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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方法的綜合——以問卷法和訪談法為例

內容提要:通過分析科學主義與人文主義、定量與定性研究的方法論爭論,以問卷法和訪談法為例來建構一種包容雙方的方法論框架。問卷法的作用在於收集有關外部行動的大規模的統計數據,進而尋找這些行動和某些群體變數之間的相關關係;而訪談法則可以提供對這些行動之社會歷史意義的理解,以及這些行動本身所可能具有的因果邏輯。這兩種方法的結合可以為我們提供有關社會歷史現象的或然性的因果解釋,它是理解我們自身存在的一種社會歷史性的努力。

關鍵詞:社會學方法論 定量研究 定性研究 訪談法 問卷法

在社會學的研究中,問卷法和訪談法無疑是使用最多的兩種資料收集方法。然而這兩種方法卻長期處於對立的狀態,以至於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兩種方法論陣營(定量與定性)的代表,並構成了這兩個陣營之鬥爭的重要標誌。這一鬥爭固然包含著某些合理的訴求,它們充分暴露了對立面思想的局限性,從而在客觀上有助於完善資料收集方法的建設,但是這一鬥爭往往也被引向互相詆毀的方法論霸權主義的桎梏,以至於鬥爭的目的不是試圖彌補各自的缺陷,而是以自身的主張去壓制對方的立場,將對立面加以徹底的否定。眾所周知的科學與人文之爭便是這一方法論爭論的極端表現①,其所造成的後果不僅無益於社會學研究方法的自我改進,反而使其在分裂中邁向矛盾和偏狹。本文正是試圖通過揭示兩種方法論鬥爭的實質以及它們各自的局限性,從而以問卷法和訪談法為代表,嘗試建構一種綜合使用兩種方法的方法論框架,並以此來明確社會學理論的基本屬性。

一、科學還是人文

在社會學研究的領域中,一提到以問卷法為代表的定量研究,人們就不約而同地想到了以概率統計為基礎的科學的方法論。後者認為社會學要想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就不得不藉助於問卷法所提供的大規模數據,進而以數理統計的模型分析來建構量化的因果解釋,從而實現理論的模型化和定量化。在那些科學主義者的眼中,關於社會事實的量化的因果模型是對客觀世界運行規律的客觀描述,它不僅可以相對精確地說明已經發生的事實,更重要的是它可以用定量的方式來預測未來的事情。在此種方法論思想的指導下,社會學研究的對象被從時空的具體場景中抽離出來,被賦予物理科學對象所具有的一般性的特徵,彷彿人類社會的任何地方性文化都只不過是某種無足輕重的表象,而社會學研究所關心的是那個不變的規律本身。當此種思想成為統治社會學研究的主導思想的時候,就形成了所謂的實證主義社會學的霸權。

與這種科學主義社會學截然對立的便是所謂的人文主義社會學研究。人文主義立場最顯著的標誌就是強調社會世界是一個充滿了價值或意義的世界,對對象所包含的價值或意義的理解成為研究社會世界不可迴避的基礎或前提條件,這同時也暗示,社會學的研究不可能是絕對客觀的,它總有其不可迴避的先入之見。②這也就是為什麼人文主義者熱衷於使用定性的方法來收集經驗資料,在他們看來,科學主義者所青睞的定量方法僅僅停留在量化的表象之中,量化的世界模型是對世界之意義的遺忘,它完全無法幫助我們領會世界的意義,而沒有對意義的理解(understanding)就意味著解釋(interpretation)之不可能,科學的說明(explanation)不能替代基於理解的解釋。即便當那些科學主義者使用定性研究方法的時候,他們也只是人為地尋找所謂的一般性特徵,正是在這一形式化的抽象過程中,社會世界的意義卻被完全忽視了。與之密切相關的是,人文主義者基於先入之見的不可排除性和時空局限性,從而拒絕了科學主義對價值中立的主張,海德格爾著名的解釋學的循環就是對這一問題的人文主義式的闡發。③

