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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斯特可以改變你的人生嗎?

1871年7月10日,馬塞爾·普魯斯特出生於巴黎一個富有的家庭。自小體弱多病,富於幻想。中學時便開始寫作。

他把自己的思想乃至生命中最好的部分,都傾注在長篇巨著《追憶似水年華》中。普魯斯特自己也想不到,在他去世后,他會被視為20世紀最偉大的作家之一。

追憶似水年華》是一部與傳統小說不同的長篇小說。全書以敘述者「我」為主體,將其所見所聞所思所感融合一體,既有對社會生活,人情世態的真實描寫,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認識的內心經歷的記錄。追憶似水年華》因其細膩又宏大的獨特風格躋身世界最經典的小說之列。

然而,英國學者亨利·希金斯則反其道而行之,他以幽默的筆觸發出質問:人人都知道《追憶似水年華》是世界名著,可真正讀過它的有幾人呢?我們為什麼要讀普魯斯特?他的經典性究竟在哪裡?……

相信讀完這篇文章,你會對《追憶似水年華》這部巨著有更進一步的理解。

文 | 亨利·希金斯

譯 | 林步升

大家一說起普魯斯特,就會想到《追憶似水年華》這部最乏人問津的文學經典。而最常把它掛在嘴邊的人,往往連一頁都沒翻過。

近來,只要看到媒體提及普魯斯特和其著作,我便會隨手記下。我發現普魯斯特竟是很多名流最喜愛的作家,包括得州前模特傑瑞· 霍爾、英國著名設計師薇薇安· 威斯特伍德、美國作家唐娜· 塔特、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埃利· 威塞爾。我還見到形形色色所謂「具普魯斯特風格」的事物,例如動畫電影《料理鼠王》的片段、某個女童軍徽章、演員瑪麗· 凱特· 奧爾森發表在報上的心得、某唱片封套、Germolene 牌的藥膏、經濟學家凱恩斯的傳記、午餐罐頭肉、米布丁、度假勝地黑池(Blackpool)的圖片、某件阿富汗外套的味道。

光聽到上面這些有的沒的,就足以倒盡胃口了。人們總是說,有時間會找普魯斯特這部傑作來讀讀,但我們都知道這只是說說罷了。沒讀過的人,一提到《追憶似水年華》,就彷彿在講什麼深不可測的神話怪獸。此外,這本書的「中輟率」非常高,五十個人拿起來讀,大概只有一個人可以讀完。這也只是我的猜測,實際的比例可能更低。

《追憶似水年華》其實有七卷,於1913年至1927年間陸續出版。有人把這部作品形容為「大河小說」(roman fleuve),意思是這部著作藉由記載一個家族或社群的生活史,反映了整個時代和社會的變遷。一般會把《追憶似水年華》視為一部巨型小說,但這七卷的主題多著墨於貴族、食客、名交際花、藝術家及僕從的生活,並展現出新科技對既有的禮節、社會習慣和觀念所造成的衝擊。

美國已故作家羅傑· 沙烏地克(Roger Shattuck)筆下的《普魯斯特的望遠鏡》(Proust』s Binoculars)相當有學術價值,書中生動描繪了閱讀《追憶似水年華》的體驗,形容其「有如觀看一張地圖,可清楚看到城市、河流、主要省份的名字,唯獨不知道是哪個國家的地圖」。沙烏地克在他較晚期的研究中指出,「閱讀普魯斯特的作品頗像在參觀動物園」,因為「普魯斯特從社會各個角落搜集來的奇人異事,讓人大開眼界又具娛樂效果」。這些奇人包括:夏呂斯男爵,一位自視甚高的男同志,有性虐待的癖好。奧黛特,名交際花,因婚姻而躋身上流社會,她的一雙大眼彷彿快承受不了自身重量而下沉,使得整張臉異常緊繃。莫雷爾粗野又愛投機取巧,卻有極高的小提琴造詣。斯萬,充滿神秘、文質彬彬的社會名流,他對敘事者普魯斯特的生活影響深遠。然而,和逛動物園或看地圖不同的是,欣賞這些奇人異事是非常費時的。這不只是因為普魯斯特這部小說篇幅很長,更因為他的巨作讀起來吃力又緩慢。他的弟弟羅伯特曾說,真有時間去讀這巨著的人,不是重病在床就是剛好腿斷在休養。英國六人喜劇團蒙提· 派森有一集作品相當令人捧腹,叫作《全英格蘭普魯斯特摘要大賽》,參賽者要在十五秒之內講出《追憶似水年華》的大意。依我看,十五秒用來舔自己的手肘,機會還比較大。

