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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腳踏兩船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1

@李維C

我和女友是大一認識的,現在在一起差不多5年了,同居1年多。我們在半年前告訴雙方父母我們戀愛的事情,但是雙方父母都反對。原因不外乎就是我家沒錢,而且我們兩家太熟了,同一個村子,打小認識。女友父母希望她嫁到城市,還當著我父母的面說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存到300萬在城市買房。

女友迫於他父母的壓力答應跟我分開,和親戚介紹的一個男生在一起,事實上我們每天還是暗地裡見面。直到有一天,女友去洗澡時她的電話響了,是那小子打來了的,我想了很久才接的。那男的非常生氣,就去女友媽媽那裡告發了我們,女友媽媽對我們劈頭又是一頓大罵。當天晚上那小子說要見我女友,沒想到她還是出去了。我當時的心情可以用心灰意冷萬念俱灰來形容,於是決定分手搬家刪微信。

但是女友第二天就找到我,哭著哀求我不要走,那一刻我也心軟了,畢竟快5年的感情。我問她,為什麼不直接撇下那個男的,然後跟父母說清楚,女友說現在還不是時候。關鍵是女友還是迫於壓力跟那男的在交往,每次見他們出去吃飯,我心裡都難受的要死。好幾次,站在出租屋的小陽台上,心裡想著什麼都不想要了。

2

@rain米

看著這個標題,心裡難受得不要不要的,是的,我是腳踏兩船的那個人。和男友一起兩年多,但是我還沒見過他的父母,他也不願意多提及他家庭的情況。其實這些都沒什麼,我唯一忍受不了的就是他堅決不要孩子的觀念。剛在一起的時候,他就有說過他不想要孩子,我當時就沒忍住哭了。他讓我給他一點點時間,說不定以後會改變想法,於是就這樣又相處了差不多一年。

去年中秋節、過年前我爸媽都催著我帶男友回家給大夥看看,我心裡很亂,就把男友的想法跟爸媽說了。爸媽得知男友他不想要孩子后也表示接受不了,剛好媽媽一個老朋友老是打探我談對象了沒,他想我當他兒媳婦。媽媽那時候也不知怎麼辦,就隱瞞了我有男友的事實,說要不就加微信聊聊看,做不成情人做個朋友也好。

於是我就和媽媽朋友的兒子聊上了,媽媽的朋友老是從中撮合我們,又是邀請去他家,又是打電話問候進度什麼的。說實話,我都沒應約,和媽媽朋友的兒子聊微信已經讓我很內疚了,老是覺得是在出軌,感覺很對不起我男友。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腳踏兩船,但是我更加清楚我愛的是我男友。如果我男友想要孩子,那該有多好。

3

@Geriatric

聖經裡面說,愛是永無止境的忍耐。的確,我愛他愛到可以原諒他的一切。我和他是職中的同學,中專畢業後進入了同一家公司,我在20樓,他在19樓,之後又一起報考了大專。他是水瓶男,所以我真的不是很懂他,而且他父母也不喜歡我,嫌我個子小,但這並不妨礙我愛他。

他和他部門的一個女生在一起了,這個是在人事部工作的一個閨蜜告訴我的,但是我從來沒有質問過他。看得越多心裡就越難過,至少我還是他對外宣稱的女友。但是還是真的愛著這個人又怎麼可以做到熟視無睹?他倆去澳門,還過夜;他喝醉了夜不歸宿去了她家;情人節前一天他和她去吃大餐...這些我都知道。

後來,他被公司派遣到別的城市了,她沒有跟著一起去,我並沒有因此就覺得自己贏了。如果他心不在我這,少了一個她,還有千千萬萬的她。我嘴裡說著隨緣吧隨緣吧,但聽到陳奕迅唱「誰人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的時候,還是嚎啕大哭了起來。媽媽也偷偷地抹著眼淚說,要不我去跟他說,要他娶你,我這些年炒股賺了些錢,可以給你們買套房子。再後來,媽媽把一套三居室的新房買下了,我和他也領證了。至於那個她,我們至今也沒有提起過。

