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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分手理由最殘忍

據說分手高發月份,當屬七月和十二月。

七月畢業季,容易勞燕分飛,十二月節日太密集,容易撕破臉。

都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情侶們上演離別,最理想是默劇,皆大歡喜是喜劇,再不濟是悲劇,煮一碗黯然銷魂飯哭著吃完便好。

但我唯獨討厭那些把分手理由說的冠冕堂皇的人。

「你太完美了,我配不上你」

都說遇到心上人,人就忍不住自卑起來。

閨蜜卻說她無法理解。聽到男友說出這句話,她只開始反思:為什麼會喜歡上這個總給自己的不上進找借口的人。

閨蜜申請出國交換,男朋友很不樂意,說怕她心野,去了就不回來了,又說女孩子讀那麼多書其實沒用,於是萬般阻礙。

閨蜜沒聽他的。於是寒假時,男友提出分手,理由是:我配不上你。

「在一起五年,他不願意往前走,也不願意放我走。最後說的這句『我配不上你』,不管是真心的還是隨口說的,都讓我覺得恨鐵不成鋼。」

人生最美好的狀態,大概是作家阿瑟·克拉克墓志銘上寫的那樣:我永遠都沒有長大,但我永遠都沒有停止生長。

兩個人在一起,原地踏步的那人,勢必會感到恐慌,沒自信繼續擁有變得更好的伴侶。

但覺得自己配不上伴侶,為什麼不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是對方不值得你努力,還是你覺得,ta活該陪你渾渾噩噩?

逃避得理所應當、雲淡風輕,既侮辱對方審美,也侮辱對方真心。

「是她教會我什麼是愛」

不論是戀愛劈腿,還是婚後出軌,這句話都殺傷力驚人。

最怕說這句話的人深情又誠懇,好像他浪子回頭金不換,應該換來圍觀群眾一句稱讚。你要是反駁,反倒顯得破壞人家恩愛情深。

可惜不是人人都是于鳳至,一紙書信就能洒脫地解除多年羈絆,祝福張學良和趙四小姐。

熱播電視劇《我的前半生》里,陳俊生婚後出軌了女同事,堅定地要離婚。他對妻子說:「我愛她,無可救藥地愛她。」

妻子怔怔地看著眼前的丈夫,突然淚如雨下,失魂落魄地說:「以前你也是這麼跟我說的啊。」

愛了一個又一個,把在一起當過家家。

說出這種話,就證明此前從沒認真對待感情,也配不上對方當初的認真。

她教會你什麼是愛,我倒是想教教你怎麼做人。

「沒新鮮感」

以「沒新鮮感」當分手理由的人,總想把新鮮感當春藥來嗑。

可是新鮮感就像吃跳跳糖,偶爾一次讓人新奇,時時刻刻都在吃,感受到的只有麻木。

記得第一次看《芳芳》時,芳芳為了保持戀愛新鮮感,跟亞歷山大說:「每個早上,我都要離開你,每個黃昏,你都要把我追回。」我第一反應不是好有情趣,而是好作。

轟轟烈烈不是生活常態,細水長流才是愛情終途。

「我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雖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但搬出老媽作為分手理由,還是顯得太沒主見。

這樣的人,多半是兩種情況,一種是心理不成熟,習慣依賴爸媽,就像《式相親》節目里的趙浩然,媽媽指東不敢說西,喜歡的女嘉賓被媽媽痛斥,也只會乖乖聽著不敢頂嘴;一種並不那麼喜歡你,絕對不能為了你和爸媽翻臉。

大學部時候認識一對情侶,戀愛四年,最終因為男方媽媽只要北京媳婦,男生哭哭啼啼地鬧了一下,還是說了分手。

女生說,她曾經問過男友一個問題,現在想起男生的回答,真是早見端倪。當時她問「如果我跟你媽起爭執,你怎麼辦?」男生很是驚訝地說,你怎麼可能跟我媽爭執?不會的。

太多情侶的海誓山盟,在父母面前一擊即破。

那麼,奉勸這樣的人,不要學大人談戀愛,遵照雙親之意找個人不痛不癢地共度一生便好。

「我分不清楚更愛你還是更愛她」

自古情場浪子在說這話的時候,都痛心疾首,好像自己是最難做的人。

「我也很愛你,我也很痛苦」這套招數,基本捏准對方的猶豫不決和不忍,彷彿先示弱之後,腳踏幾條船的不道德就能煙消雲散。

這類男人里,《情深深雨蒙蒙》中的何書桓是一個。

跟如萍玩曖昧不僅僅說明了女方的動心,他自己在跟依萍吵架時都說不否認喜歡如萍。

口口聲聲愛依萍,可面對如萍的眼淚,還是會一把抱住她,嘴上說著毫無意義的「我真是該死」,心裡以「我想治好她的眼淚」來自我拔高。

把兩個女人都招惹一通,把每個病人都治得半死不活。

分不清愛誰更多,只是都不夠愛,無論是以此為借口分手,還是吊著雙方的胃口,都逃不過內心的自私。

越是羅列,越覺得令人生厭的分手理由,反倒是做善事。畢竟你這麼一說,我便再也不想複合重來了,也算你的功勞。

最直白的分手理由,往往有著快刀斬亂麻的效果,哪怕當時氣到發抖,事後卻不會再為之拖累。

最怕碰上假仁假義的感情無賴,打著不忍心傷害你、為你好的旗號,拖著耗著。

在愛完全消失以前 一句愛過勝過一切。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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