這一爭論在某種程度上撕裂了社會學的研究,從而分化出兩大對立的陣營。科學主義者通常是那些推崇定量研究方法的實證主義者(儘管實證主義研究並不總是定量的),他們力求將社會學建設成如同物理科學一樣的精確的科學。他們以發現社會運行的普遍規律為己任,主張將時間問題交給歷史學,將空間問題交給地理學。④而人文主義者則反對以自然科學的眼光來看待社會學所研究的對象,認為實證主義者的自然主義立場是對社會學研究及其對象的錯誤判斷,社會學必須擁有自身獨特的研究方法,這是基於對意義的理解的方法。正如舒茨所指出的,任何社會學的解釋都必須參照主觀意義的世界,以避免像實證主義者那樣用某種虛構的、並不存在的、由科學觀察者建構出來的世界來取代社會實在的世界。⑤與此同時,原初的主觀意義的世界充滿著不確定性⑥,它不符合科學主義者對世界所採取的確定性假設,這在根本上動搖了有關機械法則的主張。不過面對人文主義的進攻,科學主義者也提出了尖銳的反駁,人文主義者往往過分關注於對個案(即韋伯所謂的歷史的個體⑦)的理解,從而降低了其理論的推論價值。事實上人文主義方法本身就無意展開對大規模樣本的調查,其關鍵在於人文主義者反對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追求自然科學式的規律性解釋,在他們看來,社會科學所要尋找的無非是一些具有個體化和獨特性特徵的具體的因果關係⑧,其目的還是深化對特定文化現象的意義的理解,而不是尋找普遍的規律。⑨另一方面,當人文主義者駁斥了科學主義者對客觀性和價值中立的主張之後,自身卻又困擾於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的糾纏,從而使知識的有效性面臨危機。正是面對這些問題,一些深受人文主義精神影響的作者也試圖進行某種調和與折中,例如韋伯和舒茨在肯定了研究對象的選擇和形成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先入之見的同時,依然主張在實際的研究過程中必須堅持價值中立的立場。⑩然而這樣的妥協或折中依然是抽象的,在實際的研究中保持價值中立本身就是一個經不住拷問的抽象命題,它同樣無法擺脫客觀主義的桎梏。在理論的普遍有效性方面,舒茨則試圖通過借用韋伯的理想類型的方式來建構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科學模型(11),儘管這當然不是實證主義者所追求的普遍的因果規律,而是在類型化層面的或然性的因果解釋(12),它充其量不過是探究真實世界的理論工具,並且難以擺脫對人類行動的普遍主義的想象。由此可見,在科學與人文的爭論中,生硬的拼湊和嫁接並不能夠消除分裂的困境,相反它僅僅將矛盾人為地加以並置,而非真正地加以克服。因此從方法論上重新明確定量與定性對於社會學研究的意義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就顯得十分重要,它需要在總體上規劃一種包容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的方法論框架,以此來明確社會學可以如何使用不同的方法並提供何種意義上的理論,這一理論的性質與對資料收集方法的定位密切相關。

二、定量與定性

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社會學的定量研究可以進行大樣本的資料收集和整理,其理論基礎是概率和數理統計。這使得人們有可能了解在特定時空中特定要素之間的關係狀態,並以數學模型的方式去描繪這種狀態。當實證主義者將此種模型所描繪的相關關係視為是規律性的關係狀態時,他們無疑採取了如下的預設:首先,所收集的經驗資料是客觀公正的,它們真實地反映了對象的實況;其次,對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的數學方法是客觀公正的,它們不僅適用於對對象資料的整理和分析,而且不包含任何人為因素的干擾。我們可以將這兩個預設稱為是價值中立的預設,它們意味著在經驗資料的收集和處理過程中,研究者的價值立場被有效地排除在外,也就是說,研究本身不包含任何先入之見,它只是客觀地反映它所針對的對象。然而僅有這兩個預設還是遠遠不夠的,實證主義者無疑還需要另外兩個重要的預設,這就是作為研究對象的客觀世界是真實存在的預設,以及這個世界中存在著各種一致性或規律性的預設。如果前兩個預設是關於研究者及其研究的客觀性的預設,那麼后兩個預設就是關於研究對象的客觀性和規律性的預設。事實上,實證主義者從來都沒有認真反思過這四個預設,更不要說在理論上加以證實。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稱之為預設或先入之見,僅就這一事實的存在就已經揭示了實證主義者所謂的客觀公正性不過是一種自欺欺人,他們正是基於他們從未證實過的先入之見來展開其研究,這本身就背離了客觀主義立場的信仰,即排除一切先入之見。

