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8月23日訊 8月22日,銀監會吉林通化銀監分局發布「通銀監罰決字〔2017〕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二道江支行因違規被罰30萬。
信息顯示,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二道江支行存在貸后管理未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通化銀監分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三十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等規定,對該行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