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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澤新能負債58億銀行借款48億 7億營收4億應收帳款

編者按:2017年7月20日,寧夏嘉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嘉澤新能」,股票代碼601619)在上交所掛牌上市。嘉澤新能本次發行數量為19,371.2341萬股,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嘉澤新能上市募集資金19,879.71萬元,用於「寧夏同心風電場國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風電 300MW 項目」。

2017年6月27日,嘉澤新能首發申請獲通過。2017年7月10日,啟動申購,發行價格為1.26元/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1,937.0341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 10%;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17,434.2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90%。網上發行最終中籤率為0.08983036%,237,783股遭棄購。股價走勢來看,嘉澤新能7月20日上市后連續15個交易日漲停,截至8月9日收盤,嘉澤新能報6.89元/股。

據2017年7月發布的最新招股書顯示,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9,465.65萬元、23,716.76 萬元、38,924.52萬元、37,569.84萬元、69,171.70 萬元,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183.49萬元、4,296.24萬元、5,046.16 萬元、5,201.94萬元、13,696.87萬元。2014年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在2016年1月最早發布的招股書中被公布為4,963.80萬元。

2017年1-3月,嘉澤新能營業收入為17,849.82萬元,較 2016 年同期增長59.43%;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90.45萬元,較 2016 年同期增長922.48%。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6,511.83萬元、12,900.33萬元、11,011.20萬元、10,784.67萬元、39,902.41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30%、3.58%、2.29%、1.52%、5.06%。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2.91、2.44 、3.26、3.45、2.73。2016 年末應收賬款餘額較 2015 年末增加 29,117.74萬元,增幅 269.99%。

嘉澤新能客戶主要為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報告期內公司對其營業收入占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 98.36%、98.63%、99.04%、99.12%和 95.68%。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嘉澤新能應收賬款總額 39,902.41 萬元,主要包括應收國網寧夏電力公司電費款 37,461.86 萬元。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61.26%、60.41%、57.99%、52.20%、56.28%。據2016年公布的招股書顯示,2014年嘉澤新能綜合毛利率為58.06%。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風電產品單價分別為0.52元/kWh、0.52元/kWh、0.52元/kWh、0.51 元/kWh、0.48元/kWh。光伏產品單價分別為0元/kWh、0.87元/kWh、0.87元/kWh、0.87元/kWh、0.83元/kWh。

截至 2015 年末,全國超過 1,000 家項目公司參與了風電投資和建設。國電、華能、大唐、華電和國電投五大國有發電集團為代表的國有風力發電企業的累計併網容量佔了全網累計併網容量的絕大部分,佔據了主力地位。

招股書披露,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風力發電國有企業累計併網容量排名第一的為國電,併網容量2,083.86 萬千瓦,佔全國比例16.4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嘉澤新能為風力發電民營企業累計併網容量排名第一,併網容量34.65萬千瓦,佔全國比例0.27%。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貨幣資金分別為13,297.95萬元、13,134.11萬元、44,266.38萬元、94,984.07 萬元、54,460.87萬元。貨幣資金主要是銀行存款以及償債準備金。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893.12萬元、18,876.05萬元、35,417.71萬元、39,580.35 萬元、37,915.94萬元。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負債總額分別為215,994.12萬元、269,209.75萬元、364,608.86萬元、515,918.97 萬元、581,404.99萬元。據2016年公布的招股書顯示,2014年嘉澤新能負債總額為364,796.82萬元。資產負債率(合併)分別為76.26%、74.75% 、75.94% 、72.78%、73.77%。

嘉澤新能的負債主要由應付賬款和銀行借款構成。其中銀行借款根據到期期限分為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和長期借款。報告期各期末,公司長期借款分別為168,700.00萬元、231,700.00 萬元、295,050.00萬元、423,810.00 萬元、458,310.00萬元。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分別為 20,302.43 萬元、28,875.59 萬元和 27,261.80 萬元(包括已資本化利息支出),截至 2016 年末,公司銀行借款餘額總計 485,310.00 萬元,融資租賃長期應付款餘額 24,235.31 萬元。

2012至2016 年,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分別為7,312.27 萬元、14,053.78 萬元、20,302.43 萬元、28,875.59 萬元和 27,261.80 萬元(包括已資本化利息支出),截至 2016 年末,公司銀行借款餘額總計 485,310.00 萬元,融資租賃長期應付款餘額 24,235.31 萬元。

