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個女性朋友跟我說:「我現在過得很不開心,我覺得我之所以這麼不開心,都是因為我老公當初逼我做的決定。」
然後她給我講了她的故事。
她和她老公都是福建人,兩個人也算青梅竹馬,高中就認識,大學還是校友。大學時兩個情投意合就談起了戀愛,但畢業后她因為工作調動去了上海的一家外企工作,她的丈夫則回到福州做起了公務員。
她的工作發展得很好,兩年的時候她的月薪從五千漲到了兩萬,公司很重視她,那時她也特別有成就感。她當時的男友在福州也算安穩,謀得了一份很穩定的機關事務工作,出入都很體面。
兩人雖然相隔兩地,但感情絲毫沒有退減。每天保持通話,聊彼此的日常和未來的規劃。但眼看兩人都到了結婚的年紀,她的男友希望她結婚後回到福州,不希望和她兩地分居,但她很喜歡她的工作,不捨得離開。因為這個原因兩人僵持了半年多。
直到後來,聽說男友的家人著急著給他安排相親,而且男友也向她提出,如果她不打算回福建,他們就分手。
這個女性朋友考慮了很久,覺得還是男友更重要,於是就辭掉了上海那份自己覺得非常有成就感的工作,回到福建和男友結婚。婚後沒多久,她就懷孕了,接連的事,她一時半會無法回到職場,只好在家待產,等生完孩子,又在家帶了兩年的孩子,直到孩子幼稚園后才得以重回職場。
可是當她可以重新工作的時候,她發現這個城市想找到完全同類型的工作是非常難的,她只好一再降低標準找了一份薪資少又沒有挑戰性,且工作時間還長的工作。之後在工作中也遇到很多煩心事,每次有什麼不順心,她都希望丈夫能多安慰她,可丈夫總是表現得不那麼在意,她覺得他幫不上自己的忙,反而拖了她的後腿。
想到當初放棄工作回到這裡才過得這麼不如意,她越想越後悔,覺得要不是丈夫逼她回來,她應該過得比現在好。她越想越氣,越想越不滿,於是兩人在生活中經常吵架。
我們生活中也有許多這樣的例子,認為自己的某些決定是有人「逼迫」自己做的。但其實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你選擇的自由。
當我們感到自己被別人逼迫或限制做某件事時,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我們自己不敢拿出力量去行使自由選擇的權力,或者說把為自己生命做決定的權力送給了別人。
當我這個女性朋友抱怨因為丈夫的逼迫而放棄了工作,導致現在她過得不好。事實上,她怨的是,當初她不認為這個決定是她自己選的,覺得是丈夫逼她做的。
事實上,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逼你做任何決定,每個決定其實都是自己當下認為對自己最合適的決定。只是,當做好的決定引發一系列的問題后,你就會後悔,不願意去承擔這個責任,所以往往就容易把責任推給當初輔助我們做決定的人。
但其實所有的決定都是自己做的。
文|楊貴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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