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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通知,即日起,公民辦理出入境有關證件執行新收費標準。2017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證件申請,仍按原標準執行。新的收費標準如下:
1.普通護照收費標準
由每本200元降為每本16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普通護照的,收費標準為每本160元。
2.出入境通行證收費標準
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證20元降為每證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
3.關於各類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
①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
②前往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由每證50元降為每證40元。
③內地居民赴港澳簽注的收費標準
一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元降為每件15元。
二次有效簽注由每件40元降為每件30元。
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00元降為每件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50元降為每件120元。
兩年以上3年以下(不含3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0元降為每件160元。
長期(3年以上,含3年)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300元降為每件240元。
4.關於台灣通行證收費標準
①往來台灣通行證收費標準,電子通行證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由每證20元降為每證15元。
②大陸居民前往台灣簽注收費標準,一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元降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00元降為每件80元。
5.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收費標準
電子通行證由每證250元降為每證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由每證50元降為每證40元。
6.台灣同胞定居證收費標準,由每證10元降為8元。(三秦都市報記者宋雨)
(責任編輯:孫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