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也能落戶!
時代真的變了!
你不信?
一起往下看看!
近日,一則關於樓市的重磅消息引爆熱點
「租房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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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揚州市政府網站公布了一則該市戶籍准入和遷移管理規定的補充通知,在去年該市已大幅降低落戶城鎮門檻的基礎上,補充通知對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
租房戶社保繳滿5年可落戶市區
在市外戶口遷入方面,去年揚州調整落戶政策后,在我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房並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外來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遷入市區。遷入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建制鎮的,則僅需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房)即可。昨天公布的《補充通知》對這一條款進行了修訂。
今後,擁有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的外來人員,無需滿足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條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就可遷入市區,或者是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建制鎮。
同時,外來人員租住國有經濟組織產權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者租住已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只要擁有穩定就業並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5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即可申請遷入市區。租房外來人員申請遷入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建制鎮的,仍不設繳納社保限制。
此條款修改後,原條款中關於公租房住戶、個體工商戶、企業投資人和境外投資商到揚州落戶的條件,新條款已不再單獨設置,一併依照新條款執行。
修訂「合法穩定住所」的定義
同時,揚州市此次還修訂了戶籍管理規定中關於「合法穩定住所」的定義解釋,將原「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包括土地性質為住宅類的公寓房)和市區具有合法租賃關係的國有經濟組織產權的住房以及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建制鎮還包括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修訂為了「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國有經濟組織產權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將民間經政府備案的租賃房屋,也納入了「市區合法穩定住住所」的範圍。
除了揚州
無錫、鄭州、濟南多地
近期也提出或擬提出「租房可落戶」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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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有什麼好處?
顯而易見的好處是,
和同城戶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例如:
✔子女可以按時打疫苗、
✔優惠購買市內旅遊景點年卡、
✔社會認同、
✔身份自信等等。
戶口落地,人心安定。
假設我們從未來看現在,
那麼2017年很可能會被後人們譽為是「租賃時代元年」
作為租賃時代開啟的見證者,
相信未來的年輕人將生活地更加幸福,
有條件把更多的心思花在理想和追求上,
而不是房子上!
小夥伴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