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何洋訴被告謝力彬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粵0106民初4872號
謝力彬:
本院受理原告何洋訴被告謝力彬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 (2016)粵0106民初4872號民事判決,判決主要內容詳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至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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