為獲得銀行借款及融資租賃款,嘉澤新能目前部分應收賬款、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已進行抵押和質押,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該等資產賬麵價值合計 347,788.94 萬元,占公司總資產的 44.13%。此外,公司子公司寧夏國博、新疆嘉澤的 100%股權均已質押。

經濟網記者就上述問題向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發去採訪函,對方表示,公司目前處於半年報披露的靜默期,不便接受採訪。

新能源電力供應商上交所上市 實控人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

嘉澤新能的主營業務為新能源電力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公司目前主要從事集中式風力、光伏發電的開發運營,未來將進一步開拓分散式發電、智能微網等業務,並通過設立售電公司、藉助電網交易中心等方式,形成直接售電的能力,最終成為一家集發電、輸電、售電於一體的綜合性新能源電力供應商。

據2017年7月發布的最新招股書顯示,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9,465.65萬元、23,716.76 萬元、38,924.52萬元、37,569.84萬元、69,171.70 萬元,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183.49萬元、4,296.24萬元、5,046.16 萬元、5,201.94萬元、13,696.87萬元。

2014年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在2016年1月最早發布的招股書中被公布為4,963.80萬元。

2017年1-3月,嘉澤新能營業收入為17,849.82萬元,較 2016 年同期增長59.43%;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90.45萬元,較 2016 年同期增長922.48%。

嘉澤新能預計2017 年 1-6 月營業收入區間為38,169.03 萬元到 42,186.82萬元,較 2016 年同期增長32.14%到 46.05%,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區間為6,966.18 萬元到 10,983.97萬元,較 2016 年同期增長58.47%到 149.87%。

嘉澤新能實際控制人為陳波。陳波通過嘉澤集團間接控制嘉澤新能的股東金元榮泰、嘉實龍博,而金元榮泰、嘉實龍博合計持有嘉澤新能58.46%的股份,其近三年每年合計間接持有嘉澤新能及其前身嘉澤有限的股份或股權超過 50%,為嘉澤新能的實際控制人。

陳波,國籍,美國永久居留權,男,1971 年出生,清華大學 EMBA 在讀。1989年至 1995 年,在山東省龍口市對外貿易公司工作;1995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易川航空服務中心總經理;2003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易達盛世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北京中天恆達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中天恆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08 年至 2014 年,任嘉榮擔保執行董事;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澤有限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寧夏嘉澤董事長。

嘉澤新能在本次在上交所掛牌上市,發行股票數量為19,371.2341萬股,募集資金19,879.71萬元,用於「寧夏同心風電場國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風電 300MW 項目」。

股權、資產抵押或質押 銀行信貸情況遭問詢

2017年6月16日,證監會公布了嘉澤新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部分問詢如下:

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並披露發行人、金元榮泰、嘉實龍博、科信源以及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協議解除股權質押前,發行人及公司股東金元榮泰、嘉實龍博、科信源質押的股份數量,占發行人股份的比例,以及上述股權質押對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擔保措施等;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並說明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波及其配偶、嘉和瑞星及其他間接股東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查封的股份,以及占發行人股份的比例;請保薦人、發行人律師對上述情形是否符合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關於股權清晰的相關規定、對相關股權質押和凍結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風險發表意見;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並說明《解除部分擔保措施之債權保障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解除部分擔保措施的條件、補充擔保措施、違約責任、恢復擔保措施的條件等;國開行與公司就公司未能上市等情形下相關債權面臨補充擔保措施以及借款提前到期等事項作出安排,請說明該等安排是否構成公司與債權方的對賭安排,是否存在潛在糾紛,請保薦人、發行人律師對上述情形是否符合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關於股權清晰的相關規定、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風險發表意見。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並說明寧夏國博100%股權、新疆嘉澤100%股權質押的合同條款,說明是否存在導致發行人重要子公司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風險,是否可能影響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並對本次發行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請保薦機構、律師發表核查意見。