常有人談到普魯斯特,但都言不及義,因為多數人都搞不清楚他到底在寫什麼,只好避重就輕。好處是,聊普魯斯特的時候,對方十之八九都和自己一樣,不確定這本書的實際內容。壞處是,真正讀過普魯斯特作品的人,最會分辨誰在唬人。反正既然《追憶似水年華》被視為一部自我中心的個案研究,你不妨利用這部作品(書名也好書本身也罷),趁機把話題帶到自己身上,以普魯斯特的調調,娓娓道來自己生活中的大小瑣事。

有一次我在埃及度假,午餐時和一位蘇格蘭經濟學家聊了起來,他說:「你知道普魯斯特有意思的地方在哪裡嗎?他當過足球守門員。」真正有意思的是此言並不屬實。普魯斯特身體虛弱,哪有辦法守門。文學界偉大的守門員其實是加繆,他的小說《局外人》啟發了無數以青少年叛逆為主題的節目,英倫怪人合唱團(The Cure)也據此創作了好幾首歌曲,這些歌都成了我青少年時期的精神食糧,歌名有《男孩不哭》《殺死那個阿拉伯人》(此首完全出自加繆書中情節,這種瘋狂的事很像守門員會想出來的東西)。另外,加繆出身於阿爾及利亞(當時為法屬殖民地)的工人階級家庭,他能在法國成為偶像背後有其政治因素,因為他反對法西斯主義等激進思想。而在法國之外,若把加繆視為偶像,往往是因為他的人和作品喚起了年少輕狂的歲月、個人主義的思維,以及對生存的極度焦慮。

回頭來談普魯斯特。從一般人對《追憶似水年華》的認識,可以看出這部作品在常人眼中頗為荒謬。光一小塊瑪德蓮蛋糕在茶中浸了一下,就能引發源源不絕的回憶:其中最重要的一段回憶,便是敘事者躺在床上,安慰自己說母親等會兒就會到他房間,親吻他一下道晚安。後來母親真的進到房裡,他卻後悔了。想象總是比現實美好。另一個想法是,回憶總是不由自主的。這確實說得通,因為回憶的開關常是經由感官經驗而開啟的,但憶起的往事似乎和經驗本身無太大關聯。因此,回憶一旦不自覺地在腦海浮現,便是所謂的「普魯斯特式」。細細檢視自己謎一樣的過去,在半夢半醒之間重回往日時光,細數以往種種,也是一種「普魯斯特式」。一般說到「我們覺得怎樣怎樣」或「我們發現什麼什麼」之類籠統的話,也是一種「普魯斯特式」。我想自己大概也中了這個「毒」了。

為什麼有人會嘲笑普魯斯特?他很可笑嗎?

許多人都知道普魯斯特的文風獨具一格。他的句子不但長還東拉西扯,充滿個人特色,讓人一不小心就陷入五里霧中。以下摘錄自第一卷中描寫某花園的「一句」,是莉迪亞· 戴維斯(Lydia Davis)的英譯本。開始之前,請先深呼吸:

In another place one corner seemed reserved for thevarious common species, of a tidy white or pink like dame』srocket,washed clean like porcelain with housewifely care,while a little farther off, others, pressed against one anotherin a true floating flower border, suggested garden pansiesthat had come like butterflies to rest their glossy blue-tingedwings on the transparent obliquity of that watery bed; of thatcelestial bed as well: for it gave the flowers a soil of a colormore precious, more affecting than the color of the flowerthemselves; and, whether it sparkled beneath the water-lilies in the afternoon in the kaleidoscope of silent, watchful and mobile contentment, or whether towards evening it filled, like some distant port, with the rose and reverie of the sunset, ceaselessly changing so as to remain in harmony, around the more fixed color of the corollas themselves, with all that is most profound, most fleeting, most mysterious—all that is infinite—in the hour, it seemed to have made them flower in the middle of the sky itself.

