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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花4萬玩遊戲誰之過?14歲女兒私綁母親銀行卡23天花4.5萬,損失能要回來嗎?

玩會遊戲,本是娛樂身心、緩解精神疲勞的一種有效方法,本身無可厚非,但文中的小女孩,才14歲竟然為了購買各種遊戲裝備,耗資幾萬元,這不禁令每個人感到震驚。

通過近年來網路媒體的報道,總起來說網路遊戲帶來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特別是參與人群含蓋了廣大青少年各個年齡段,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僅僅從我們身邊看到聽到的例子就不勝枚舉,由於痴迷網路遊戲,導致耽誤學業、誤入歧途的也不在少數。那麼,人們為什麼會如此痴迷?如此上癮呢?

女孩花4萬玩遊戲——事件始末

原來,女兒私自用她的身份證開通財付通,並綁定銀行卡,不到3個月便在遊戲中花掉近5萬元。從銀行卡交易明細中看到,7月14日起,朱英女兒從最初的偶爾充值變得更加瘋狂,最多一天充值14次,一天最高充值達9000餘元。7月14日至被發現前8月5日最後一次充值,23天內共花費4.5萬餘元。

專家認為,孩子沉迷遊戲花掉巨資,家長有責任,既沒有保管好銀行卡、手機,也疏忽了對孩子的陪伴和引導。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提醒,寒暑假期間家長應根據各自孩子的情況,適當安排旅行或社會實踐活動等,豐富孩子的假期安排。

1.金錢損失,能退款嗎?

律師:舉證困難 家長應保管好銀行卡身份證等

事發后,朱英希望遊戲方退款。為此,她也諮詢過資陽當地律師,但律師告訴她,女兒是用她的身份證號開通的財付通,並綁定銀行卡,如何證明遊戲是女兒在玩,充值是女兒個人所為是一個難題。為此,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此,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慶認為,14歲女孩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朱英可通過起訴,要求遊戲方退款,但必須舉證證實遊戲是女兒在玩。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則認為,14歲女孩雖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玩遊戲與其年齡、智力相符,家長要求遊戲方退款很難。

為此,鄧慶提醒,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偷用家長手機玩遊戲充值的事情時有發生,事後要求退款因舉證等原因比較難,家長作為監護人應保管好銀行卡、身份證及支付寶賬號和密碼等,以防小孩接觸后隨意支付。

2.遊戲泥潭,誰該負責?

專家:家庭教育不能缺位 假期更應多陪伴引導

與金錢的損失比起來,娃娃陷入遊戲泥潭更讓家長煩惱。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彤彤在遊戲中花掉數萬元,尤其是暑假期間更加瘋狂,家長在沒有保管好銀行卡、手機等的同時,也疏忽了對孩子的陪伴和引導。

熊丙奇說,在家庭教育中,家長應多和孩子待在一起,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就彤彤的事件而言,家長應在陪伴中引導孩子樹立良好的消費習慣,並對其瞞著家長綁定銀行卡無度消費的行為進行教育。

熊丙奇提醒廣大家長,多陪伴孩子,尤其是在寒暑假期間,家長應根據情況,適當安排一些旅行或社會實踐活動等,讓孩子的假期過得有意義,而不是縱容孩子在家玩遊戲,否自孩子一旦沉迷網路,養成不良習慣,要糾正過來就很難。

網路遊戲適可而止,虛幻的世界,即使玩上一千遍、一萬遍,關機的那一刻面對的依然是現實,丟掉的只是我們最珍貴的時間。身為父母要以身作則,負起責任,從孩子從小抓起,不要以為玩會遊戲無關大局,一旦養成虛幻里找自信、找娛樂的惡習后,便很難自拔,要時刻注意正確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給他們創造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我們的政府也要加大對網路的監管力度,對那些涉及賭博、色情和暴力的遊戲、網站堅決打擊,給人們營造一個安全的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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