發行人絕大部分房產、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應收賬款、電費收費權及全部收益均被抵押或質押。請發行人:說明上述房產、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應收賬款、電費收費權及全部收益抵質押的基本情況,包括被擔保債權情況、擔保合同規定的抵質押權實現情形、抵質押權人是否有可能行使抵質押權及其對發行人經營情況的影響;抵押房產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否一併抵押及原因;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法律障礙,是否在風險因素中進行了充分披露;列表說明發行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相對應的房產,包括在建工程。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發行人的資產完整性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之日,發行人共有4家全資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1家二級全資子公司,並且設立了1家分公司。請發行人補充披露設立眾多子公司、分公司的意圖,是否存在利用子公司進行稅務轉移的情況,說明複雜公司結構是否合理。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對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實現的銷售金額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在94%以上,請發行人:補充披露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國網新疆電力公司等主要客戶每年制定發電計劃的標準、程序、考慮因素和實際執行情況;補充披露公司對保證發電指標所採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補充披露各項目是否可以在當地參與大用戶直購電交易,若可以補充披露報告期內交易情況。請保薦機構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報告期內向北京天源科創風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採購金額占當期採購總額的比重均在80%以上,請發行人:補充說明發行人如何選定供應商,各採購設備如何定價,上游供應商市場競爭及設備供給情況,並補充說明發行人是否依賴於單一供應商的產品或技術;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各主要供應商的採購內容;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各類主要設備採購價格的波動情況及原因分析,並說明公司規避設備價格波動造成採購成本不穩定的應對措施及實際執行情況;補充披露委託運維協議的主要條款,包括受託方、運維內容及期限、運維費用、結算方式、主要風險等,並說明報告期各期運行維護費的波動情況及確定依據,分析原因並說明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補充披露北京天源科創風電技術有限責任的基本情況、說明其報告期內與發行人是否存在其他交易,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及其他利益安排。請保薦機構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說明核查過程、方法和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請補充披露發行人銀行信貸總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或信用貸款金額和期限,授信金額等。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發行人長期借款餘額473,360.00萬元,均為銀行借款。請發行人:分項目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各項目對應的長期借款情況,包括出借單位、借入金額、償還情況、利率水平、借款期限、主要增信條款等,說明利息計算與支付情況,並對各項目的長期借款情況進行比較分析,說明利率水平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補充披露利率水平是否具有調整機制,如有請針對利率水平變化對經營業績的影響作敏感性分析,並充分披露風險;補充披露報告期各期確認的利息資本化金額及核算依據,說明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請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招股書披露,2013年發行人寧夏嘉澤紅寺堡風電場嘉澤青山49.5MW項目35KV集電線路安裝工程的承包方寧夏上善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作業人員在備料施工中發生卸載電線杆滾落砸傷卸貨人員的事故,導致卸貨人員兩死一傷。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並說明發行人在上述安全生產事故后所採取的整改措施和效果;發行人的工程承包商是否均具有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發行人是否根據相關規定的要求提取了相應的安全生產費;發行人的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否會影響發行人的生產經營;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結合公司報告期內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補充說明該等事故是否屬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所受處罰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公司的內控制度是否完善。

2017年6月27日,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97次會議召開,根據審核結果公告,發審委對嘉澤新能提出如下問詢:

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波及其配偶、其他直接和間接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查封的情形,與國開行簽署的《債權保障協議》約定解除股權質押是否附條件,是否可能導致發行人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償債能力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債務違約風險,是否存在潛在糾紛;發行人將機器設備、子公司股權、電費收費權等財產用於抵押和質押,是否影響正常生產經營和持續盈利能力;相關信息和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嘉澤第三風電廠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的進展情況;對鄯善樓蘭風電場一期項目,國網新疆電力公司電力交易中心出具的《關於新疆嘉澤發電有限公司鄯善樓蘭風電場一期 49.5 兆瓦風電機組首次併網協調會紀要》的法律效力,是否為電網企業統一接入電網的意見,是否可以據此確認併網運行,與相關電網企業出具的意見形式及內容前後是否一致;目前發行人在建的、籌建的風電場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相關信息及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發行人風力電場的建設、採購、項目運營由北京天源科創風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主要供應商提供一站式服務。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主要供應商是否擁有開展一站式服務各項業務所需要的資質;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採購的定價依據及其公允性;發行人對主要供應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賴。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相關協議的約定進一步說明:報告期運維服務費的計算標準、依據及調價機制;2015年運行維護費調整的原因、依據和商業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運維服務的提供方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運維服務費的計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的特殊利益安排;《招股說明書》披露的運維服務費金額是否準確;報告期對供應商提供發電量獎勵的計算標準、依據及調整機制,是否具備商業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並保持一致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的特殊利益安排。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的具體標準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延遲結轉固定資產調節利潤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上海證券估價4.52-5.65元