事實上,實證主義者對客觀性的信仰的一個直接重要的來源就是笛卡爾主義的二元論思維方式,即相信理性的自我有能力客觀地認識外部的世界,笛卡爾寫道:「『理智中的客觀存在』在此並不意味著『由一個客體來決定理智的一個行動』,而是意指客體以如下的方式在理智中的存在,在這種方式中理智的對象是正常地存在在那裡的。我的意思是太陽的觀念就是太陽自身存在於理智中——當然不是形式上存在著,就像它在天上那樣,而是客觀地存在著,也就是說,以這樣一種方式,在其中客體正常地處於理智中。現在這種存在的模式當然沒有外在於理智的事物所擁有的那種存在模式完美;但正如我所說明的,它並不因此而只是虛無。」(13)而他們關於世界的一致性的從未證明的公設則起源於基督教神學。(14)此種盲從恰恰構成了實證主義者及其定量研究的軟肋,當價值中立和客觀規律性的預設受到來自相對主義和反本質主義的猛烈衝擊,甚至當實證主義者所推崇的自然科學本身也在20世紀引入了相對性和不確定性的思路(如相對論和量子力學),而人們逐漸地意識到即便自然科學的觀察和研究依然有其前提預設(15),自然科學的法則也不是最終的定論(16),此刻實證主義者通過大規模的統計分析所建構的數學模型的普遍有效性就變得十分可疑了。事實上,由於社會學所研究的對象和自然科學的對象存在著根本的差異,意義和價值的多樣性和過程性使得社會學的對象在某種意義上要比自然科學的對象複雜得多(自然科學依然可能建立某些近似於機械的法則),這也就是為什麼社會學的統計概括與物理學的統計概括具有截然不同的解釋效力。(17)至此,我們似乎可以明確社會學的定量研究所建構的數學模型的屬性所在,在一種排除了任何人為失誤的最佳狀態下,它總是從某些理論預設出發來裁剪、選擇、分析和說明它的對象(18),它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法則,而是受制於時空變化的有限的量化說明,因此它無法獨自承擔起社會學研究的重任(它無法處理那些無法量化的社會現象),並且必須向新的經驗證據和反思的目光敞開。

