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2016年十大民事審判典型案例公布 教你合法維權

原標題:2016年十大民事審判典型案例公布 教你合法維權

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2016年十大民事審判典型案例。法官梳理點評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幫助公眾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

開發商逾期交房被判賠損失

2012年1月4日,范某、薛某與青島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向房地產開發公司支付了部分房款。後來房地產開發公司逾期向范某、薛某交付涉案房屋。兩人主張房地產開發公司應按逾期交房的實際天數,以同地段同類房屋2500元/月的租金標準賠償逾期交房的損失。房地產開發公司則主張按逾期天數日萬分之0.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分低於逾期交房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按評估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的標準向原告賠償損失,並據此作出判決。

法官點評:公眾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經常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形,而開發商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往往很低,有時會出現約定的違約金過分低於逾期交付房屋給購房者造成損失的情況。此種情況下,購房者起訴時不主張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而直接主張開發商賠償因逾期交房所造成的損失,符合法律規定。

果農向失火化工企業索賠

2013年6月2日17時許,青島某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火災。 2013年6月8日,膠州市農業局組織相關專家對膠州市膠北鎮逄家莊、秋連莊果園果樹落葉落果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測產,發現果園桃、梨、杏果實受損率達80%-90%。青島某化工有限公司申請法院委託鑒定部門對該公司火災事故與受損果園果木減產因果關係進行鑒定,結論為:火災產生的氟化物最大影響距離不超過500米,而受損果園與火災最近距離為700餘米,故受損果園果木減產與青島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火災事故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一審法院認為,在鑒定勘驗時間為火災事故發生兩年後的客觀現實下,法院通過該份報告難以確認2013年6月2日被告公司發生火災事故而產生的有毒物質與果農果木減產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且除該份鑒定報告外,被告未能再提出其他有效證據證明火災事故與果木減產不存在因果關係,故判決青島某化工有限公司賠償紀某某等三十三戶果農相關經濟損失。二審期間,青島某化工有限公司與紀某某等三十三戶果農達成和解,撤回上訴。

法官點評:被侵權人需要證明存在污染行為和損害後果,以及不排除污染行為與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係。而侵權人則需證明其行為與損害後果不存在因果關係,以及具有法定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

修車墊錢卻被他人領走保險金

2014年7月23日23時許,車某駕駛劉某所有的轎車與臧某駕駛唐某所有的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車損壞。交警部門認定車某負全部責任,臧某不負責任。劉某轎車在保險公司處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在承保期限內。唐某因維修支出維修費5850元。事故發生后,唐某將修車發票交付給劉某,劉某到被告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將理賠款5850元支付給劉某。因劉某並未將修車費支付給唐某,唐某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繼續履行支付保險金的義務。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被告保險公司支付給唐某某維修費5850元。

法官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人身保護令」向家暴說「不」

孫某在婚後15年長期受到丈夫劉某的毆打。兒子出生后,劉某更是經常將母子二人打得進醫院。孫某再也無法忍受丈夫的拳腳,向即墨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起訴,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和好。和好期間,孫某及孩子再次受到丈夫毆打。 2016年2月29日,孫某再次起訴要求與劉某離婚,並隨後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經審查后,簽發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劉某打罵孫某及孩子。人身安全保護令簽發后,孫某反映劉某再未騷擾她和兒子的正常生活。

法官點評:「人身安全保護令」就是家暴受害人的「護身符」,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等其他措施。

未續訂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

師某與青島某模具有限公司簽訂了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的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簽勞動合同。師某要求青島某模具支付其經濟補償金。法院審理認為,通過青島某模具有限公司所提交的談話記錄表、證人證言等一系列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證明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後一直存在續簽勞動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多次通知師某續簽,但師某沒有續簽;此外,師某也未舉證證明公司存在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故本案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情形,判決青島某模具公司無需向師某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官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道路」交通事故應理賠

