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共享寶馬的消息狠刷了一波熱度,但事實上共享汽車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在此之前業內普遍稱之為汽車「分時租賃」,本想借著「共享經濟」的東風能夠引起關注,但事實上,共享汽車的發展期現狀遠不如共享腳踏車,甚至更是入不敷出。
一、共享汽車亂象
共享腳踏車存在亂象,而共享汽車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亂停亂放,破壞汽車、共享汽車變「私人」專車等。不僅如此,汽車坐墊幾天就被偷光,車內還成了做不雅事的集合地,衛生雜亂,可謂是亂象叢生。
在此情況下,共享企業一個月虧損200萬。而據不完全統計,國內註冊運營汽車分時租賃的企業超過370家,但實際有車隊運營的只有100多家,投放車輛數量超過1000輛的企業則兩隻手數得過來。
二、用戶駕車違章拒絕買單
除此以外,共享汽車和共享腳踏車不同。相比腳踏車來說,汽車有更多的交通法規。共享汽車因違反交通規則所產生的費用,由用戶自己所負責。而使用者在駕駛共享汽車出現違章、違規的現象時,多採取拒絕處理。
城管部門會以「違停處罰告知單」的形式,告知車輛使用者違章行為,並上傳到交警平台。如有違章不處理,車輛都是無法通過年審。一輛車違章積累到5次就無法正常投入運營,這導致共享汽車因此被迫閑置的車就有幾十輛。
三、發展仍不成熟
相比共享腳踏車,共享汽車的進入門檻更高:同樣是1000萬元的投資,共享腳踏車能覆蓋一個城市,而共享汽車大概只夠買幾十輛低配車,還不算停車費、電費、油費、保險費等。
此外,盈利模式方面仍在探索。一輛汽車所需的成本遠比一輛腳踏車要高出十幾倍,加油費、停車費、運維費等等。因此,巨大的硬性支出已讓共享企業吃力。
另外,當前共享市場消費環境仍不成熟,再加上盈利點過於單一,目前沒有一家平台的運營模式可以實現盈利。因此,共享企業缺乏更多的資金投入。
雖然當前共享經濟發展火熱,而從政府城市管理角度出發,共享汽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資源閑置,因此會不斷被鼓勵和推動,但是車輛的問題都可以用技術手段來解決,但人不行,用戶的行為無法控制。如果無法解決用戶的不良行為,共享汽車難以獲得良好的發展環境,想要長久的發展下去難度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