另一處,似空出一個角落中常見的花,凈白、淡粉且狀似紫羅蘭,像主婦細心拭亮的瓷器,若稍微往前看,簇擁的花朵形成一道飄浮的邊界,花園中的三色堇,仿如蝴蝶般,將其冰晶透藍的翅膀,停歇於此漣漪陣陣的透明花床斜面;其實說它是天之花床亦不為過,因映照出的色彩,比花色更珍貴、更動人;午後,在荷花下如萬花筒般閃爍出專註、靜默和多變的光芒;黃昏,其猶如遠方的港口,充滿了夕陽的紅暈和夢想,周圍是色彩較一致的花冠,本身卻變化無窮,以和此刻最深沉、神秘且稍縱即逝的無限天地取得和諧,這些地上的花兒便好似已化作滿天雲彩。

這一句充滿了濃濃的抒情筆觸,共有一百七十七個英文詞,意象豐富又精確(另外有一句甚至長達九百五十八個英文詞)。普魯斯特故意用一種迂迴曲折的方式來漫談,達到一種弔詭的效果。這點不難模仿,想學普魯斯特的風格,便要知道離題往往才是主題,再瑣碎的事情都值得詳加留意(或詳加評論),也需學會放慢腳步去感受(或是去感受那個感受),才是在庸碌生活中尋找意義最有效的方式。如此密密麻麻描述各種瑣事,讓人有進入第四次元之感。

普魯斯特本身也是個荒謬人物:晝伏夜出,又是憂鬱症患者。動不動就卧病在床。喜歡夜半與人在高級餐廳約會,留下的小費比賬單還可觀。雖然自己是猶太人,卻不喜歡報紙寫到這件事。連吃晚餐也要穿著大衣和戴著圍巾。十分在意手中的咖啡是怎麼煮出來的。酷愛留八字鬍的年輕男性。患了個小感冒后竟然就與世長辭了。

普魯斯特在十三歲和二十歲的時候分別填過一份在他的社交圈廣為流傳的問卷。上面的問題包括「你想住在哪裡」和「你最能忍受什麼缺點」。十三歲時,普魯斯特針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理想中的國度,也就是我理想中的國度」。七年後,他的答案變成,「住在願望可以神奇實現的地方,在那兒人人皆有柔情」。這不算是什麼了不得的答案,但有些問題和普魯斯特的關係可大了。《名利場》每期都會在最後幾頁附上名流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其中最讓我感興趣的是「你最喜歡的小說人物是誰」。若有令人意外的答案,多半是由作家所提出:諾曼· 梅勒選的是安娜· 卡列尼娜,傑· 麥金納尼力推斯蒂芬· 迪達勒斯(喬伊斯筆下角色),安伯托·艾柯則偏愛米老鼠。至少他們中意的都不是普魯斯特這個自戀狂。普魯斯特覺得,如果他的生命是公寓,旁人不過是其中的擺設而已。

既然普魯斯特的文句如此誇張地東彎西拐,為什麼會有人想讀他的作品?原因之一,他擅長嘲諷勢利、虛偽和不忠的行為,藉由巧妙處理,讓這些人格缺陷展現討喜的一面。或者可以說,他栩栩如生地刻畫身為壞人有多快活。就拿說謊為例,偶爾說謊能保護自身利益,說謊也能引發相當細微的感官體驗。行善和為惡帶來不同的好處,這之間該如何取捨,也是普魯斯特仔細探討的主題。

普魯斯特處理回憶的手法,同樣為人稱道。他探究嗅覺或味覺的擾動如何引發人不由自主地浮現原已遺忘的畫面。的確,他的內心世界之敏銳,是其他作家難以望其項背的,而且他不只善於描寫心理層面,更在字裡行間蘊藏哲學家的筆觸。他寫道,我們並不了解自己的「能見度」:我們以為自己在某些人眼中很重要,但其實他們根本不在乎自己;相對來說,我們從未把某些人放在心上,卻不知道他們對自己的關注。普魯斯特看待回憶的方式,使我們相信逝去的時光並未遠去。且對他而言,為了達成自己的藝術,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

