份婚前協議,其中最有名的一條是:「他日無論何種原因分手,張柏芝都可帶走自己所有子女。
章子怡
章子怡早年和未婚夫vivi談婚論嫁時便有協議規定如果二人離婚的話,章子怡不能分vivi的家產,只能得到一定的贍養費。
劉曉慶
劉曉慶和阿峰雖然已經離婚了,但是他們二人的婚前協議真是有點莫名其妙。據說,這份協議上規定,為了照顧劉曉慶的公眾形象,兩人就算離婚,在公眾場合也一定要保持親密。
田亮
田亮曾自曝婚前協議,不允許妻子葉一茜在結婚後拍戲,只能擔任主持和參加活動,這份幸福的婚姻背後,深藏著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