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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子腳下踩著一個「風火輪」上路吃罰單

原標題:小夥子腳下踩著一個「風火輪」上路吃罰單

制動問題怎麼解決?從車上跳下來就可以了?

「風火輪」上路「潮哥」吃罰單

「風火輪小伙」接受處罰。通訊員唐舒格攝

一幫人過馬路,有個小青年「鶴立雞群」,在人群中顯得特別高挑。交警定睛一看,原來這個小夥子腳下踩著一個「風火輪」———獨輪電動平衡車。不過,這種很拉風很潮的「風火輪」是沒有上路權的,交警隊依法對其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4月20日下午6時許,七星交警大隊建苑中隊在轄區建苑路口,對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這時人行道綠燈亮起,從輔星路口方向由北向南往穿山東路行走的人群中,唯有一名男子以高於眾人的身姿,被執勤交警「捕捉」到。原來,該男子腳踩著一個白色的獨輪車「行駛」在路上。待男子安全經過斑馬線后,執勤交警將其攔下。

小夥子稱,自己在買這台電動獨輪車時,銷售商家告訴他可以上路行駛,所以他才花了1000多元,買了這台電動獨輪車。隨後,執勤交警詢問他電動獨輪車如何採取制動時,這名周姓男子脫口而出:「從車上跳下來就可以了。」面對這種安全完全不靠譜的交通工具,執勤交警對周某解釋:一方面,這類電動平衡車不具備上路行駛的條件;另一方面,這類電動平衡車安全係數較低,發生交通事故難以界定責任;安全隱患也很多,包括平衡性、制動性、危險性等;另外,大部分電動平衡車都缺乏有效制動,這不僅給使用者帶來安全隱患,同時也給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很大的影響。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電動平衡車可以在特定的場合,如公園、小區、廣場等使用,但騎著上路是不允許的。周某因使用電動獨輪車上路行駛,妨礙交通安全,被處以50元的罰款。七星交警在對其進行教育和處罰后,要求周某將電動獨輪車收起隨身攜帶后離開。

通訊員唐舒格記者莫林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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