2015年8月7日5時許,被告梁某駕駛的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某商砼停車場內,因車輪卡住石頭,李某幫忙取下車輪所卡石頭,梁某為配合取石頭,發動車輛倒車,致使李某右手食指受傷。李某起訴梁某及梁某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其右手食指受傷所致的經濟損失10萬餘元。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梁某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損失,應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判決保險公司賠付李某9萬餘元。

法官點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比照適用本條例。本案中,即使發生事故的該商砼站停車場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道路",因涉案機動車在「通行」狀態下導致李某受傷,應參照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處理規則處理。

解除合同前應與勞動者協商

王某於2012年7月23日到某公司工作,雙方訂立了期限自2012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和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的勞動合同。上述勞動合同附件《崗位描述》約定王某原工作崗位為城區配送組長,所屬部門為配送發展事業部。某公司於2015年9月24日向王某發出《合同解除通知函》,以「公司架構調整無崗位提供,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之規定」為由,決定自2015年9月26日與王某解除勞動合同。王某請求確認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行為違法,並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某公司則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侵害其用工自主權。

法官點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相關規定,即使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與勞動者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進行充分協商,而不是徑行解除。因此,只有在保證勞動者合法正當權益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方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權以保證其生存、發展、壯大。

出租挖掘機發生事故需擔責

丁某將自己所有的履帶式挖掘機出租給青島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並配備駕駛員劉某駕駛車輛,劉某具備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劉某駕駛挖掘機在路段施工時,因倒車時觀察不周,與王某駕駛的二輪機車相撞,致王某受傷。丁某認為其與青島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是車輛租賃合同關係,不應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無證駕駛無牌機車進入施工現場,過錯較大,應承擔50%的責任;丁某作為工程承攬人,應承擔50%的責任;駕駛員劉某因對損害發生具有重大過失,應與丁某承擔連帶責任;青島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將道路修整工程分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的丁某,應與承攬人丁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出租」專用機械或特種車輛並提供駕駛服務的行為應認定為承攬,在作業時發生侵權行為的,應由承攬人承擔責任,定做人或發包人則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看房騎馬受傷狀告房產商

孫某參加青島某房地產公司組織的看房團活動,內容包括到某馬術俱樂部騎馬項目。孫某在騎馬過程中受傷,於是以房地產公司和馬術俱樂部為被告提起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孫某選擇按合同關係主張權利被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並撤回了對馬術俱樂部的起訴。法院經審理認為,房地產公司為銷售房產,組織具有購房意向的消費者參觀,並提供騎馬等免費消費項目,孫某接受該看房要約,雙方形成合同關係。房地產公司作為看房活動的經營者、組織者和實施者,應當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要求的服務,但對馬場的從業資格及騎馬活動的具體安全措施等均不知情或未經審查,明顯違背合同義務,在此次活動中應負有主要責任。孫某系未成年人,其監護人應當合理預知騎馬項目的危險性,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官點評:《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當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發生競合時,受損害方有權選擇如何主張權利。案件定性直接影響到最終處理結果,包括違法行為人所應承擔法律後果的形式,以及受害人受償的範圍和金額。如當事人對訴由未予明確,法院應予以釋明,並在當事人明確后按照相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遇價格欺詐電商三倍賠償

原告於2014年7月31日在「天貓商城」被告設立的「TCL官方旗艦店」購買電視1台,被告在網頁宣傳中標註該價格為同期間內的最低價,但經原告取證核實,被告存在價格違法,欺詐消費者的違法行為,嚴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原告以被告對其實施價格欺詐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為,銷售者網上銷售商品有價格欺詐行為,誘使消費者購買該商品,即使該商品質量合格,消費者有權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請求銷售者「退一賠三」和保底賠償,即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進行賠償,最低為500元。

法官點評:電商在進行「特價」「促銷」宣傳時如存在「虛構原價」、「虛構優惠折扣」等欺詐行為,應當對消費者「退一賠三」。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