當我們明確了社會學定量研究的基本屬性之後,另一個重要的問題也就浮現了出來,這就是什麼樣的社會學對象適合於定量研究?典型的實證主義者往往表現為那些文藝復興時期科學家的直接繼承人,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定量研究的方法適合於任何社會學研究的對象,其所採用的方法就是將所有問題轉化為可以量化的形態,但這本身就包含著巨大的風險乃至缺陷。事實上,由於實證主義者是嚴格意義上的經驗主義者,這使得他們對於那些無法被直接觀察到的現象有著天生的警惕甚至反感,以至於如果這些現象不能轉化為可觀察的經驗事實的話,實證主義者就否定它們的存在。對此最具代表性的問題之一就是心理過程的問題,由於人們無法直接觀察作為研究對象的人的心理過程或精神現象,這就導致對心理過程或精神現象的實證研究似乎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但是無視人類行動者的心理過程(如意識活動、意義的賦予,等等)而僅僅關注於外部的行動顯然也是不能令人滿意的。我們可以將實證主義者對心理過程的探究視為是邁向意義領域的一種嘗試(19),態度測量便是實證主義者定量化意義問題的一種重要手段。且不論意義是否可以被轉化為個體的態度(這種轉化顯然是基於意識哲學的粗淺判斷,完全無視意義對行動者自身所可能具有的不透明性或半透明性),僅就態度本身而言是否存在著量化的可測量性就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當人們用事先編訂的統一量表或問捲來訪問不同的受訪對象的時候,態度測量的設計本身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所有被訪者將對問題的評價選項採用統一的判斷標準,因為只有這樣,不同個體的選擇之間才可能具有可比較性,也才可能被按照統一的量化標準來賦值。然而僅此一點就已經與個體價值判斷的社會歷史多樣性這一經驗事實相矛盾,以至於我們無需進一步討論態度測量的其他缺陷就已經表明了這一測量在根本上改變和歪曲了它的測量對象,從而陷入一種理論的虛構之中。這表明在面對意義問題的時候,定量研究顯然捉襟見肘,它無法在不歪曲對象的前提下將意義轉化為數據,就其根本而言,則是因為意義本身就不是遵循統一標準的量化的存在,將一種量化的數據標準強加於意義的做法只會適得其反。由此我們可以說,定量研究僅適用於那些客觀上可量化的外部行動(例如行動發生的頻次、對具體事實的選擇,等等),而不適於分析這些行動背後的意義,後者只有通過定性研究的方法才可能被合理的逼近。

定性研究之所以能夠較之定量研究更為合理地逼近社會世界的意義,就在於它直接訴諸日常生活的語言系統(我們將看到這一訴諸包含著二律背反),而定量研究則主要憑藉一套遠離日常生活的數字系統,問卷和量表中的語言雖然具有一定的日常性,但是它們只是數據採集的附屬工具,它們本身所蘊含的揭示意義的潛能被最大限度地忽視了,剩下的僅僅是為了便於標準化的量化操作而人為設定的有限選項,它們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對意義的挖掘,畢竟這種挖掘將導致數學方法所無法應對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簡化是定量研究所必不可少的邏輯程序。這同時也就意味著,定量研究所採用的這套數字系統與日常語言之間完全不可通約,它無法有效地轉化日常語言所承載的意義信息,簡單地說它完全不理解日常的語言。事實上,數學方法本身就是基於對實質性內涵的忽視而建立起來的抽象系統,「在數學的抽象中我們僅僅保留了事物的量的特性,而完全捨棄了它們的質的內容。顯然,這種特殊的抽象內容即是數學抽象與其他科學中的抽象的一個重要區別」(20)。