上海證券在研報中指出,募集資金擬投資於寧夏同心風電場國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風電300MW項目。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有利於提升公司規模,鞏固公司在民營風電領域的領先地位;將有助於公司增加產能,提升競爭力,增強綜合實力。

根據募投項目建設進度情況,預計2017、2018年歸於母公司的凈利潤分別為2.18億元和2.82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為59.49%和29.05%,相應的稀釋后每股收益為0.11元和0.15元。

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173928.7659萬股,本次擬發行19371.2341萬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10.02%。公司發行價格為1.26元/股。綜合考慮可比同行業公司的估值情況及公司的成長性,上海證券認為給予公司合理估值定價為4.52-5.65元,對應2017年每股收益的40-50倍市盈率。

2016年應收賬款4億元 同比大增269.99%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6,511.83萬元、12,900.33萬元、11,011.20萬元、10,784.67萬元、39,902.41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30%、3.58%、2.29%、1.52%、5.06%。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2.91、2.44 、3.26、3.45、2.73。應收賬款變動趨勢如下:

公司表示,2016 年末應收賬款餘額較 2015 年末增加 29,117.74萬元,增幅 269.99%,主要是因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於 2014年 8 月公布第五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名錄之後,2016 年 8 月才公布第六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名錄,而 2015 年 9 月併網的嘉澤第一風電場(寧夏國博一期風電 300MW 項目中的 150MW)、2016 年 5 月併網的嘉澤第二風電場(寧夏國博一期風電 300MW 項目中的另外 150MW)以及 2016 年 3 月併網的鄯善樓蘭風電場二期(49MW)項目尚未進入最新的補貼名錄,因此這些項目可再生能源電費補貼款暫未收回。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嘉澤新能應收賬款總額 39,902.41 萬元,主要包括應收國網寧夏電力公司電費款 37,461.86 萬元,應收國網新疆電力公司電費款2,386.26 萬元。

公司現有電場所發電量主要供應西北電網,公司客戶主要為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報告期內,國網寧夏電力公司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 6,511.83 萬元、12,900.33 萬元、10,011.68 萬元、9,401.01 萬元和 37,461.86萬元。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應收票據分別為290.00萬元、0萬元、1,040.00萬元、1,840.00萬元、1,840.00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0.10%、0.00%、0.22%、0.26%、0.23%。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存貨賬麵價值分別為0萬元、0萬元、25.64萬元、21.43萬元、13.97 萬元。存貨周轉率分別為0、0、1,276.06、763.60、1,703.04。

毛利率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綜合毛利率分別為61.26%、60.41%、57.99%、52.20%、56.28%。據2016年公布的招股書顯示,2014年嘉澤新能綜合毛利率為58.06%。

2012年至2016年,公司風電項目毛利率分別為61.26%、60.64%、59.12%、52.19%、56.62%,高於風電項目行業毛利率平均值,2014年至2016年,風電項目行業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50.49%、48.12% 、46.67%。報告期內,風電項目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如下所示:

2012年至2016年,公司光伏項目毛利率分別為0%、54.54%、50.51% 、52.23% 、53.37%,2014年至2016年,光伏項目行業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63.67%、56.68%、51.76%。報告期內,光伏項目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如下所示:

累計併網容量佔全國0.27% 業績依賴單一客戶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風電產品單價分別為0.52元/kWh、0.52元/kWh、0.52元/kWh、0.51 元/kWh、0.48元/kWh。光伏產品單價分別為0元/kWh、0.87元/kWh、0.87元/kWh、0.87元/kWh、0.83元/kWh。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類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特點和不同地區的情況,按照有利於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經濟合理的原則確定,並根據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的發展適時調整和公布。

2015 年 12 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於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杆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 號),實行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杆電價隨發展規模逐步降低的價格政策。

此次調價將 I、II、III 類資源區風電標杆電價在 2016 年下調 0.02 元/kWh,至 2018 年繼續下調 0.03 元/kWh,將 IV 類資源區風電標杆電價在 2016 年下調0.01 元/kWh,至 2018 年繼續下調 0.02 元/kWh。

