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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上的紋身,是我心中永遠的痛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在我18歲生日那年,認識了我的初戀男友。用比較精準的詞來描繪他:校園混混。被他的痞勁吸引,且和他在一起,也沒有誰敢欺負我,所以,感覺他比較靠譜。

然而,我們的戀情維繫不到一年就玩完,分手是初戀男友提出的,原因:我不願意為他奉獻我的第一次。

雖然這件事對我沒形成太大的打擊,但是,讓我感觸頗多:那些口口聲聲說愛你的男人,或許並非真的愛你,只是想以愛的名義,達成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之後的許多年,我再也沒有涉及愛情。

直到我參加工作之後,邂逅了我的主管領導,並欲罷不能的愛上了。

他帥氣、工作能力強,在工作及生活中總能給予我最想要的照顧,關鍵是,他在我面前總一副正人君子的樣子。

最終,我為這份愛情著了魔,甚至一天見不到對方,我就會思念,就會不安。

後來,我做了一件傻事:將他的名字刻在了我的胳膊上,並篤定,我們指定會結婚。

真所謂,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會有多大。

因為在我們戀愛一年後,我竟然發現男友瞞著我和另一個女同事同居了。

這事被揭穿之後,男友流著淚向我說分手:不是你不夠好,而是對方太主動。

分手后,我又去紋身店,將男友的名字從我胳膊上清除掉,但是,現在依然留著一道傷疤,與愛情有關。

經歷了兩次失敗的戀情后,我真的不想再戀愛。

如今,我已經32歲,面對父母的逼婚,面對朋友的操碎心,我有時也會覺得孤獨。但是,內心真的對異性非常抗拒。

我真的有問題嗎?

木子李答讀者問:

上學的時候,我在體育隊待過,專攻中長跑。但是,體育隊里的很多小夥伴們在一起也經常打籃球或踢足球。其實,我也有過類似的嘗試。

記得第一次打籃球的時候,指頭給受傷了;記得第一次踢足球的時候,摔了個狗吃屎。有了這兩次慘痛經歷之後,我不再觸及籃球和足球。但是,必須承認,籃球和足球依然是很多人熱愛的體育運動。

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心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就好比,你在眼裡,男人或許是非常不靠譜的物種,但是,依然有很多的女人在愛情的滋潤下,最終步入了婚姻殿堂。難道是那些女人傻嗎?

只能說,你在涉足愛情的時候,恰巧遭遇了兩次爛桃花,為此,消耗了你對愛情的嚮往。

對你而言,拋開戀愛的結果,去審視戀愛的過程:是不是愛情其實也是很美好的?

婚姻不像打籃球活或踢足球那麼簡單,畢竟,活著就需要經歷一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給你的建議:

不要用你前兩任男友的不靠譜來懲罰自己。如果有人願意和你發展戀情,不妨讓自己嘗試著接受。要知道,人一輩子只需邂逅一個靠譜的愛人,就足夠。

為此,想告訴你的是:並非所有的男人都不靠譜,最不靠譜的或許是你把前兩任男友都太當回事了。他們只是兩個個體,代表不了所有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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