理解意義也就是理解日常生活中的行動者所處的關係狀態,也就是理解他們在與他人或他物的關係中的實踐活動的意義(21),對此日常語言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性,畢竟日常行動者也正是通過日常的語言來描述和解釋他們自身的實踐活動。我們甚至可以說日常語言是以對象化的方式逼近行動意義的唯一有效途徑,即便是人類學的參與觀察也不可能在排除日常語言交流的情況下取得成效。因此,訪談法或者說人文主義式的深度訪談無疑抓住了問題的要害,而這正是科學主義的定量研究所無法企及的。但也正是這一對日常語言的訴諸卻同時阻礙著對意義的領會,這是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意義都可以通過語言的方式加以澄清,絕大多數意義在本體論上是前語言的,它們無法也無需在語言中獲得一種清晰的展現。這正是布迪厄所謂的語言在面對實踐時所顯示出的貧乏(22),即便採用日常的語言也無法有效地把握那些前語言的意義,這就相當於我們不可能通過言語的傳授就學會游泳,游泳所蘊含的實踐的方法或意義與語言有著本體論的差異。這充分地表明儘管訪談法在理解意義的問題上很大程度地克服了定量研究的局限性,但是作為一種研究工具它無法突破日常語言的局限,即便是那些日常的行動者在面對自身實踐的意義時也同樣會陷入到此種局限性所造成的困境之中,儘管這並不妨礙他們在日常的實踐中如魚得水(一個泳技高超的人同樣無法僅僅通過語言教會別人游泳,如何游泳是說不清楚的)。這也許就是為什麼加芬克爾的常人方法學會主張研究者的成果僅僅停留在其所研究的對象的層面,從而與徹底的秩序現象相統一。(23)這意味著研究者除了成為他們所研究的對象之外(即成為局內人),無需再成為一個局外的理論觀察者和反思者。這一做法將理解的重要性放到了無以復加的地位,同時也將理論研究的局限性放大成一種對理論的厭惡,以至於常人方法學的研究是描述性的而非說明性的(24),「對常人方法學家而言,社會學不大可能超越現象學的『自然態度』階段」(25)。這一極端的做法固然並不可取,但它的確揭示了定性研究本身也無法繞過的局限性,這一局限性是由前語言的意義和話語之間的本體論的差異所導致的,以至於訪談法所能夠做到的僅僅是儘可能深入地了解被訪者對自身實踐的解釋,但它並不能夠保證這些解釋本真地再現了意義的存在,它們充其量只能是從意義所生產的後果中尋找一些已經現實化的可能性(26),意義本身作為實踐的方法則是各種潛在的可能性,這也就是為什麼實踐的方法是模糊的法則(27),前語言的意義總是在躲避著語言的把握。這當然不意味著訪談將是毫無成效的,訪談可以最大限度地在語言的層面「還原」實踐的真相,可以深入地探究個體行動的人生軌跡(我們將看到這對社會學的因果解釋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同時也可以清楚地揭示語言本身的局限性(被訪者完全可能表示自己無法說清相關實踐的方法究竟是怎樣的),從而避免研究者陷入一種自以為是的虛構之中,就如同定量研究所虛構的那樣。那麼是不是研究者面對這一狀況只能無所作為呢?如果說定量研究的問卷調查僅僅停留在量化的表象中,而定性研究的深度訪談也無法窮盡意義的可能性,這是否意味著我們應當把它們扔在一邊,另起爐灶?

三、問卷法和訪談法

如果說試圖在語言的層面原真地再現原本就無法確定的意義顯然是不現實的,那麼是否存在以近似的方式幫助我們理解意義生成的社會歷史機制的方法呢?既然日常行動者難以清晰地通過語言來陳述其行動的意義,那麼除了語言的貧乏這一似乎難以克服的因素之外,是否還存在著其他可以克服的阻礙呢?

由此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人們究竟在哪些方面會誤解自己的實踐,雖然我們無法原真地用語言的方式再現意義,但是我們的確可以了解意義的關係中究竟蘊含著哪些重要的社會歷史因素,對這些因素的無知往往是行動者對自身實踐發生誤解的重要原因所在。這些因素甚至可以幫助我們去探究相關實踐在特定時空中的或然性特徵,儘管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準確預言意義的各種可能性,畢竟意義所面對的日常生活情境是如此的複雜多樣,人們無法準確預見激發出實際行動方案的具體因素群及其內部的複雜關係(而意義正是針對這些不確定性的一套充滿彈性的方法,或然性正是對這一彈性的理論描述)。

對此問卷法無疑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大規模的統計數據可以幫助人們在特定實踐和特定的群體變數(如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職業、收入、地域、種族,等等)之間建立起相關關係,而這些群體性的變數往往是個體在理解自身實踐的過程中極易忽視或難於把握的,畢竟日常生活中的個體並不是熱衷於群體分析的社會學家,他們缺乏掌握群體性變數的手段和動機,儘管常識也能夠提供一些群體性的解釋,但這些解釋大多停留在貌似合理的粗淺層面,甚至很可能只是對現實的扭曲(例如十分常見的關於族群的刻板印象)。相反日常生活中的個體更可能將自身的行動歸咎於某些個體化的因素(它們與單純社會化的因素一樣都是分析的幻覺),這是因為對於日常的個體而言,個體化的歸因似乎總是更加明確和具體,儘管實際的情況往往出乎意料。當我們在前文指出意義是一種關係性的存在的時候,就已經暗示了意義既不是純粹個體化的也不是純粹社會化的,一種關係既不能還原到關係的任何一方,也不能獨立於關係的任何一方而存在。問卷法對大規模的群體變數的掌握有助於彌補接受訪談的日常個體在認知上的部分缺陷,從而使我們更好地把握意義生成的社會性維度,而受訪的個體常常缺乏對這一維度的高度明確和深入的覺知。就此而言,問卷調查可以為社會學的研究者提供研究對象的行為表象與各種群體變數之間的相關性說明,從而為因果解釋提供一個或然性的相關框架。(28)

