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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被舍友凌辱3年 指甲被咬掉乳頭感染切除

原標題:女大學生被舍友凌辱3年 指甲被咬掉乳頭感染切除

7月5日晚,在微博上,一名女學生髮表了《大學三年遭舍友凌辱的後續》的博文,聲稱自己是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2014級的學生,從2014年至2016年,長達三年遭受同宿舍一名舍友欺辱。

她洗澡的照片、睡覺的照片等被該舍友發給了她的朋友、舍友的朋友,兩人曾發生衝突。這名女生稱她的左手拇指指甲被咬掉,左胸副乳頭被抓感染,手術切除,身體部位被抓傷等。

該微博文圖並茂,目前,閱讀量已達到82萬多,成為網路熱點。事實真相究竟如何?

網友@angyue2015發出的受傷的圖片。

1.聲稱遭舍友凌辱,網友微博引關注

7月5日晚8時51分,在微博頭條文章上,網友「angyue2015」發表了《大學三年遭受舍友的凌辱的後續》一文。

在博文中,該網友首先表示自己是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的2014級學生,2014年——2016年長達三年遭受同宿舍舍友汪某的欺辱。

「三年都將我的洗澡出來浴巾掉落的照片,睡覺的照片發至她的朋友,我的朋友。2014年9月30日第一次被我發現后,在我要搶她手機過來的時候她和我發生了爭執,被抓傷脖子,但是事後,班導不了解情況下,把我教訓了一頓……」

在接下來的博文中,網友「angyue2015」稱,因為大學剛開始,不想惹事,但是被對方認為是怕事,開始了長達三年後的凌辱。

「汪某經常在宿舍偷竊我的東西,有同宿舍舍友看到現行,但是我並沒有揭發;2015年6年25日,因宿舍炎熱,穿著較少,被汪某拍了我睡覺的照片,當時我就警告她,刪掉照片。對方說刪掉了,但她從三星手機換成小米手機之後,照片仍舊存在,可見照片傳閱以及保存的廣度與深度,並且發給我男朋友,並且告訴我男朋友不要告訴我是她發的,我知道后,很生氣,於是讓我男朋友在qq上告訴她,我已經生氣了,把照片刪掉,不要再發出來。回到宿舍后我並沒有和她發生爭吵,又一次選擇隱忍,對方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依舊在宿舍挑釁我!矛盾一直在積累……」

網友@angyue2015所發的與相關人員的對話截圖。

該網友的博文全文共2600多字,引髮網友關注。截至7月7日中午12時,該文的閱讀量已經達到了90萬次。而在7月6日,本土一些大V和官微也對次博文進行了轉發。

2.雙方曾爆發衝突,有關方介入處理

該網友在博文中還稱,2017年3月11日早上6時許,汪某起來就拿大檯燈晃著她的眼睛,她就告訴汪某把燈壓下去,對方不壓,雙方發生了衝突……

「於是就打起來了,她踢我肚子的時候,我就抓住她的腿,她就摔倒在地上,但是她抓著我的頭髮,我也摔倒了,她就咬了我的左手拇指,並且把指甲咬掉,造成現在拇指萎縮,指尖部分沒有感覺,撕扯過程中她抓我的頭髮的時候,我就咯吱她放開我,但是她沒有並且用另一隻手抓破我左胸副乳頭,造成感染,手術切除,下體會陰部抓傷……」

據稱,這次衝突發生后,學生家長、班導、保衛處人員等也介入理解此事,但相關處理結果讓「angyue2015」認為「沒有站在一個公平的角度處理問題」。

直到五一假期之後,學院負責人處理這件事,這名網友提出了解決這件事的三條意見:一、賠償;二、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三、「她把我怎麼樣,我就把她怎麼樣」……

針對當事雙方的這次衝突,轄區派出所介入處理。5月27日,南寧市公安局西大派出所治安調解協議書顯示↓↓↓

網友@angyue2015在微博上稱,簽了和解協議后,汪某並未主動來找她道歉,而是全權讓班導和她說,班導又說忙,沒有空。

「道歉到了一個月沒有道,還是我家裡提出組織一個主題班會,把道歉作為最後一部分來講!在班會上,汪某說她拍了我一張照片,是什麼什麼樣,早上學習開檯燈晃著我,把我弄醒發生了爭吵,打架!這就完了!我都沒有計較她的內容,我還等著說對不起!結果沒有,我們班導說,你覺得行么?她道歉了。不好意思我只能表示,不可以……」

同時,該網友還表示,「對於班導的做法我表示痛心,古話說惜錢莫教子,護短莫從師!」

3.學院: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

據了解,7月7日上午,學院相關負責人已經找網友@angyue2015進行了談話。7月7日上午,就網友在微博上反映的情況,南國早報記者聯繫了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對方表示,他們已經知道此事,並在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官博上進行了說明。

記者看到,行健文理學院的「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關於網友@angyue2015反映『大學三年遭受舍友的凌辱』問題的說明。

該說明稱,網友@angyue2015所反映的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請點大圖查看詳情)↓↓↓

學院說明最後稱,截止6月30日,與網友@angyue2015發生衝突的同學向網友@angyue2015在班會上公開道歉后,雙方和解的內容均已履行完成。

對於學院的說明,當事網友有何看法和意見,7月6日、7月7日,記者通過微博留言給網友@angyue2015,但一直沒見回復,沒能聯繫上該網友及汪某了解相關情況。

4.律師:發布客觀事實不構成侵權

針對備受網友關注的這一事件,南國法援公益律師劉凱中表示:

如果這名網友發布的內容都是客觀事實,那麼並不構成侵權。

如果內容存在誇大事實以及捏造的成分,那麼就構成了侵權,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於警方的治安調解協議書,劉凱中說,這份協議書,主要是針對雙方3月份的那次衝突,並沒涉及到這名網友所反映的其他一些問題。因此,該網友所說的其他問題屬實與否,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深入地調查、處理。

另外,對於學院的說明,劉凱中認為,學院在第一時間積極、及時地處理此事,併發出了相關說明,反映較快,值得稱道。但是,光有一份說明還嫌不夠,相關說法與結論應有事實依據,拿出相應的調查報告,回應網友的疑問,用事實和調查報告說話,就更有公信力和說服力。

廣西女大學生稱遭室友霸凌達3年 校方:沒那麼嚴重

一則自稱遭到舍友霸凌的網帖,近日引發眾多關注。事件發生於廣西南寧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大三學生王梅(化名)在帖文中自述,3年來長期遭到同宿舍室友汪婷(化名)偷拍私密照片、抓傷和辱罵等霸凌行為,並稱今年3月份,在一次爭吵中,被汪婷咬掉了左手拇指的指甲。

7月6日,涉事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學校已得知此事,正在持續關注,之後會找到兩名當事學生作進一步調查。但該負責人否認「存在霸凌」一說,表示「情況沒有她(王梅)描述的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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