調整后的陸上風電各資源區標杆電價 2016 年分別為 0.47 元/kWh、0.50 元/kWh、0.54 元/kWh、0.60 元/kWh,2018 年分別為 0.44 元/kWh、0.47 元/kWh、0.51 元/kWh、0.58 元/kWh。

此外,截至 2015 年末,全國超過 1,000 家項目公司參與了風電投資和建設。國電、華能、大唐、華電和國電投五大國有發電集團為代表的國有風力發電企業的累計併網容量佔了全網累計併網容量的絕大部分,佔據了主力地位。

招股書披露,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風力發電國有企業累計併網容量排名第一的為國電,併網容量2,083.86 萬千瓦,佔全國比例16.4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嘉澤新能為風力發電民營企業累計併網容量排名第一,併網容量34.65萬千瓦,佔全國比例0.27%。

根據國家風電信息管理中心、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2015 年度風電建設統計評價報告》統計數據,截至 2015 年底,公司在風力發電民營企業中單體併網容量排名第一,但是與國電、大唐、華能、華電等大型國有發電集團在風力發電領域尚有一定的差距。

嘉澤新能客戶主要為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報告期內公司對其營業收入占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 98.36%、98.63%、99.04%、99.12%和 95.68%。

公司報告期內向前五名客戶銷售金額及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情況如下:

負債總額58億元 44.13%資產抵押或質押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負債總額分別為215,994.12萬元、269,209.75萬元、364,608.86萬元、515,918.97 萬元、581,404.99萬元。據2016年公布的招股書顯示,2014年嘉澤新能負債總額為364,796.82萬元。

嘉澤新能的負債主要由應付賬款和銀行借款構成,其中銀行借款根據到期期限分為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和長期借款。報告期各期末,公司長期借款分別為168,700.00萬元、231,700.00 萬元、295,050.00萬元、423,810.00 萬元、458,310.00萬元。報告期各期末,公司長期借款情況如下:

電力行業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資本建設長期資產,除股東投入及經營積累以外,公司主要通過長期借款來滿足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除 2014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借自國家開發銀行的短期借款餘額 40,000.00 萬元以外,其他報告期末均無短期借款餘額。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資產負債率(合併)分別為76.26%、74.75% 、75.94% 、72.78%、73.77%。

2012至2016 年,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分別為7,312.27 萬元、14,053.78 萬元、20,302.43 萬元、28,875.59 萬元和 27,261.80 萬元(包括已資本化利息支出),截至 2016 年末,公司銀行借款餘額總計 485,310.00 萬元,融資租賃長期應付款餘額 24,235.31 萬元。

招股書提醒,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假設貸款利率上升 1%將會導致公司的凈利潤分別減少 2,456.90 萬元、2,666.49 萬元和 4,067.96 萬元。根據借款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借款利率隨著基準利率進行調整,如果未來基準利率大幅上升,將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為獲得銀行借款及融資租賃款,嘉澤新能目前部分應收賬款、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已進行抵押和質押,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該等資產賬麵價值合計 347,788.94 萬元,占公司總資產的 44.13%。此外,公司子公司寧夏國博、新疆嘉澤的 100%股權均已質押。

如果公司未來經營情況大幅下行,不能按時償還銀行借款、不能按時支付融資租賃費用,或公司及其股東未能按照約定及時辦理擔保措施並構成嚴重違約,將導致公司上述質押、抵押的經營資產、子公司股權被債權人處置,存在對公司的經營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貨幣資金分別為13,297.95萬元、13,134.11萬元、44,266.38萬元、94,984.07 萬元、54,460.87萬元。貨幣資金主要是銀行存款以及償債準備金。

2012年至2016年,嘉澤新能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893.12萬元、18,876.05萬元、35,417.71萬元、39,580.35 萬元、37,915.94萬元。

三年分紅6812.54萬元 2015年僅分紅292.54 萬元

報告期內,嘉澤新能股利分配共計6812.54萬元,情況如下:

根據公司 2013 年 12 月 28 日召開的股東會的決議,公司根據 2013 年度上半年經營成果,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 420.00 萬元。

根據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召開的股東會的決議,公司根據 2013 年度經營成果,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 5,000.00 萬元。

根據公司 2014 年 10 月 28 日召開的股東會的決議,公司根據 2014 年度上半年經營成果,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 1,100.00 萬元。

根據公司 2015 年 2 月 9 日召開的股東會的決議,公司根據 2014 年度下半年經營成果,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 292.5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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