針對這一框架,訪談法不僅發揮著幫助研究者儘可能以各種迂迴和間接的方法去理解相關行動的意義的作用(儘可能多地了解相關意義所建構的實踐後果以及行動者自身對之所給出的解釋,無疑是逼近意義的迂迴和間接的方法),而且在不斷深入的意義拷問中,儘可能多地挖掘與相關實踐密切聯繫的個體自身的人生軌跡,以此來建構個體行動者的相對個人化的因果模型(類似於個人傳記)。我們可以把這些被賦予高度個人化色彩的因果模型與大規模統計分析所得出的群體性的相關關係模型進行比較和對照,從而實現兩種研究方法之間的建設性的互補和綜合。人為建構的個體化模型和群體化模型之間的交流將有助於克服它們各自在分析上的片面性,從而使得個體化模型中的那些人為個人化的因素得以在群體化的模型中延伸(儘管由於訪談樣本的有限,這主要是一種啟發性的延伸)(29),而群體化模型中那些群體變數也可以從個體化模型中汲取生動的意義內涵(即便這不是對相關意義的直接描述,而是基於迂迴和間接的方法所做出的推論),從而不再只是一些空洞和抽象的數據編碼。與此同時,對個體實踐的人生軌跡的深度訪談將有助於在經驗上為釐清社會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提供啟發性的參照,畢竟確定何為因、何為果的重要依據之一就是關係中的先後性,對被訪者相關實踐的人生軌跡的了解即便不能最終確定因果(不僅因為訪談樣本的有限性削弱了推論的有效性,而且因為社會現象的因果鏈條往往比顯現的更為複雜,實際的原因很可能尚未被發現),也可以提供重要的啟發性信息,這是僅憑一堆數據所無法解決的問題。

至此,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論總體框架浮現在我們的面前,它揭示了社會學並不提供絕對客觀的規律性的知識,它必須在儘可能理解其所研究的對象的前提下提供具有時空局限性的或然性的法則,而這樣的法則是依賴於綜合使用定量和定性的研究,綜合使用問卷法和訪談法所得到的。人們通過問卷法所提供的大規模數據建構起有關外部行動和若干群體性變數之間的相關模型,同時通過訪談法來理解這些行動所基於的社會歷史意義,以及行動本身所可能具有的因果邏輯。由此,問卷法放棄了對意義的僭越,從而致力於描繪那些適合於數據測量的外部行動及其與群體變數之間的相關關係,從而為我們提供大群體規模的相關模型。而訪談法則致力於以迂迴和間接的方式深入挖掘實踐本身的意義內涵及其歷史軌跡,它並不試圖給出任何輕率的推論,但卻是科學的推論所不可或缺的環節,畢竟如果沒有對相關行動的理解,沒有對行動之生成的歷史脈絡的考察,大規模統計分析所建構的相關模型將只能是一些空洞的表象,人們甚至都無法知道自己所操弄的那些變數之間的相關性對於他們的研究對象而言可能意味著什麼,也無法判斷這些變數之間的相關關係可以怎樣轉化為因果的解釋,這樣的研究將是盲目而空洞的,由此所進行的推論也只能是一些誤打誤撞的數學遊戲。

