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元江法院禁毒宣傳進校園 公開審理一非法持有毒品案件
在「6.26」國際禁毒日當天,為提高廣大師生「珍愛生命拒絕毒品」的法制觀念,元江法院到元江一中開展「陽光司法工程」活動,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元江縣第一中學300餘人師生參加旁聽。
被告人何偉(化名)系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縣人,因法律意識淡薄,心存僥倖,長期吸食毒品,2016年9月15日,在雲南省孟連縣以12000元人民幣的價格幫助李軍(化名)(已判刑15年)購得毒品甲基苯丙胺186.5克,爾後,李軍將毒品甲基苯丙胺藏在其駕駛的小型轎車內,欲運回雲南省石屏縣,途中被元江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2016年12月16日8時許,被告人何偉在雲南省孟連縣某酒店停車場內被公安民警抓獲。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偉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他人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而為其提供幫助,毒品甲基苯丙胺數量達186.5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庭審結束后,審判長還向旁聽的廣大師生進行了法制講座,講解毒品的危害,並提醒廣大師生「珍愛生命拒絕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