阿蘭·德波頓所著的《擁抱似水年華:普魯斯特如何改變你的人生》中,點出了普魯斯特教我們凡事慢慢來(這樣才懂得珍惜),以及如何欣賞簡單事物的美好。例如,吃一片麵包帶來的快樂,可能遠超過一頓烤蒿雀(一種珍稀小型鳥)之類的佳肴。德波頓說,普魯斯特可以讓我們不再虛擲光陰,更懂得珍視生命的可貴。痛苦是貼良藥,引領我們找到「美滿的生活藝術」。不幸也能對人有益。生命的價值,可能就藏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絕對不會有人用「風趣」來形容普魯斯特(想必是因為他們不解其幽默)。大眾對於特定作家都會有既定的看法,但有很多並非屬實,本書的用意之一,便是要去質疑這些看法。推崇普魯斯特的人,很多都只是看過《追憶似水年華》的書名而已,因此不難想見普魯斯特常為人所誤解。就連他的仰慕者都覺得他鬱鬱寡歡。

然而,普魯斯特的確有本事引人發噱,「笑果」就好像參加一場婚宴,聽到鄰居口無遮攔數落鄰桌賓客的言行舉止和穿著。例如,普魯斯特提到,出席宴會的時候,正好可以打量賓客的單片式眼鏡是什麼樣子:某位男士的單片鏡看起來像跟傷口一樣,要是受這種傷還真的很壯觀的。另一位男士的單片鏡則小到得費力眯著眼才看得清楚,模樣之滑稽,會讓在座女士認為他一定交不到女朋友。對面的男士大頭圓眼活像只鯉魚,戴起單片鏡,好像要跟大家說他住在水族箱里。還有位男士,眼睛在單片鏡襯托之下猶如自然史博物館里的標本,「充滿親切感」。我有二十多年沒看人戴過單片鏡了,但普魯斯特的描述讓我不禁覺得這真是一大憾事。

《追憶似水年華》的書名到底是什麼意思?

討論普魯斯特有沒有幽默感的人算是少數,但爭論如何翻譯其作品的人卻大有人在。其中一個爭議不休的問題,便是此巨作的英文書名該怎麼翻譯才好。該書最早的英譯者蒙克里夫(C. K. Scott-Moncrieff)借用了莎翁其中一首十四行詩的詩句,將其譯為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 (《追憶往事》)。看似漂亮,卻和原文有所出入。現在通行的譯名In Search of Lost Time (找尋逝去的時光)卻太過平淡,聽起來頗像一份官方報告,建議當局要改善列車時刻表以防誤點。哪個版本比較好仍無定論,卻帶出了翻譯的核心問題。語言的翻譯無法逐字對應,所以不能只像機器人一樣,將法語轉換成英語。實際上,翻譯是在「達」與「信」之間拉扯,在貼著原文直譯和跳脫原文形式以求真義之間拔河。《追憶似水年華》開頭第一句「Longtemps, je me suis couche de bonne heure」(以普魯斯特的習慣來看還真短),便可以有以下數種英譯:「For a long time, I went to bed early.」(有好一陣子,我都早早就寢。)「For ages, I have gone to bed early.」(長期以來,我都早早就寢。)「I used for a long time to go to bed early.」(我曾有好一陣子習慣早早就寢。)「Time and again, I would go to bed early.」(日復一日,我都會早早就寢。)以上哪種譯法最佳?才第一句就有這種難題,無怪乎一談起普魯斯特的經典之作,會有千百種可能。

翻譯這門藝術總是缺乏定論(例如譯者是否要當隱形人), 因而成了閱讀文學作品的一大阻礙。英美文學作品固然數不勝數,但仍有很多巨作是以其他語言寫成,除非各位精通多國語言(據說18 世紀的語言學家威廉· 瓊斯爵士可以通曉二十八種語言),不然還是得依賴譯本。如果各位去學義大利語,還有點道理,因為可能是為了讀但丁的作品或其他考量,最後意外發現義大利語很有用;但是,我不相信當代荷蘭小說家哈里· 穆里施(HarryMulisch)的書迷,會只為了不想受翻譯的污染,就特地去學荷蘭語。常有人說翻譯只會造成負面影響,有鑒於此,我下一章要談的兩位作者,其作品的譯本都非常受歡迎。我一點也不想讀他們作品的原文,但英譯本肯定是少了許多韻味。

選自《如何讀懂經典》 亨利·希金斯閱讀經典,我們不缺理由,缺的是方法。掌握方法,讓閱讀經典成為賞心樂事。十八堂閱讀必修課,讓你愛上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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