至此一種方法綜合的可能性呈現在我們的面前,它基於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的各自特點和局限性,通過結合使用問卷和訪談這兩種主流的社會學研究方法來實現一種方法上的互補或綜合。它要求針對同一研究對象同時設計問卷和訪談的提綱,這意味著在問卷和訪談的問題之間建立起一種轉換機制,也就是將問卷中著重於提供量化操作的表述轉化成對被量化之行動的意義的探究,其具體的表現方式就是將問卷中以描述性為主的提問(是什麼?)轉化成訪談中以探索性為主的提問(為什麼是?),從而使得兩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來探究同樣的問題,也就在根本上將二者綜合在一起(不是畫上等號,而是彼此齒合)。由此我們可以通過問卷的方式來把握研究對象所具有的那些可量化因素之間的相關關係,從而建立起群體性的相關性模型;與此同時,問卷中的問題將在訪談中獲得明確的回應和深度的探究,這使得研究者得以就這些問題展開對意義和因果關係的探尋,這些主要從個體的角度所獲得的基於理解的信息將為相關關係模型提供啟發性的解釋機制,從而使得統計分析得以超越社會現實的量化的表層,並建立在對關係之意義的深入理解的基礎之上。

這當然並不意味著通過這樣的綜合社會學就得以成為一門物理科學意義上的精確的科學,這本身就是對社會學的學科價值的誤解。與所有的經驗科學一樣,社會學的理論不是最終的定論。與物理科學的理論不一樣,社會學的理論凸顯的不是預測的精確性,而是對特定時空中的社會現象的基於深入理解的因果解釋。社會學可以給出一些或然性的因果解釋,但是這種或然性不能獨立於時空的變換,不能脫離於對意義的理解。這意味著因果解釋對於社會學的意義不應當僅就其字面來加以理解。理解我們自己的社會歷史存在始終是社會學的重任,因果解釋的價值也許正在於這一自我理解之中,為了更好地理解我們自己,社會學尋找那些包含著不確定性的因果關係,這不再是對於物的說明,而是對於富有意義的社會歷史實踐的解釋,是我們理解我們自身的社會歷史存在的一種積極方式。

註釋:

①必須指出的是,科學主義的立場並不排斥定性研究,但其對於精確性的追求使之無疑更加青睞於定量研究,這也使得定量研究成為科學主義立場的代表性方法。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們在此以定量研究來代表科學主義的傾向,它構成了科學主義社會學最為理想的研究方法。與此同時,我們在此所談論的定性研究並不包含科學主義的取向,它被用來代表人文主義立場的研究,畢竟人文主義的社會學研究往往以定性研究為其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方法論基礎。

②鄭震:《論實證主義和解釋學的方法論爭論》,《天津社會科學》2016年第1期。

③M.Heidegger,Being and Time,Trans.by John Macquarrie & Edward Robinson,London:SCM Press Ltd,(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p.24,p.25.

④參見[英]吉登斯《社會的構成》,李康、李猛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502頁。

⑤[美]舒茨:《社會實在問題》,霍桂桓譯,浙江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46頁;《社會理論研究》,霍桂桓譯,浙江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9頁。

⑥[美]舒茨:《社會實在問題》,第65頁。

⑦參見[德]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韓水法、莫茜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5年版,第29、103頁。

⑧M.Weber,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Trans.by T.Parsons,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958,p.48.

⑨參見[德]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第29、116頁。

⑩[德]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第156頁;A.Schutz,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Trans.by G.Walsh & F.Lehnert,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7,p.4.

(11)A.Schutz,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p.244.

(12)A.Schutz,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p.193.

(13)R.Descartes,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Trans.by J.Cottingha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pp.85-86.

(14)[美]米德:《十九世紀的思想運動》,陳虎平、劉芳念譯,城市出版社2003年版,第8-9、328頁。

(15)參見[美]亨普爾《自然科學的哲學》,張華夏譯,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0、69頁;N.Elias,「Sociology of Knowledge:New Perspectives」,in N.Elias,Essay I:O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and the Sciences (The Collected Works of Norbert Elias,Volume 14),R.Kilminster & S.Mennell(eds.),Dublin:University College Dublin Press,2009,p.40.

