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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億流水」當事人取款遭拒 其稱為驗證賬戶手機號

龍先生擔心,這張卡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圖/程權

近日,昆明市民龍先生稱,自己莫名多出張流水金額高達300億元銀行卡,凍結后卻接到匿名恐嚇電話。

7月13日,涉事的浦發銀行回應稱,該張銀行卡內的流水並非300億,而是9000萬,已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負責該事件的處理。

對於銀行的回應,龍先生並不滿意。他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銀行至今拒絕道歉。龍先生要求銀行提供流水從300億減到9000萬的證據。

針對銀行工作人員所說「龍先生要求取出卡內餘額的說法」,龍先生回應,自己接到匿名威脅電話要求解凍賬戶,「否則殺全家」。去銀行要求取款,是想確認賬戶綁定的手機號。

律師稱,龍先生有權獲得該賬戶流水。此外,9000萬和300億元的流水對銀行造成的影響是不同的,短時期內一個銀行賬戶9000萬的流水賬相對正常,而300億就十分不正常,如果銀行沒有及時發現這個異常賬戶,銀行是有監管不力的責任,會面臨相應的處罰。

《接處警登記表》顯示,銀行稱,該卡已有300億流水。圖/程權

當事人:300億是工作人員說的

今年5月20日,昆明市民龍先生到浦發銀行昆明市人民西路支行新開賬戶時,銀行告知其名下有一張餘額12萬的浦發銀行借記卡,無法辦理新卡。

龍先生感到非常意外,因為此前他從未辦理過浦發銀行的借記卡或信用卡,當即要求凍結此卡。5月27日,他來到銀行填寫完《冒名開卡申明》后,要求查閱該賬戶的銀行流水。

但經過與銀行工作人員的對話后,他感到自己攤上大事了。

「銀行工作人員說不可能全部列印出來,因為流水記錄太多了。我問有多少?工作人員回答說『初步核算後有300個億』。」

據銀行工作人員告知,該借記卡以龍先生名義於一年前在廈門辦理,截至今年5月1日,賬戶還有餘額12萬多元。

龍先生介紹,他的身份證在2008年曾遺失過,但事後已經報警。此後補辦下來的身份證就從未離開過身。

「我當時就覺得這事不一般,當場就報警了。」龍先生說。

龍先生稱,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豐寧派出所民警到達后,在櫃檯前進行了登記,並對銀行卡進行了凍結。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在龍先生提供的《接處警登記表》中看到,在報警內容和處警情況兩欄內,確實寫有龍先生報警稱有人盜用其身份信息開戶,至今已有300億流水的內容。

龍先生介紹,在交涉初期銀行也曾經把蓋好公章的流水單據交給他。但僅過了15分鐘之後,兩工作人員又追出來讓他返還銀行流水。

「我覺得,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應該能拿到原始證據。本著不願意與銀行發生衝突的想法,也就還給了對方。」他說。

更讓他感到意外的是,在出差途中他曾接到過匿名電話,對方稱讓他儘快解凍銀行卡,不然殺死他全家。

此後他又多次和銀行工作人員溝通,試圖儘快解決此事。他強調:「後來我在和銀行工作人員的多次溝通中,說的都是300億元的銀行流水,不管是我在報警還是初期的溝通中,銀行工作人員也沒有對300億流水的說法做出任何否認和糾正。」

質疑:銀行涉嫌違反多條法律法規

事情曝光后,浦發銀行通過媒體回應稱,所謂賬戶「有300億流水」的說法與事實嚴重不符。該賬戶曾在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產生交易,期間匯入、匯出金額累計約9000多萬元。至該卡被控制當天,賬戶餘額12.69萬元。

銀行還回應,借記卡的開戶人持二代身份證辦理開卡及簽約業務,櫃員通過二代鑒別儀鑒別證件真實。此前,浦發銀行通過監測已經發現該賬戶存在交易異常,並及時上報監管部門。

公安機關已介入對此事的調查,具體結論應以調查結果為準。目前龍先生使用本人身份證在浦發銀行辦理業務不會受到影響。

即便如此,龍先生認為,浦發銀行在此事件中涉嫌違反多條法律法規。

他指出依據國務院令第二百八十五號《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的第七條規定:「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龍先生認為,當事銀行並未起到認真核對開戶人真實信息的工作,最終導致發生此事。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交易情況出現異常的,金融機構應當重新識別客戶。龍先生認為,銀行在發現交易出現異常后,並未對戶主重新識別。

第二十三條還規定:金融機構除核對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外,可以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資料或者身份證明文件,實地查訪,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識別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但龍先生認為,在事發前銀行並沒有利用以上幾項措施進行核查。

「對方說,在公安機關沒有得出調查結論之前不會道歉,我覺得這樣的處理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龍先生覺得自己對銀行的處理方式不滿,並提出疑問:

一、浦發銀行在7月13日的回復中稱,該賬戶交易存在異常,已經向監管部門上報。既然銀行方面此前就發現了該借記卡的交易存在異常,為什麼不在發現異常情況時就對客戶身份進行重新識別?而是依舊允許存在問題的銀行卡繼續使用?

二、銀行流水是300億還是9000萬,浦發銀行能否拿出憑證來證實流水到底是多少數額?賬戶的交易對象到底是哪些人?

三、為什麼事發后,浦發銀行一直拒絕道歉?

銀行:履行了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7月16日下午,浦發銀行昆明分行工作人員對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再次強調聲明中的內容,並表示涉事銀行卡流水為9000多萬,不知龍先生稱流水為300個億的說法從何而來。

在龍先生聲明該賬戶非其本人開立之前,浦發行通過監測已經發現該賬戶存在交易異常,並及時上報監管部門。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事情的具體結論應以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為準,對於侵害浦發銀行名譽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浦發銀行也保留依法采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該工作人員還稱,在聲明相關賬戶非其本人開立后,龍先生曾要求取出賬戶內款項,浦發銀行行依據相關法規未予辦理,也向龍先生說明了相關規定。

針對要求取款一事,龍先生解釋,要求取出涉事賬戶內的餘額時他還未簽署《冒名開卡申明》。自己「被辦卡」一事只有銀行工作人員知曉,接到匿名電話之後,他便到銀行以取錢的名義去核實涉事銀行卡內關聯的電話號碼到底屬於何人以及自己的電話號如何被泄露。雲南滇緬律師事務所伍開國主任律師認為,龍先生確實無權向銀行要求取款。如果他並非以故意佔有資金的目的,只是以小額取款方式來驗證自己的手機號,這種想法是可以理解的。

根據相關規定,無論是一個正常的銀行客戶,還是作為一個被侵權客戶,都應該有這個知情權,因此,龍先生有權獲得該賬戶流水,司法機構也有權要求銀行提供。

另外,9000萬和300億元的流水對銀行造成的影響是不同的,對於銀行來講,短時期內一個銀行賬戶9000萬的流水賬相對正常,而短期內一個賬戶達到300億就十分不正常了,如果銀行沒有及時發現這個異常賬戶,銀行是有監管不力的責任,會面臨相應的處罰。因此,9000萬與300億流水金額對銀行的差別很大,銀行會很在意這一點。

龍先生表示,鑒於目前的事態,他會保留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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