4

@發胖gap

你問我被腳踏兩船是什麼體驗?我現在告訴你親自手撕雞是什麼體驗!第一次發現一些端倪的時候,是我去他公司樓下的公交站等他。我遠遠見到他了,還見到了她,她還蠻清純的樣子,短頭髮齊劉海,過馬路的時候我確定我看見男友用手輕輕扶著她的腰。男友過到來的時候,我問他那個是誰呀?他沒想到我會看到,又或者是慌了,結結巴巴地說,沒誰啊,就一個同事。

這件事一直是我心裡的一個疙瘩,但是沒有其他的證據,我也沒辦法。但是一個人愛你愛得專不專心,你完全可以感覺得到,只是很多時候你給自己找台階說他忙體諒他的不容易罷了。直到有一次,我去他家,沒有事先告訴他我會過去,只是想他了,就去了。

門開后,我看見她穿了件白襯衣不穿褲子坐在我買的地毯上。她嬌滴滴地嘟著嘴問我男友,她是誰?她分明知道是是誰,因為她眼角寫滿了得意。我男友表情凝重,沒回答,我平靜地走向衛生間,用臉盆裝了一盆水。就在誰都不知道我要幹嘛的時候,我一盆水潑向了綠茶,並用盡全身力氣把盆子砸向她的臉,將她襯衣撕開,然後拍視頻。後來?後來我們分手了,我提的。愛情中最遺憾的事情是沒有被堅定的選擇。

5

@Little毛毛

我不知道我這種算不算被腳踏兩船,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就知道他有女朋友的。有人說我作為第三者插足別人的感情,到頭來也會因為同樣的原因失去他的。但我又天真的認為,在兩年多的感情中,我和她相比起來,他一定是更喜歡我的,不然他就專註地愛她了。

和他在一起不久我們就住在一起了,房租一人一半。可能是太快同居了,所以很快他就對我失去了耐性,周末也是各自玩各自的。更扯的是,有一次他跟我說她現在沒有工作,自己租房很貴,讓她搬來跟我們一起住。我當時的感覺就是快要瘋了。我跟他說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讓他在我和她之間選一個。

他讓我不要這麼任性,這樣搞到他很難做。結果她還是住了進來。三個人在一起的畫面有多奇怪你們用腳趾頭都可以想象出來。我感覺都要得抑鬱症了。就這樣過了3個多月,我突然意識到,如果不是因為我犯賤,如果我自己先了結這段感情,一切都很簡單。在一個春暖花開的日子,留了張紙條,就開始了自己的旅行。至於這個地方,我再也不會回來了。

6

@然風景

我和他異地9年了,高中3年,大學4年,工作2年。生命中的三分之一的回憶都和他有關,438張車票可以證明。別人都說異地戀很難維持,但我始終覺得只要相互信任就不會分開的,並且父母支持,朋友祝福的感情本來就很珍貴。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風平浪靜的表面地下暗涌流動。有一次和男閨蜜出來喝酒,我兩杯下肚,有點上頭了,暈乎乎地說,我好想他,如果坐在我對面的是他就好了。男閨蜜突然搶過我手中的就杯子,恨恨地往桌子上一放,拉著我就往外跑。我用了很大力氣才掙脫他的手,在街上吼他:「你瘋了嗎?」沒想到他比我更大聲的吼回我:「你看你才瘋了,你是瞎了嗎?你為他付出了那麼多,青春都給他了,就可以跟他在一起了嗎?他昨天還問我想要跟你說分手不知道怎麼開口,你想他想個毛啊?」

突然舉得世界都安靜了,我也酒醒了一半。掏出手機打電話給他,說我想他了。電話那邊沉默了很久。他說,她比較需要他。他說,他和她在一起兩年了。他說,祝我幸福。我說,好。我很好。我想我再喝1342杯酒,就可以把他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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