(16)參見[美]米德《十九世紀的思想運動》,第316-317,318頁;[美]亨普爾:《自然科學的哲學》,第42-43頁。

(17)參見[美]麥金泰爾《德性之後》,龔群、戴揚毅譯,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116頁。

(18)資料收集和整理的方法本身就隱含著一系列的預設。正因為你採用了問卷法,你已經拒絕了訪談法所可能揭示的整個世界。正因為你採用了數學的方法,你已經假設世界是可以用數字來描述和分析的,並且潛在地認可了數學方法的所有局限性。就如同文藝復興時期的科學家們相信上帝以一種數學的方式創造了世界([美]米德:《十九世紀的思想運動》,第7、10頁),看似最為理性的行動卻源自信仰的盲從。

(19)我們在此當然不是要將意義僅僅視為是一種心理現象,我們反對對意義的主客體二元論的解釋,我們這裡所說的心理過程或精神現象僅僅是一種分析性的提法,其分析的對立面就是所謂的客觀的意義結構,這一結構的潛在狀態顯然也是實證主義者所反對的(參見[英]貝爾特《二十世紀的社會理論》,瞿鐵鵬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251頁)。

(20)徐利治、鄭毓信:《數學模式論》,廣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4頁。

(21)所謂的個體賦予其行動以意義僅僅是一種分析性的提法,畢竟意義在本體論上是一種關係形態,實踐的意義只能是對實踐各方的關係導向,即如何建構聯繫。也正是在此意義上,意義本身是一種價值形態,在各方的相對關係中如何確定聯繫這本身就是一種估價,畢竟價值總是相對而言的。而估價恰恰是方法的核心內涵,存在的意義除了是存在的方法之外還能是什麼呢?人們很容易將我們所談論的意義和語句的含義混淆起來,事實上語句的含義僅僅是意義所建構的話語形態,正如維特根斯坦所言:「一個詞在語言中的用法就是它的意義。」([英]維特根斯坦:《維特根斯坦全集第4卷:哲學語法》,程志民譯,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頁。)

(22)P.Bourdieu,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Trans.by R.N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p.120,p.223.

(23)H.Garfinkel,Ethnomethodology's Program:Working out Durkheim's Aphorism,Lanham,Boulder,New York,Oxford:Rowman& 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2002,p.170.

(24)[英]貝爾特:《二十世紀的社會理論》,第111頁。

(25)A.Coulon,Ethnomethodology,Trans.by J.Coulon and J.Katz,Thousand Oaks,London,New Delhi:Sage Publications,1995,p.42.

(26)我們姑且不談行動者完全可能誤解自身的實踐,畢竟前語言的意義不是理論的命題,人們並不像了解一條明文規定的工作紀律那樣了解前語言的規則。

(27)P.Bourdieu,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p.113,p.123.

(28)必須指出的是,在社會統計中人們往往憑藉回歸方法來建立因果模型,但是由於回歸方法本身並不能夠判定何為自變數、何為因變數,所以回歸模型的因果關係也只能是研究者憑藉自身的經驗所做出的假設,因此單純的回歸模型並不是被證實的因果模型,而只能是有關因果關係的假設。

(29)之所以是「人為個人化的因素」就在於並不存在絕對個人化的因素,就如同不存在絕對群體化的因素一樣,因為無論是個人還是群體都僅僅是分析性的抽象建構。這也就是為什麼所謂的個人化的因素完全可以在群體化的模型中獲得啟發性的運用(每一個獨特的個人總已經是社會性的個人),只不過因為訪談樣本的有限性使得我們不得不謹慎地面對這一運用(人們總是試圖儘可能地擴大訪談樣本的代表性,但這顯然不是訪談所擅長的)。事實上,將訪談法和問卷法加以綜合的做法本身就有助於避免這兩種方法的局限性在研究結論中被盲目地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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